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防艦
护卫舰(英語:frigate,台湾作巡防艦),是指在北约标准下,在近岸海区与其他兵力合同或单独地执行歼灭敌方轻型舰船,或在遠洋为大型攻擊舰船担負警戒和护卫任务的水面舰艇。北约标准中,巡防舰是比輕型護衛艦大一倍的艦船。 巡防舰是綠水海軍中屬於近岸戰鬥用途的最大船艦,或藍水海軍遠洋分派守衛任務的中型艦艇,海軍艦艇分類中是次於驅逐艦的級別。 在任務角色上,巡防艦最初是為船團護衛而設計,避免運輸船艦遭到潛水艇、潛艦的襲擾,因此特別強調反潛作戰能力,如今也成為一般中等國家的海軍作戰主力。雖然常見於近岸,但為對付海盜,也會航行遠洋。此外,在美國海軍以航空母艦為主的艦隊中,巡防艦也擔任艦隊最外圍的防禦工作,包括攔截來襲的威脅(多為飛行物,如飛彈、飛機、直升機、無人航空載具),以及各種救援任務。 名称港台媒体及中華民國海軍將“Frigate”譯為「巡防艦」[1]。与此同时,对于“Corvette”而言,中華民國參照《新編國軍簡明美華軍語辭典》的正式軍事譯名,將“Corvette”稱為“小型護衛艦”或“海防巡邏艦”[2]。不過中華民國海軍近來則将“Corvette”譯稱為「輕型巡防艦」[3]。 中國大陸媒体與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將“Frigate”譯為「護衛艦」,把“Corvette”譯為「輕型護衛艦」。[4] 海峡两岸的兩種翻譯方式發生了衝突,因而被一些人所誤解混淆。 日本海上自衛隊因受二戰歷史因素限制,所有主力作戰艦艇與部分兩棲作戰艦艇一律命名為「护卫舰」,以強調其防衛性武力的定位,其中舷號「DDG」(飛彈护卫艦)、「DD」(通用护卫艦)、「DE」(護航护卫艦)等艦時常為人混淆,又通常「DE」因噸位及作戰能力關係(2020年代接替「DE」的最上級護衛艦為「FFM」)被廣泛認為與此處所指“Frigate”較為相近。 苏联海军的艦艇分級當中,凡是噸位小於驅逐艦,大於巡邏艇的所有艦艇,一律都稱為巡邏艦(Сторожевые корабли),等同涵蓋了傳統上Frigate與Corvette所屬的高低配置艦級,這是與其他國家海軍不同的地方。 法國海軍並無驅逐艦(Destroyer)此分類,而是分為一等巡防艦與二等巡防艦,前者舷號為D開頭,通常等同於驅逐艦,而二等巡防艦使用F開頭舷號,則通常此處所指“Frigate”。[5][6] 歷史风帆舰时代巡防舰一词最原始的語源不明。可考的語源是意大利文fregata,相當於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中的fragata,演變成法文的frégate,英文的frigate。[7][8]它是中世纪地中海上的一种帆桨兼用的快船galleass的别称,并成为16至17世纪出现的快速帆船的称呼。 英国海军的第一艘frigate是1645年下水的、380吨的“康斯坦·沃里克”号,它的船体模仿法国的敦刻尔克私掠船。1677年,英国海军大臣塞繆爾·皮普斯开始依据风帆舰所搭载的火炮数量划分等级,订出六个等级:
当时舰船的火炮排列在两舷,在海战中双方帆船排成单纵队,用舷侧的火炮轰击对方。从一等到四等舰就是担任这种任务的战列舰(ships of the line)。如特拉法加海战中,英国地中海舰队司令霍雷肖·納爾遜的旗舰「勝利」号就是一艘造价10万英镑的一等舰。由于造价昂贵,英国舰队中的一等舰不多,而数量最多的主力舰还是74门炮的三等舰,其造价约6万英镑。而造价2.6万英镑的四等舰主要担任英国海外巡航分舰队的旗舰。攻击力不够的五等、六等舰不能在戰列中决战,但它们轻捷快速,主要从事袭击敌方运输线,侦察监视,情报或命令的传送,护送商船和要急送等任务,被称为frigate。此时的frigate,被译为巡航舰或快速舰相对准确些。 六个等级之外更小的帆船被稱为corvette(護衛艦)或sloop-of-war(炮舰)。 典型設計典型巡防艦因其在拿破崙戰爭中的作用而聞名,其歷史可以追溯到18世紀下半葉法國的發展。1740年法國建造的美狄亞號通常被認為是第一艘典型巡防艦。典型設計是橫帆,所有主砲都安裝在一個連續的上層甲板上,下層甲板過去被稱為“火炮甲板”,現在不安裝任何武器,而是作為船員住所,位於吃水線以下。下層甲板不裝火砲可以降低船體上部的高度,從而提高適航性。 重型巡防艦1778年,英國海軍部引進了第一艘更大的「重型巡防艦」,主砲是26門或28門18磅彈長管炮,副砲安裝在尾甲板和前艙。英國製造了更大的38門、36門主砲的巡防艦,以及可以被視為“經濟版”的32門主砲設計。法國第一艘18磅彈炮巡防艦於1781年開工,18磅炮巡防艦最終成為法國大革命和拿破崙戰爭時期的標準巡防艦。 卡倫公司於1778年推出一種短炮管的鑄鐵滑膛砲,稱為短管炮。短管炮重量輕,裝填速度快,與傳統長管炮相比需要的操作人員更少,缺點是射程較短,準確度不如長管炮。英國與美國的巡防艦很快加上短管炮。法國等國後來也採用。 超重型巡防艦第一艘配備24磅彈長管炮的「超重型巡防艦」是由造船師查普曼的弗雷德里克·亨里克於1782年為瑞典海軍建造。瑞典由於缺乏戰艦,想要在緊急情況下將超重型巡防艦用在戰線上。1790年代,法國也建造了少量超重型巡防艦,例如強大號。 1797年,美國海軍最初的六艘主力艦中,有三艘被定級為44門炮巡防艦,在作戰時可在兩層甲板上攜帶56至60門24磅彈長管炮,加上32磅或42磅彈短管炮。這些超重型巡防艦重約1,500噸,裝備精良,經常被認為相當於戰艦。英國海軍在1812年戰爭遭受一系列損失後,下令英國巡防艦(通常最多38門炮)除非有2:1以上的數量優勢,不然不要與美國的超重型巡防艦交戰。 蒸汽舰时代19世纪采取了蒸汽机动力的舰船,最初是19世纪三十年代的明轮船在甲板上布置火炮,称为“明轮巡防舰”(paddle frigates)。19世纪四十年代中期开始,出现了使用螺旋桨的蒸汽巡防舰。 1859年出现了装甲防护的巡防舰,此时“装甲巡防舰”(armoured frigate)是指帆船时代设计布局,单层炮甲板的铁甲舰。 1875年,“frigate”这词逐渐淡出使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次世界大戰時,由於德國企圖用大量的潛水艇來封鎖英國的海上補給線,使其無法獲得美國的軍用物資接濟,而英國則是要盡可能突破此一封鎖,當時德國潛艇時常襲擊往來於英美間的船隻,任何的軍艦、民船一律擊沉,以此來斷絕英國可能的海上外援,然英國也為了保護運送軍用物資的船隻而派出隨行的驅逐艦,護航的英國驅逐艦一旦發現德國潛艇便會展開攻擊,或至少驅趕潛艇,避免運送物資的船團受襲,以順利將物資運抵。 但是英國並沒有夠多的驅逐艦來護衛大量的運輸船團,且驅逐艦的武裝火力強大,用來對付潛艇似乎也大材小用,所以英國決定開發一種各項規格設計都較驅逐艦簡易的軍艦,且能專精於對付潛艇及船團護衛任務,此即是巡防艦的由來。戰時英國建造了151艘河級巡防艦,26艘灣級巡防艦。 美國海軍把此種功能的艦艇稱為護航驅逐艦(destroyer escort,艦船類別代號DE)。 大日本帝國海軍則是以哨戒艇或海防艦擔任此種任務,有些人把松型驅逐艦歸類為巡防艦,不算完全正確。 冷战与现代1975年,為了和北約各國溝通方便,美国海军也改分級為巡防艦(frigate, 艦船類別代號FF)。 噸位一般而言現代化的巡防艦,其標準排水量多在1,600噸以上,以下多為飛彈艇和護衛艦,現代化的巡防艦主流多在3,000噸以上,5,000噸以下,5,000噸以上則多為驅逐艦。不過這並沒有具體明確的界定,也有許多現代化的驅逐艦噸位在4,000噸的量級,此外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有許多驅逐艦僅有2,000多噸。阿根廷海軍的布朗海軍上將級噸位僅3,600噸左右,但阿根廷海軍歸類為驅逐艦,類似的還有巴基斯坦海軍的塔里克級驅逐艦;冷戰時期英國皇家海軍的22型巡防艦噸位已與皇家海軍同期的42型驅逐艦相當;二十一世紀歐洲各國的新世代防空巡防艦,其噸位與火力均可達驅逐艦的範疇,如同平台建造的阿爾瓦羅·巴贊級巡防艦和霍巴特級驅逐艦、加拿大水面作戰艦和26型巡防艦,英國26型巡防艦排水量已經達到8,000噸,超過了現役的45型驅逐艦;俄羅斯海軍的薩波什尼科夫元帅号驅逐艦改裝後也被稱為巡防艦;德國海軍未來的F126型巡防艦,排水量已達萬噸。 現代巡防艦列表二戰後─冷戰時期
匿蹤巡防艦歐洲
亞洲 非洲 美洲 大洋洲: 参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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