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专区佛山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广东省南部。 1956年设置,专员公署驻佛山市。辖原粤中行政区所属南海、番禺、顺德、中山、珠海、新会、鹤山、高明、三水9县;粤北行政区所属花县、从化2县及粤西行政区所属台山、恩平、开平3县;后将从化县划归韶关专区。佛山专区辖13县。 1958年11月至1959年3月,佛山专区一度改称广州专区。 1959年,行政区划作较大调整:
区划调整后,佛山专区辖1市、10县。 1960年,花县、从化2县划归广州市;撤销番顺县,恢复番禺、顺德、三水3县。1961年,恢复珠海、龙门2县。1963年,惠阳、博罗、增城、东莞、宝安、龙门6县划归惠阳专区;江门市及新会、台山、恩平、开平、高鹤5县划入佛山专区。1965年,由中山、新会2县析置斗门县。1966年,佛山、江门2市改由省直辖。佛山专区辖12县。 1970年,佛山、江门2市降格划入;同年,撤销佛山专区,改设佛山地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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