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櫸
黃櫸(1548年—?),字思直,號蒼嶽,江西撫州府金谿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鄉試第六十九名舉人,萬曆八年(1580年)中式庚辰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名,三甲第二百三十二名進士[1][2]。大理寺觀政,九年(1581年)養病,十一年(1583年)授績溪縣知縣,十三年(1585年)謫福建按察司知事,十五年(1587年)升漳平縣知縣,二十一年(1593年)改漳州府儒學教授,同年改保定府儒學教授,二十四年(1596年)調太原府儒學教授,二十七年(1599年)升寧波府通判,二十九年(1601年)升寧波府同知,三十三年(1605年)升南京刑部郎中,三十五年(1607年)考察去職[3]。 家族曾祖黃廷制;祖父黃時正,引禮舍人;父黃瀚。嫡母劉氏、于氏;生母劉氏。慈侍下。兄黃極,弟黃榛(貢士)、黃樟(貢士)[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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