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坑刑場
安坑刑場是臺灣白色恐怖時期一處槍決政治犯的處所,範圍位於今新北市新店區安坑地區的新店第三公墓墓區內[1]。安坑刑場自1954年啟用以取代馬場町刑場[2][3],並持續沿用至1980年代為止[4]。 歷史1950年代臺灣白色恐怖時期,國民黨政府逮捕大量的「政治犯」,已遠超過監所、押房所能負荷的容納人數,為疏散遭逮捕的大量政治犯,除於各地廣設看守所分所和軍人監獄外,若經過軍事法庭審理判決死刑確定者,隨即會被帶往刑場處刑。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早期主要是以新店溪沿岸作為刑場,如馬場町、與馬場町同岸臨新店溪的水源路一帶,甚至越過川端橋(今中正橋)南端臨永和的新店溪邊等地均設有刑場。1952年國防部於新店的軍人監獄完工後,隨即在一旁的安坑建置刑場,約於1954年開始啟用之後,安坑刑場即取代馬場町刑場成為政治犯槍決的主要刑場。 根據官方檔案記載,在安坑刑場槍決的政治犯包括臺灣原住民菁英的高一生(族名吾雍・雅達烏猶卡那)、林瑞昌(族名樂信·瓦旦)、湯守仁、林日高等,綠島再叛亂案的宋盛淼、吳聲達等人;泰源事件的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陳良、謝東榮;以及不同政治主張推動台灣獨立運動的陳智雄、宋景松以及鄭評等人。 執行槍決的部隊,已非馬場町、水源路時期作為主力的憲兵第四團及第八團,而是臺北憲兵隊和憲兵第201、202、203團。 安坑刑場槍決政治犯人數僅次於馬場町,係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的第二大刑場,至1988年左右始由司法監獄取代其功能,安坑刑場設立約長達三十多年,與設立僅四年的馬場町刑場相較,若計入非政治犯的槍決人數,或許殞命於安坑者,不會少於馬場町的斷魂人。[5] 安坑刑場有第一刑場以及第二刑場,後來增建第二刑場。[4] 槍決過程死刑犯在確定執行的當日會被军用卡车載運至安華路岔入口,安華路因此又稱作「刑場路」。負責執行槍決的士兵即將之拉下車,拖到草叢間的空地給予最後一餐並詢問遺言,而後對準胸口連開數槍予以槍斃。執行完畢後,會對遺體進行拍照確認,以便向上級交代已確實執行。據當地耆老回憶,自上方山頭的隱蔽處可觀看行刑的全過程,多數死囚並無胃口嚥下最後一餐;而槍決後留下的彈殼則會遭當地民眾撿拾轉賣。[6] 現況安坑刑場現址為新店區第三公墓,2019年被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列入不義遺址名錄之內。當地文史工作者正在推動與國家人權博物館合作,希望能設立相關的紀念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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