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

戴震
《清代學者像傳》第二集《戴震像》,楊鵬秋繪
清代學者像傳》第二集《戴震像》,楊鵬秋繪
大清翰林院庶吉士
籍貫安徽省休寧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東原
出生雍正元年十二月二十四
即1724年1月19日
逝世乾隆四十二年五月二十七
即1777年7月1日
京師
出身
  • 乾隆四十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戴氏遺書》等
安徽屯溪老街戴震紀念館

戴震(1724年1月19日—1777年7月1日),字慎修,號東原徽州府休寧县(今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区)人,中國清代語言學家思想家。曾六次會試未中。[1]晚年因學術成就顯著,乾隆帝特招入館任《四庫全書》纂修官,賜同進士出身,授翰林院庶吉士

生平

戴震生於雍正元年十二月二十四(1724年1月19日),小時聰敏,過目成誦,十歲讀《大學章句》至「右經一章」以下,問私塾老師說:「此何以知其為『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又何以知其為『曾子之意而門人記之』?」師應之曰:「此朱文公所說。」但戴震接著指出周朝離宋朝有兩千年之遙,為什麼朱子能知道這些事呢?問得老師無言以對。[2]十七歲時,戴震讀完了私塾,客居南豐。

戴震是音韻學江永的弟子。他對經學天文地理歷史數學機械水利生物及古代器物都有研究,被譽為百科全書式的學者。乾隆七年,前往徽州府婺源與江永相識,因為戴震與其表字相同,從此專字東原。二人並沒有明確的師徒關係,而是亦師亦友。乾隆十九年,往北京避難與錢大昕相識。乾隆二十年(1755年)夏,戴震初識紀昀,戴震後來幾次到京師都住在紀昀家。紀昀出資將戴震的《考工記圖》付梓,並為之作序。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設館於禮部尚書王安國家,教授王念孫讀經。次年,結識惠棟揚州轉運使盧文弨署內。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中式舉人。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成《原善》三卷。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因紀昀的推薦為《四庫全書》纂修官。乾隆四十年(1775年),為乾隆帝特許,經殿試,賜同進士出身。授翰林院庶吉士,未及散館授官而病卒。紀昀有詩懷念:「披肝露膽兩不疑,情話分明憶舊時。」洪榜為戴震寫行狀稱:「抱經世之才,其論治以富民為本」。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去世,享年五十五歲。

學術

戴震對於汉语音韻學很有研究,創立了古音九類二十五部之說以及陰陽入對轉的理論。此外,他也精通訓詁學。四十歲後開始質疑宋学,進而力抨宋代理學家。[3]以為程、朱論理摻雜佛老,不復先秦儒學宗旨,晚年所著《孟子字義疏證》,全面否定了程朱思想。

戴震在《孟子字義疏證》一書中批駁了程朱理學的「存天理,去人欲」主張,並指出,宋儒輕言天理、公義,而輕「民之飢寒愁怨、飲食男女、常情隱曲之感,言雖美,而用之治人,則禍其人。」[4]於是,理學以理殺人,「適成忍而殘殺之具」,極大地壓抑了人的天性,扭曲了道德、文章:「夫詖辭邪說之深入人心,必害於事,害於政,天下披其禍而莫之能覺也。」[5]可謂是「酷吏以法殺人,後儒以理殺人」[6]

戴震對道學的批判,延續了清初王夫之等人的套路,在文字、考辨的基礎上,提出了人乃血氣之軀,道德也無非“不過”、“不及”之論,是人類天性的合理調節,是自然需要的合理表達,由此改變了體用兩分,倫理為体,人慾為氣,由私欲害理推導出理慾對立的本體論,恢復儒學本來面目和倫理的原初意義。

在否定了朱熹的形而上學本體論的過程中,戴震發揮了張載以來所形成「天道-性-人道」体用一體的説法,形成了「天道論」這一世界圖式。由此戴震得出結論:天道無非氣化流行之變,「氣」即「道」,体用唯一的説法:「形而上」之「道」,即「未成形質」以前之「氣」;「形而下」之器,即「已成形質」以後之物,形式與質料互為條件,陰陽消長相為基礎,理學所謂「理在事先」不過是私心自用,偏執形式而已。戴震這一對体用一體的繼承所發展出來的「天性論」充滿了人性的關懷和肯定,極大地解放了籠罩「去人欲、存天理」的理學桎梏之下的人心思想。同時,戴震與章學誠並稱清代學術史與思想史上兩大高峰,以漢學為宗,發揮了六經皆史的治學方法,開創了儒家學術思想由「尊德性」向「道問學」的歷史轉向。

章太炎是推重戴震的第一人,「銓次諸儒學術所原,不過惠、戴二宗」。[7]又說戴學源於荀子。從章太炎開始,戴震的哲學才進一步為人所注意。胡適著《戴東原的哲學》,認為戴震建立起「清朝學術全盛時代的哲學」,「可說是宋明理學的根本革命,也可以說是新理學的建設——哲學的中興。」

姚鼐與戴震共修《《四庫全書》時,欲事戴為師遭到拒絕,[8]姚鼐於是攻擊戴學「破碎不通」,甚至罵戴將「身滅絕嗣,此殆未可以為偶然也」。[9]戴震「反宋儒」、「反朱熹」,故不為錢穆所喜。余英時《論戴震與章學誠》認為︰“然東原斥程朱即所以發揮程朱,實齋(章學誠)宗陸王即所以叛離陸王,取徑雖異,旨則歸一,則兩家之貌異緩和疼不能掩其心同。”戴震撰有《汾州府志》和《汾陽縣誌》,其間與章學誠發生過激烈的爭論。余英時謂:“東原謂方志當重地理沿革,這裡顯然表現出了一種狹義的考證觀點。蓋東原治《水經注》有年,即移《水經注》之法於方志之纂修也。”後世出版有《戴震文集》、《戴震集》等。

評價

  • 章實齋文史通義‧書朱陸篇後》指出:“戴君學術,實自朱子道問學而得之……偶有出於朱子所不及者,因而丑貶朱子,至斥以悖謬,詆以妄作”。
  • 方東樹漢學商兌》批評戴震:“程朱所嚴辨理欲,指人主及學人心術邪正言之,乃最吃緊本務,與民情同然好惡之慾迥別。今移此混彼,妄援立說,謂當通遂其欲,不當繩之以理,言理則為以意見殺人,此恆古未有之異端邪說。”
  • 梁啟超說:“苟無戴震,則清學能否卓然自樹立,蓋未可知也。”[10]
  • 胡適認為戴震足与朱熹王阳明齐名,是朱子以后的第一个大思想家。[11]
  • 戴震認為:“必知字之詁,而後識句之意,識句之意,而後通全篇之義,進而窺全書之指。”錢鍾書說:“是特一邊耳……復須解全篇之義乃至全書之指,庶得以定某句之意;解全句之意,庶得以定某字之詁;或並須曉會作者立言之宗尚、當時流行之文風,以及修詞異宜之著述體裁,方概知全篇或全書之指歸……交互往復,庶幾乎義解圓足而免於偏枯。”[12]

主要著作

水經注公案

戴震從乾隆三十年(1765年)起,開始研究北魏酈道元的《水經注》,直到乾隆四十年(1775年),才最終校定《水經注》,前後十年。他三次校訂《水經注》,為《水經注》總計補缺漏字2128個,刪妄增字1448個,正臆改字3715個,使得《水經注》正本清源,還其本來面貌。

戴震在四庫全書館中校勘《水經注》時,曾捲入抄襲趙一清成果的公案。段玉裁認為趙書襲戴。[13]王國維對於戴震的《水經注》是否剽竊問題,撰寫《書戴校水經注後》一文,指斥其非,王国维愤然道:“凡此等学问上可忌可耻之事,东原胥为之而不顾。”胡適則為戴震辯護,認為戴震在《水經注》研究方面沒有抄襲的嫌疑,一般認為胡適是白費二十餘年心力。楊守敬《水經註疏》每每點出:“此戴襲趙之確證。”例如卷五寫道:“趙氏不撿……而……以訂酈氏,大謬。戴氏亦不加詳考,竟依改,可哂也。”陳橋驛則認為,与其说是“气矜”,不如说是“功名之欲”。[14]

學生

戴震的學生有很多都是著名的文字學家:

研究書目

纪念

  • 戴东原墓:戴震的墓地位于安徽黄山市休宁县商山镇东北几山头,靠近屯溪区。墓地面积40平方米,封土高1.5米,墓碑上有"隆阜戴氏,皇清特赐进士出身,敕授文林郎翰林院庶吉士,先考东原府君,先姚朱氏孺人合墓"字样。墓前有石砌享堂20平方米。1981年9月8日,戴东原墓公布为第一批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15]
  • 戴震纪念馆:1924年,戴震的后裔购下隆阜中街紧靠横江码头的一座清代民居“摇碧楼”,面积108平方米,开办“戴氏私立东原图书馆”,即戴震藏书楼,收藏戴震藏书9167册。1982年改为戴震纪念馆。由于此处已被列为危房,且位于郊区,交通偏僻,游人稀少,2003年,戴震纪念馆搬迁至屯溪市区的屯溪老街立新巷1号新址,是一座规模较大的清代徽派建筑,面积427平方米,即震修楼[16]。戴震藏书楼已公布为黄山市文物保护单位[17]2019年,震修楼公布为第八批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18]

參考資料

  1. ^ 余英時:《論戴震與章學誠》
  2. ^ 《國朝漢學師承記》(清)江藩 著 中華書局1983版,第八十五頁
  3. ^ 侯外廬《中國思想史綱》:“戴震的學術思想,依據他對宋學態度的變化,大體可以四十歲為界際,分為前後兩個時期:前期雖力倡漢學,但不排斥宋學;後期獨標經學新義以力攻宋學。”
  4. ^ 《孟子字義疏證‧權》,《戴震全書》卷六,黃山書社1995年版,第217頁。
  5. ^ 《孟子字義疏證‧權》,《戴震全書》卷六,黃山書社1995年版,第215頁。
  6. ^ 《與某書》,《戴震全書》卷六,黃山書社1995年版,第496頁。
  7. ^ 吳承仕:《章炳麟論學集》
  8. ^ 《戴東原先生全集》,卷9,《與姚孝廉姬傳書》
  9. ^ 姚鼐,《再覆簡齋書》,《惜抱軒全集》卷6
  10. ^ 《清代學術概論》
  11. ^ 《戴东原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讀書雜誌》第十七期,1924年1月
  12. ^ 《管錐編》第一七一頁
  13. ^ 段玉裁《戴東原年譜》:趙書經梁處素校刊,有不合者,捃戴本以正之。
  14. ^ 《论戴震校武英殿本〈水经注〉的功过》,收入陈桥驿《郦学新论》
  15. ^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1981年9月8日
  16. ^ 戴震纪念馆迁址 屯溪老街添新景. 江淮晨报. 2003-02-28 [2021-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3-09-25). 
  17. ^ 黄山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2019-01-15 [2021-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18.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03-28 [2021-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8).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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