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干達世界遺產列表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SECO)1972年制訂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世界遗产是指對全世界人類都具有「突出的普世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OUV)[註 1],在地理或歷史上具有可辨識與特殊意義的地標或區域[2]。世界遺產分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以及兼具兩者的複合遺產。常見文化遺產包括古蹟(如建築、雕塑、題字)、建築群、遺址(如考古遺址);自然遺產通常是具備特殊物質和生物價值的自然地貌、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如瀕危動植物棲息地),或在科學、保育、自然美角度極具價值[3]。烏干達於1987年11月20日接受了該公約,其文化和自然遺產才有資格列入世界遺產名錄[4]。 截至2023年[update],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已在烏干達指定了3個世界遺產,其中有2個自然遺產、1個文化遺產。2024年初烏干達新增2個項目至預備名單,預備名單內共有7項遺產[4]。遺產入選《世界遺產名錄》前,除了不可預見的情況可以採「緊急登記建議」,均必須在預備名單內至少一年[5]。 乌干达在1994年有2處地點入選為《世界遺產名錄》,分別為布恩迪难以穿越的国家公园、鲁文佐里山国家公园;另一處遺產巴干達國王們的卡蘇比陵於2001年入選[4]。魯文佐里山國家公園在1999年至2004年間被列為瀕危世界遺產,原因是該國局勢動盪,影響公園的管理,並助長非法活動[6];巴干達國王們的卡蘇比陵因一場大火燒毀了幾座建築,在2010年被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單,之後經過重建,2023年由瀕危遺產名單中除名[7]。 世界遺產以下表格中列出烏干達3項世界遺產的資訊,其中名稱為世界遺產委員會所訂名稱;圖片為該遺產的代表圖片;地點為該遺產所在的省分或城市;入選年份為遺產入選世界遺產的年份;編碼為世界遺產官網上的編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10項標準收錄世界遺產,入選的每個世界遺產必須符合至少1項標準,其中第一項(i)至第六項(vi)為文化遺產,第七項(vii)至第十項(x)則為自然遺產,同時符合文化及自然遺產標準的為複合遺產;簡介為該遺產之簡介。順序按世界遺產編號排列。[8] 另外文代表文化遺產,自代表自然遺產,自文代表雙重遺產。 * 代表跨國遺產
預備名單除已入選名錄的遺產外,接受《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成員國還可以把遺產項目列入預備名單,任何遺產在提名《世界遺產名錄》前都必須經過入選預備名單的過程,方可列入《世界遺產名錄》[11]。截至2024年[update],烏干達預備名單有7項遺產,順序按世界遺產編號排列[4]。
注釋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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