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事件尼木事件,官方称为尼木县反革命武装叛乱或尼木县“69”反革命事件,是1969年在中國西藏自治區尼木县爆发的武装暴动。唯色称全西藏71个县中,52个县参与暴动。[1] 背景1969年正值文化大革命,中國大部分地區一片混亂。1969年3月起,西藏昌都地區、拉薩市郊縣、日喀則地區、那曲地區等地相繼發生較大規模的暴力事件。邊壩縣一些人士制定了“不要共產黨、不要交公糧、不要社會主義”的“三不”綱領,建立「四水六崗衛教軍」和「翻身農奴革命造反司令部」,試圖推翻中共在當地的統治[2]。 过程在赤列曲珍、让穷甘登罗布策动指挥下,十余个县的人在尼木县发动起事,提出“西藏独立”、“达赖喇嘛万岁”的口号,鼓动把地方干部和解放军赶出西藏。他们制造並悬挂西藏国旗,但當時“雪山獅子旗”並未受大眾認知,结果誤做了‘四水六岗’旗帜(黄色旗,上有交叉的两把刀),围攻尼木县,進佔县政府、银行、商店,拿走武装部的枪支弹药。 造反派要求赶汉人出西藏,家庭成份不好的人不准参加他们的组织。他们没有现代武器,所以在文革开始时,拉萨一個演出队给組織送了一把手枪,成為當時造反派組織唯一的自动枪,此外只有几支打猎的火枪和乡里铁匠打造的长刀等。[3] 6月13日凌晨,以让穷为首的造反派包围了尼木县帕古区政府,尼姑赤列曲珍说她自己是格萨尔传说中下凡的女神“阿尼古尼甲波”的化身,会预言、跳神和打卦,並呼喊口號,引導群眾圍攻軍宣隊,杀掉解放军队员22人。这些解放军是属于“支左”的,没带枪。尼姑手下半夜三更發動袭击,把解放军从窗户里甩下来砸死,再把他们都埋在三叉路口,意思是这些人都是鬼,而且上面还放着军帽。[4]21日在尼姑廟殺掉汉藏基层干部13人。[2]:188页因为杀的是解放军,这一事件当即被中共定性为“反革命叛乱”。 6月15日,驻藏的中国人民解放军53师,接到中央军委关于去尼木鎮壓的命令。6月16日,53师157团3个连官兵,在师政委李传恩带领下,武装进入尼木县城,救出被围困的汉藏干部,制定对普松区的赤列曲珍部进行歼灭性打击。6月19日早6时战斗打响,赤列曲珍部借坚固据点负隅顽抗,他们用火枪、矛和刀,还有牦牛鞭“乌朵”,包着石块朝部队扔。6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殺死叛匪50余名,俘虏约500余人,缴获大批枪支弹药,击溃赤列曲珍部主力,余部逃窜、隐蔽。其后的三个多月解放军追殺残余造反派分子。 解放军曾向赤列曲珍喊话誘使投降,但她堅持不投降,並穿着法衣戴着法帽站在房顶上作法。参谋长下令不准开枪,要活抓,但部队其後也往尼姑房子开枪,结果發生槍戰,直至天黑,部队撤退。当晚,赤列曲珍逃到山上。 第二天解放军一大早冲到房子里的时候只有七八个人的尸首,有几个靠在墙上,身上都是枪眼。楼下有个隐蔽的小经堂,点着灯,供着佛像,还有些经书、法器和护身符之类。解放军其後在群眾引導下發現數具屍體,並隨即搜山追击,在帕古区山沟击毙60余人,俘获100多名,活捉赤列曲珍及其卫队。尼木各地鎮壓完成,但带头負責杀解放军的热群則成功逃走。 1970年初,西藏政府对“6.13尼木反革命叛乱”进行了宣判,赤列曲珍等20余人被判處枪决。[5] 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事件中死亡的官方人員葬在尼木烈士陵园。 定性中國政府將此事件定性為西藏獨立運動。藏學家梅爾文·戈爾斯坦的專書指出,此事件屬於文革中對立的造反派之間的衝突,與種族與西藏獨立無關。[6][7][8][9]藏族作家唯色的著作指出,事件中許多手無寸鐵的解放軍被突襲殺死,主要份子是被解放軍「解放」的「翻身農奴」,事件不能用造反派武鬥來解釋,而是反抗中共政權。[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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