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死刑制度

欧洲是废死国家最集中的州,该图是2022年废死地图
  废除所有罪行的死刑
  实践上已废死
  保留死刑

1978年西班牙宪法》禁止在西班牙执行死刑,但战时罪行除外。1995年10月,西班牙彻底废除了包括战时罪行在内的所有死刑。[1]

西班牙最后一次处决发生在1975年9月27日,当时埃塔和革命反法西斯爱国阵线的五名成员因谋杀罪被枪决。在此次广为人知的审判中,弗朗西斯科·佛朗哥将军赦免了部分罪犯(包括一名孕妇),而其余五人则因当时没有找到熟练执行死刑的刽子手改为执行枪决。该国最后执行绞刑的年份是1974年,该年萨尔瓦多·普伊格·安蒂奇在巴塞罗那被处决,海因茨·切兹在塔拉戈纳被处决。从那以后,公众将绞索视为一种残酷的行为。[2]

历史

死刑在西班牙王国很普遍,使用的方法包括斩首(尤其是贵族)。1820年,费尔南多七世用绞刑取代了所有其他方法,包括自由斗士玛丽安娜·德·皮内达·穆尼奥斯和暗杀出任过六次西班牙首相的安东尼奥·卡诺瓦斯·德尔卡斯蒂略的凶手。根据王储奥斯卡一世匿名出版的一本小册子,19世纪早期,西班牙是西方世界刽子手最多的国家,其次是他的祖国瑞典[3]1932年,西班牙第二共和国废除了这一刑罚,但在两年后的社会和政治动荡中,由于一些重大罪行(不包括谋杀),又恢复了这一刑罚。

佛朗哥时代

1938年,佛朗哥统治下的西班牙颁布法令,完全恢复了死刑。从1940年到1975年,据报道有165起司法处决被执行,尽管西班牙内战后几年的精确数字并不明确。在这一时期执行的最重要的官员中,有加泰罗尼亚总议会主席路易斯·坎佩尼。

参考文献

  1. ^ The death penalty in Spain – iberianature – Spanish history and culture. Iberianature.com. [2011-11-08]. 
  2. ^ Historia de la pena de muerte. Amnistiacatalunya.org. [2011-11-08]. 
  3. ^ Oscar Bernadotte, Om Straff och Straffanstalter (1840), unknown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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