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島獄中組織案綠島獄中組織案,又稱新生訓導處獄中叛亂案、綠島獄中再叛亂案、綠島屠殺事件,為1954年發生在新生訓導處之獄內叛亂案,受刑人由於不配合「一人一事良心救國運動」日後受到抄房清算[1],獄方在菜園找到高木榮藏匿吳聲達、崔乃彬抄寫之唯物辯證法多本筆記,遭指為叛亂行為,先後多人遭槍決。[2] 事發過程1949年5月24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懲治叛亂條例》,遭逮捕的叛亂案犯經保密局審訊、軍法處判決後,陸續送至綠島新生訓導處,1953年新生訓導處發起「一人一事良心救國運動」[3],要求政治犯要寫血書,擁戴政府,甚至是學韓戰的戰俘在身上刺青,刺上「反共抗俄」、「殺朱拔毛」等政治標語,當局欲以此來彰顯其感化教育的成功,意圖摧殘政治犯的思想,但是多數人不願意違背自己的意志[4],部分人因為擔心政府宣傳會造成在大陸的親人受到迫害,因此參與情況並不踴躍,埋下了導火線。[5] 1953年,楊慕容因為經常辱罵新生訓導處官長,並在綠島期間撰寫〈感訓外感〉包括讚揚史達林永遠不朽等語句,被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起訴。之後,楊慕容被送回本島受審,在軍法處看守所向在押者稱:共產黨才是土地改革真正實行者,在牆壁上寫「唯有共產黨才是救國、救民、救濟全世界人類的光」、「共產黨萬歲」等,且大力抨擊中華民國政府是美國走狗。綠島新生訓導處開始蒐集內部是否仍有其他類似狀況,並立案調查。吳聲達與崔乃彬在新生訓導處時曾經與其他人互相研讀唯物辯證法等,後因為移送安坑軍監將這些筆記都交給陳南昌請高木榮處理掉,在綠島的新生謠傳被送回本島安坑軍人監獄的人很自由,部分人覺得在綠島很苦,因此有些甚至刻意不配合讓管理單位送回本島,哪知事後竟是重審並施予極刑,主要的黑名單是陳華,新生訓導處持續查抄新生所有的筆記、書籍,例如傳遞訊息的紙條都成為證據加以定罪,並惡意的解釋為組織串聯行為,將相關的人都送回軍法處重審[3],不幸的是此時高木榮負責丟棄的筆記竟然沒有丟掉還藏匿在菜圃裡,被搜出後成為很嚴重的罪證。[1] 名單
結果本案原本只有陳華一人判死,不料高木榮菜圃事件竟演變成高木榮、許學進、宋盛淼、張樹旺、游飛、吳聲達、傅如芝、吳作樞、崔乃彬、陳南昌、蔡炳紅、楊俊隆、楊慕容遭改判為死刑,楊慕容于1956年1月7日槍決,其餘1956年1月13日槍決于馬場町刑場[5][2]。黃采薇、方宗英、宋孟韶、黃祖權加判感化教育3年。 盧鴻池、張常美、施顯華、張皆得、彭金木、吳相故、傅鍾韓、劉文俊、許曉霞、廖錦榮、翁啟林、吳樹培、鄭溪北、李金璧、謝日成、梁耀光、涂龍西、李振山、許溪河、商順洪、詹斌、沈迪光、廖榮源、張金潭、徐官福、吳學文、李火才、李德海、李樹雲、周富緒、邵玉清、封紀林、洪德明、胡方道、孫鳴科、徐常仁、馬青山、馬順亭、張明忠、許錦榜、陳鄭厝、黃倫金、趙立法、劉敬堂、蔣金生、嚴子木、蕭祖國、毛伯勳、王元治、翁書輝、邱依大、李寶生、趙本進、王宗全、丁邦賢、文自然、王昌林、吳訓清、朱三華、徐從甫、王承英、王孝政、左德興、林建中、丁培金等無罪。[2] 流行文化電影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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