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體育大學
國立臺灣體育大學(英語:National Taiwan Sport University),簡稱臺體大、臺灣體大、臺體、NTSU,是中華民國一所曾經存在的國立專業型大學,校區分設於桃園市、臺中市及嘉義縣,前身為國立體育學院及國立臺灣體育學院。[1][2] 國立臺灣體育大學為中華民國首間大專院校整併失敗的案例,2009年兩校恢復獨立運作,並各取英文校名及中文簡稱使用至今。 概況緣起2005年,為使2009年世界運動會後比賽場館有妥善運用與管理,時任行政院長謝長廷指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推動「推動體育校院整併暨成立體育大學規劃構想書」,預計將臺北市立體育學院、國立體育學院以及國立臺灣體育學院新設合併為新的國立大學,國立臺東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改隸為其附設學校。 2006年,教育部成立籌備處;臺北市立體育學院則因臺北市議會未通過參與整併案而退出,並在2013年另行與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合併為臺北市立大學。 2007年,國立臺灣體育學院分別於4月和6月召開校務會議,對併校構想卻皆投下反對票,理由是未來校名、主要校區、教學和行政單位都未有共識。 教育部推動併校觸礁後,同意國立體育學院更名為「國立臺灣體育大學」報請行政院核准。此引起國立臺灣體育學院極度不滿,校友總會更動員陳抗。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遂再次推動兩校合併,並參考加利福尼亞大學系統模式進行。[3] 二度併校2008年2月1日,兩校合併為「國立臺灣體育大學」,並在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成立南部校區籌備處。合併初期兩校仍維持獨立運作,計劃在四年內完成整合,但因併校程序倉促且相關法規未臻完善,致使學校組織規程始終難產。 合併失敗2009年,臺中校區經校務會議通過,向教育部提出終止併校作業,成為臺灣首例大專院校合併後取消的案例。8月1日正式回復為國立臺灣體育學院,隨後又申請更名為「國立臺灣體育大學」。 2011年12月,國立臺灣體育學院更名為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保留臺體大、臺灣體大的簡稱使用權。 原國立臺灣體育大學的英文校名則由國立體育大學擁有。 後續發展時任監察委員程仁宏認為,教育部在國立臺灣體育大學併校案過程中,決策反覆且未落實校務稽核,予以提案糾正[4]。 歷任校長
參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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