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世界遺產列表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SECO)1972年制訂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世界遗产是指對全世界人類都具有「突出的普世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OUV)[註 1],在地理或歷史上具有可辨識與特殊意義的遺產項目[2]。印度尼西亞於1989年7月6日批准該公約後,其文化和自然遺產才有資格列入世界遺產名錄[3]。 截至2023年[update],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已在印度尼西亞指定了10個世界遺產,其中6個是文化遺產,4個是自然遺產,另有18項遺產列入預備名單[3]。遺產入選《世界遺產名錄》前原則上須列入預備名單[4]。印度尼西亞世界遺產總數在東南亞位居第一[5]。 印度尼西亞在1991年有4處地點入選《世界遺產名錄》,分別為婆羅浮屠寺廟群、馬戎格庫龍國家公園[註 2]、科莫多国家公园、普蘭巴南寺廟群;1996年桑义兰早期人类遗址入選;1999年洛伦茨国家公园入選;2004年苏门答腊热带雨林入選;2012年巴厘省文化景觀:以蘇巴克為三界和諧哲學的載體入選;2019年沙哇倫多的翁比林煤礦遺產遺產入選;2023年日惹宇宙中轴线及其历史地标入选。[5] 遺產名單以下表格中列出印度尼西亞10項世界遺產的資訊,其中「名稱」為世界遺產委員會所訂名稱;「圖片」為該遺產的代表圖片;「地點」為該遺產所在的省分或城市;「入選年份」為遺產入選世界遺產的年份;「編碼」為世界遺產官網上的編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10項標準收錄世界遺產,入選的每個世界遺產必須符合至少1項標準,其中第一項(i)至第六項(vi)為文化遺產,第七項(vii)至第十項(x)則為自然遺產,同時符合文化及自然遺產標準的為複合遺產;「簡介」為該遺產之簡介。順序按世界遺產編號排列。[6] 文代表文化遺產,自代表自然遺產,自文代表雙重遺產。 * 代表跨國遺產
† 代表瀕危世界遺產
分布圖預備名單除已入選名錄的遺產外,接受《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成員國還可以把遺產項目列入預備名單,原則上任何遺產在提名《世界遺產名錄》前都必須經過入選預備名單的過程,方可列入《世界遺產名錄》[20]。截至2023年[update],印度尼西亞預備名單有18項遺產,順序按世界遺產編號排列[4]。
參見注釋腳註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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