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維源
林維源(1840年3月21日—1905年6月16日),字時甫,號冏卿,臺灣板橋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堡吉上社,板橋林家的族長,生父林國華,養父林國芳。是一位富商、紳士、官吏。曾任太僕寺卿、幫辦台灣撫墾大臣等職。林維源與其兄林維讓屬板橋林家第四代,將林家聲勢推上最高峰,板橋林家花園也多在其手中完成。清朝馬關條約割台於日本後,遷居于閩南厦门至卒。 簡介維源為林國華之子,幼時被過繼予國華之弟林國芳,林維源兼祧國華、國芳兩房。 1862年林國芳病死,林維源繼任為族長。 劉銘傳任台灣巡撫時為貫徹“招撫生番、清除內患、墾殖番地、擴張疆域”之政策,維源設立撫墾局於大溪。[1] 1884年法国侵略臺湾(见“中法战争”,臺語俗稱西仔反),抗法军队出现经费困难,林维源主动借给公家20万两銀,以充军饷。 1886年奉清朝廷詔命以太常寺少卿身分擔任幫辦台灣撫墾大臣,台灣北部撫墾事務的主官[2]。幫辦撫墾大臣雖受督辦台灣撫墾大臣(臺灣巡撫兼任)管轄,但實為北臺灣山地及台灣原住民區域之實際統治者,因此林維源成為台灣清治時期唯一本籍為台灣的地方主官。[1] 維源任內多次領軍與臺灣原住民對仗,成果頗鉅。至於文事方面,也曾在臺北大天后宮設立番學堂以漢化原住民族。並多次帶領大溪原住民族學童至板橋參觀文物。撫墾工作至1886年、1887年以有墾田萬畝的成效。而後又助劉銘傳完成台灣土地清丈,於1890年晉封“太僕寺卿”。 此外,於經商方面,維源的建祥號為當時最大茶商,又與知名買辦李春生創立建昌公司投資房地產。維源生意頭腦極佳,曾與其兄林維讓捐助五十萬兩白銀資助台灣礦物鐵路建設;又參與樟腦輸出的事業。於1895年台灣民主國成立後,避走唐山廈門就未再參預官家事務。甲午战争后日本政府曾因台湾管理经费巨大,伊藤博文打算把台湾賣給法国。林維源率领台湾百姓欲筹金赎身,清政府却极力阻挠。后林维源于福建厦门隐居,直至逝世。[3] 惟據許雪姬的研究,林家在1902年時在臺產業僅約312萬日圓[4] 家族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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