1916年春天,基于既有的UE-I型潜艇在适航性和速度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且极易发生故障,德意志帝国海军潜艇监察局(Inspektion des U-Bootwesens)启动了名为第45号方案的千吨级布雷潜艇设计工程,即UE-II型潜艇。新方案是UE-I型和双壳体(德语:Zweihüllenboot)U-115至U-116型的综合体,其艏部结构几乎是完全照搬了后者的设计,艉部的耐压壳体则必须设计为椭圆形,以容纳大型水雷贮存舱。[3]
U-125号在水上的最高速度可达14.7節(27.2公里每小時),在水下的最高航速则为7.2節(13.3公里每小時)。它可以8節(15公里每小時)的速度在水上巡航11,470海里(21,240公里),或以4.5節(8.3公里每小時)的速度在水下巡航35海里(65公里)。与UE-I型类似,该艇的布雷装置也是由水雷布放管和贮存台架组成,两个3层台架最多可贮存42枚UC200型水雷,水雷舱占据艇体后部约四分之一的舱段。此外,通过上层构造左右两舷的耐压装载舱还可额外贮存30枚水雷,它们通过专用导轨输送至水雷舱。[3]出于自卫需要,U-125号也配有四具艇艏鱼雷发射管,并可携带至多14枚鱼雷;作为辅助武器的甲板炮(英语:Deck gun)则是一门150毫米45倍径速射炮(英语:15 cm SK L/45)。其标准船员编制为4名军官及36名水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