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自由度报告
《全球自由度报告》(Freedom in the World)是一份由自由之家所发布的重要年度调查和报告,以衡量全世界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主、人权、公民自由、言论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程度,全球自由度报告经常被新闻媒体、记者、学术机构、政治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大量引用與參考[2]。 报告起源和用途《全球自由度报告》由雷蒙德·嘉斯蒂尔(Raymond Gastil)创立并于1973年首次发布。它代表每个主权国家或属地的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s)和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的年度分数,从1(最自由)到7(最不自由)不等。根据评级,全球各国家和地区被分类为“自由”、“部分自由”和“不自由”三个类别。[3][4] 该报告经常被研究人员用来衡量民主程度,并与政体资料集等其他集中民主衡量指标高度重合。[5] 自由之家的这份排名在媒体上得到了广泛报道,并被政治研究人员用作来源。它的构建和使用已经过评论家和支持者的评估。[6] 研究方法評分項目現行的《全球自由度報告》的評分由25個0分至4分的指標分數組成;自由程度以0分為最小,4分為最大。25個評分指標中,包含10個政治權利(political rights)指標以及15個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指標。而在政治權利之下有數個其他考量問題,如符合描述可視程度酌扣政治權利總分1分至4分。《全球自由度報告》的總分為介於-4分至100分之間。[7]
評等與分類由評分指標得分總合會按比例轉為1分至7分的評等,但評等以1分為最佳,7分為最差。
根据政治权利和公民自由两项评分的平均值决定了下列国家或地区的评级:[8]
選舉民主《全球自由度報告》中也將該國家是否為「選舉民主」(Electoral Democracy)進行分類。要符合選舉民主,则相应国家必须符合下列几个要求。
同时选举民主要求该国在选举进程子类别中得7分或更高分(總分為12分),总体政治权利得分为20分或更高分(總分為40分),总体公民自由得分为30分或更高分(總分為60分)。[9] 需要注意的是,在自由之家的术语里,“选举民主”并不等同于“自由民主”;因为后者意味着更多的公民自由。在调查报告中,几乎所有的“自由”国家都符合选举民主和自由民主两个标准;但一些部分自由的国家有资格成为选举民主国家,却不是自由民主国家。[8] 評分對象《全球自由度報告》之評分對象為世界大多數之國家或地區,參與評分之對象會隨各地政权更迭而有出入。另外除了一般國家內部建制的属地之外,該報告也會主動認定與該國其他地區表現明顯不同的地區(通常為地緣政治熱點)另外做自由度評分,但是對選舉民主政體之認定則僅針對國家。 最新的2023年《全球自由度報告》評量了210個國家或地區,依照該報告之定義,包含對193個联合国會員國、臺灣、與科索沃等195個獨立國(independent country)以及包含了歐洲的克里米亞、東頓巴斯、德涅斯特河沿岸、北賽普勒斯;非洲的索馬利蘭、西撒哈拉;西亞的阿布哈茲、南奥塞梯、阿爾察赫、約旦河西岸、加薩走廊;南亞由印度與巴基斯坦分別控制克什米爾的兩部份;東亞的香港、西藏等15個地區(territory)。 近年來評分對象之變化如下:
東亞地區國家歷年分數趨勢在《全球自由度報告》公開資料中,有包含自1973年起的等級分數(1至7分)與自由度分類;以及自2003年起的各項的指標分數與總分數(百分制)。[10]但須要注意報告發布年份與評量時間通常有一年之差別(例如2023年3月發布對2022年全年之評分),下圖中百分制總分以報告發布年份為主,而自由度分類為評分時間為主(早期評分時間不一定是一整年)。 百分制總分(2003年起)
自由度分類(1973年起) 国家及地区排名本章节的排名数据来自《全球自由度报告》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调查,每份报告涵盖了前一年的相关数据及评级。 主权国家
属地、有限承认国家及其他地区
注:()内为所属国家。 发展趋势及分析根据自由之家的调查报告,2016年出现自由度下降的国家中有四分之一在欧洲。[17] 下列图标展示了1973年至2021年期间,三种类别国家所占比例的变化。
全球自由度报告的全世界影响力《全球自由度报告》经常性的被政治学家、新闻媒体、记者及政策制定者所大量引用;《華盛頓郵報》報導,自由之家被認為是最具權威性的,經常在外交政策討論中被引用[3]:586[20]:53。 相关条目参考资料脚注
文献
外部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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