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议会
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议会(英語:Parliaments of the Australian states and territories)是澳大利亚联邦框架内的立法机构。所有议会均以西敏制为基础并受其自身宪法的约束。 昆士兰州、澳大利亚首都领地和北领地的议会实行一院制,其单一议院被称为“立法会(Legislative Assembly)”。而澳大利亚其他州的议会则采用两院制,其下议院被称为“立法会(Legislative Assembly)”或“立法院(House of Assembly)”;而其上议院则都称为“立法局(Legislative Council)”。 与《澳大利亚联邦宪法》第44条禁止双重国籍的澳大利亚人进入澳大利亚议会不同,州议会并没有相关法律禁止双重国籍澳大利亚人当选为州议员。[1][2] 成立背景在澳大利亚联邦于1901年成立之前,澳大利亚的六个殖民地已经是自治殖民地;从新南威尔士于1825年成立自己的立法局到西澳大利亚于1891年成为最后一个获得完全自治权的殖民地。 各殖民地批准了《澳大利亚联邦宪法》,成为新联邦国家的“联邦州”并将其部分立法权让渡给联邦议会,但同时也在其他地方保留了自治地位并拥有各自的宪法和立法机构。各州立法机关都是依据大英帝国国会的立法授权而创建,其原始宪法载于各自议会的议会法令中。但是,现在依据其宪法,修改各州宪法的权力属于各州立法机关;联邦议会无权修改各州的宪法。 相较之下,澳大利亚首都领地和北领地的立法机关是依据澳大利亚联邦议会的立法授权而成立。尽管澳大利亚政府基于诸多理由将“领地”视为“州”,但它们并不是真正的“州”。各领地的立法权可以被联邦议会更改乃至废除,同时联邦议会也可以推翻领地立法机关所通过的立法。 概况简介
澳大利亚联邦、州和领地立法大楼图集 各地详情新南威尔士州新南威尔士议会是一个两院制立法机构,由新南威尔士立法议会、新南威尔士立法委员会及代表澳大利亚国王的新南威尔士总督所组成。立法委员会拥有42名成员,任期8年;其中每四年改选一半成员。立法委员会无法阻止本州的拨款法案。[3] 他们是通过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整个新南威尔士州作为一整个选区。而立法议会则有93名成员组成,采用单一选区优先选择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为4年。 维多利亚州维多利亚议会是一个两院制立法机构,由维多利亚立法议会、维多利亚立法委员会及代表澳大利亚国王的维多利亚总督所组成。立法委员会拥有40名成员,任期为4年;他们从8个多议员选区选举产生,每个选区拥有5名议员代表资格,采用排序复选制。立法议会拥有88名成员,任期固定为4年;他们从单一选区选举产生,采用有限投票制。投票是强制的,选举于每四年的11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举行。[4] 昆士兰州南澳大利亚州西澳大利亚州塔斯马尼亚州澳大利亚首都领地北领地诺福克岛圣诞岛科科斯(基林)群岛选举结果
相关条目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