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臺南市工作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台南市工作委員會,簡稱台南市工作委員會、中共台南市委,是中国共产党在台湾省台南市的地方组织,是中共台湾省委的派出机构。 中共台南市委為中國共產黨設置於台灣台南市之外圍組織,成立於1946年10月,以讀書會形式進行活動,由李媽兜負責。台南市工作委員會轄下設有麻豆支部、台南市街頭支部支部、中營支部、大埤寮支部、山寮子支部、南頭港支部、下營支部、桶頭村支部、北門支部、二重溪支部、頭社支部、鳴頭村支部、玉井支部、中營支部、玉井糖廠支部、關廟支部、新營支部、新營糖廠支部、石仔瀨支部、石光村、白河支部支部等。1950年,毛人鳳主導之保密局破獲該委員會,李媽兜於1952年落網,先後逮捕相關聯的支部成員等達264人。其中包含擔任委員會書記一職的李媽兜在內,此相關「匪諜案」共有61人遭槍斃,186人被判1至15年有期徒刑,17人無罪釋放。 台南市工作委員會為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直屬機構,初期由嘉義人張志忠領導,後南部組織皆由陳澤民領導,株連政治犯甚多。 成立背景中国抗日战争结束後,部分台籍青年同情中共遭遇,並對毛澤東提出的新民主主義心生嚮往,以此,在知識份子之間開始出現大幅度的左傾,1945年開始,國府與共產黨的爭鬥益加劇烈,自此,中共開始大量滲透到国民党统治區,及至1946年沈崇案發生,國府聲望一落千丈,各地學潮不斷,而大學生甚至為支持共產主義遊行並瘋狂引為風尚[1][2],此時期加入共產黨的台籍青年如吳克泰、陳炳基或滲透至台灣的學者如黃肅秋等,開始結合舊日在台的同志,開始加入解放台灣的工作,此類工作早在1946年海南及其他國府掌控區域即不斷發生,只是當時無法可作為依據進行逮捕及審問,以此至二二八發生後,大量台籍菁英左傾,加上當時國府在中國大陆戰事節節敗退,猶如風中殘燭,激起有志青年加入中共解放台灣的工作,當然也有少部分投機者認為國府不可能支撐超過1年,加以老台共如廖瑞發與回台後的蔡孝乾、張志忠本來在日治時期即與部分反日青年相結合,因此雙方至此快速激盪,在1947年之後,地下黨的組織快速膨脹,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就是在這種背景下誕生。[3] 李媽兜生長在日據時代的大內,自幼家貧因,十三歲才得以進入小學就讀,畢業後在村內學校擔任教職,因不滿日本校長對台灣教員的欺壓而痛毆校長,其後三分教職工作也因為與日本同僚發生衝突而遭辭退,儘管貧困卻堅持台灣人的尊嚴對抗日本壓迫是其本色,進而結識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加入農民組合,遭日本當局逮捕入獄,後生活困頓前往福建參加李友邦將軍台灣義勇隊,1946年戰後,透過台灣義勇隊友人崔志信介紹認識了張志忠與蔡孝乾,加入省工委並成為其主要成員,憑藉著他的執著騎著單車足跡踏遍各地,大量吸收成員。[4] 历史成立1946年10月,李媽兜、陳福星與陳文山奉命成立省工委台南市工作委員會[5]。李媽兜發展組織快速,足跡廣達半個台灣,截至落網為止,已領導至少四十多個組織與支部,台南市委會由陳福星等組織,台南市街頭支部由李媽兜建立[4],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與台南省立工業學校支部由鄭海樹、何川、何秀吉等人領導,麻豆支部由謝瑞仁領導、山寮子支部、南頭港支部、中營支部(牛犁會)皆由楊德全領導、大埤寮支部由蔡國禮領導、下營支部陳窗領導、石光村由吳鵬燦領導、桶頭村支部黃振昌領導、北門支部李鹿、二重溪支部楊崇烈、頭社支部羅錦昌、鳴頭村支部鄭沂清、玉井支部楊鬧雲、玉井糖廠支部曾福禮、關廟支部陳文山、新營支部郭鍾椬、新營糖廠支部李明珠、楠西支部陳聰一、嘉義街頭支部周永富、大內支部楊清淇、嘉義鐵路局機務段支部曾木根,石仔瀨支部楊鬧上、白河支部黃武宗等。[6] 解散1949年8月,光明報事件造成基隆市工委會與台北市工委會的組織相繼淪陷。情治機構於是藉此展開嚴密偵查,並逮捕蔡孝乾等人,蔡孝乾變節後全省展開大搜捕,1950年5月,張志忠等13名重要幹部落網,宣告省工委台南市工委的覆亡。隨著李媽兜流竄並四處借宿借款,牽連人數與規模不斷擴大,1952年2月16日李媽兜與女友陳淑端在臺南市安平港擬偷渡赴香港時被逮捕。[4] 中共台南市工委遭国防部保密局破獲後,中华民国政府隨即審判,台南市工委案僅李媽兜、陳淑端等幾人遭判死刑,可說是極小的案件,然而李媽兜流竄半個台灣並四處借宿借款,牽連人數與規模不斷擴大,甚至擴及雲林、阿里山、高雄、屏東等地。由於早年口述歷史許多當事人有所顧忌,但隨著整個社會氛圍的改變,近年陸續坦露出其參加地下黨的事實、宣示、發展乃至群眾工作,許多過去被掩蓋真相,逐漸被發掘出來,當時表示不清楚不知道的無辜受害者,開始講述其加入共產黨的過程與心路歷程,對於當時宣稱不認識的人,也開始講述其認識與介紹加入共產黨的過程,如林麗南對高添丁與廖瑞發見面引薦加入共產黨經過。[7]有驚人記憶力的陳英泰,鉅細靡遺的紀錄了組織成員與他們的故事。 1949年由於國府戰敗後民心渙散,大多數省工委成員都認為台灣可能跟海南島一樣短期間內就解放,韓戰爆發之後,情勢急轉直下,在軍法處的省工委要角自知由於案情嚴重可能遭重判,以「吃麵包」為暗號,蘊釀越獄,1951年2月6日,由何秀吉、邱焜棋、梅衡山、施教爐等人在軍法處趁機打開牢門持酒瓶攻擊獄警,企圖脫逃,參與的成員包含台南案、桃園案、于凱、李凱南等人,陳英泰稱為軍法處「吃麵包計畫」,越獄失敗後所有參與成員除施志聰、陳溪加重徒刑外其餘都遭判處死刑,連帶加速台南案的判決。 他案「台南市工作委員會案」爆發後大規模濫捕行動展開,加上自新檢舉案類複雜,1960年代之前,台南市工委案相關的白色恐怖案件計有 李媽兜、陳淑端、郭鍾椬、楊清淇、楊鬧上、鄭沂清、康海闊、李凱南、楊舞井、羅天賀、曾木根、羅雨祥、羅金成、藍春盛、李來基、郭老富、黃秋永、盧鏡澄、黃添才、郭清池、張棟材、王炎山、王金象、陳麗水、蔡瑞欽、謝傳祖、王柏棟、林榮村、黃錦文、林拾、張欽、陳沙、潘弘杉、林水清、李義成、李明珠、王碧樵、謝木松、賴象、潘子欽、謝瑞仁、張木火、蔡國禮、陳窗、姜炎坤、曾福禮、蘇江、楊鬧雲、何秀吉、邱焜棋、梅衡山、何川、唐朝雲、軒轅國權、曾錦堂、黃武宗、鄭海樹、盧朝元、陳文山、吳聲達、吳鵬燦,61名判為死刑。[8]
參考文獻
參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