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謨
李廷謨(1547年—?),字明皐,號橙崖,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鄉試第七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二百三名,登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進士[1][2]。通政司觀政,本年授成都府推官,十三年充本省乡试同考官,十四年十月选授吏科給事中,侍从经筵,十六年任云南乡试主考官,九月升兵科右,十七年正月升工科左,十八年八月升河南副使,備兵河北,杨应龙之乱时,调任四川,驻守叙州,因劳累患病请假告歸。二十七年考察调用。[3]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九月复除湖广副使,分守湖北道。三十五年十月被湖广巡按御史史学迁弹劾去職。当时父亲李瓒致仕在家,与兄李廷觀优游子舍十余年,百计娱亲,诗歌唱和,乡里荣之。 著有《白雲窗草》、《惜阴评纂》。 家族曾祖李充實;祖父李光胤,贈中大夫運使;父李瓚,字臣献,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举人,曾任寶應知縣 累封中大夫運使。母夏氏(封太淑人)[4]。兄李廷觀,嘉靖三十五年进士,官福建、河東运使。侄子李啓美,萬曆進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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