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德角世界遺產列表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SECO)1972年制订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是指对全人类有重要文化或自然价值的遗产项目[1]。維德角於1988年4月28日批准了該公約,该国自然和文化遗迹因此有资格列入《世界遗产名录》[1]。佛得角於2009年第33屆世界遺產大會申請將舊城:大里貝拉歷史中心納入世界遺產名錄,最後成功通過,舊城成為佛得角至今唯一入選世界遺產名錄的景觀[2]。 世界遺產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项目均按照十项评定标准登录,每一处登录的世界遗产必须符合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一项,其中符合第一(i)至六(vi)项的为世界文化遗产,第七(vii)至十(x)项为世界自然遗产,同时符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标准的为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又称“复合遗产”)[3]。
預備名單除登录《世界遗产名录》的项目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各成员国可保留一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以供其考虑今后的项目申报。任何项目在申报世界遗产之前,必须是已经被列入《预备名单》的项目。[5]截至2022年[update],維德角共有8处文化遗迹被列入《世界遗产预备名单》[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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