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話白話文
官話白話文(另稱華文、官白、京白)是狹義的中文白话文。「现代白话文主要有4种,分别是官话白话文(官白)、吴语白话文(吳白)、粤语白话文(粵白)以及中州韻白话文(韵白)。」[1]然在這4种之外还有其他漢語白話文,如閩南語白話文。日常生活中交流使用的白话文,是指官话白话文。 官話白話文指以1919年五四運動前後的官話口语为基础,经过加工的书面语(故白話文又稱語體文),以区别春秋戰國至1910年代的写作规范——文言文[2]。 歷史在宋代已有話本[註 1],明、清兩代也有部分白話小說,如《水滸傳》(元朝)、《西遊記》(明朝)、《金瓶梅》(明朝)、《紅樓夢》(清朝)等,不過為古白話,而且古白話作品在古代文壇上祇佔少數,文言文在當時仍然是主流。白话文运动以後,政府推广官話白話文教育,官話白話文才取代了文言文,成為寫作的主流,使文言文慢慢地退出了歷史的舞台。五四运动中,知识分子进一步提炼了官話白话文。 清末开始的文体改革可以分为“新文体”、“白话文”和“大众语”三个阶段。 从20世纪20年代早期开始,官話白話文成为中国大陆、香港、澳門、臺湾、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政府文書及敎育所採用的文體。此文體後來雖被称为标准书面中文或者现代书面中文,民初時人黃覺僧認為此文體難免流於官話口語,不能使言文漸趨一致,溝通民間彼此之情意。[註 2]另香港、澳門等粵語區也有使用此種官話白話文,但以粵音而非官話音朗誦。 發展中華民國初年的五四運動使新文化運動走向高峰。知識分子如胡適、陳獨秀等人倡導的新文化運動,除了大力引進各種西方學說,標榜科學與民主外,因鑑於文言文有礙於表情達意,也鼓励白話文。他們積極提倡以近口語的白話文代替文言文,強調「我手寫我口」,競相出版刊物,如《新青年》等,為文學帶來一片新思潮,令白話文很快流行全國,全面取代文言文的地位。而后在白话文运动成功的基础上,1930年代的上海又兴起了大众语运动,由上海的文化教育界人士陈望道、陈子展、胡愈之、叶圣陶、黎烈文等发起,并得到鲁迅的支持,在申报《自由谈》副刊上发起了“大众语”的讨论,主张要求白话文写得更加接近大众口语,提倡彻底的口语化。以白话文运动为发端的文学革命,结束了几千年以来中文书面语与口语脱节的局面,实现了书面语的口语化,对传播新思想,繁荣文学创作,推广国民教育,起了重要作用。不過當時有學者林紓認為,對粵、閩語等使用者而言,所謂的白話文運動以官話為基礎,難免言文不一。[註 3] 在香港的变体香港所使用的书面语一般是官白,意味着不懂粤语但懂标准汉语(普通话)的人也能明白大部分内容。然而,香港所使用的和中国大陆所使用的官白仍有少量的区别,主要是字形(繁、简)和外语音译。有些差异与中港两地用语差异有重叠之处。 左侧为香港通常所使用的、右侧为中国大陆使用的一些例子: 词语
翻译港式翻译的外国人名更偏近中国人名。 参阅註釋參考內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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