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藏語:ཀྲུང་གོ་གུང་ཁྲན་ཏང་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ཨུ་ཡོན་ལྷན་ཁང་།),简称(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或自治区党委(对区内),是中国共产党在西藏自治区的组织和领导机关,由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指示和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西藏自治区的党务工作,并定期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1]。目前,王君正担任该委员会书记,严金海、嘎玛泽登、刘江担任该委员会副书记。 沿革1950年1月,毛泽东致电西南局:“经营西藏应成立一个党的领导机关,叫什么名称及委员人选,请西南局拟定电告中央批准。这个领导机关应迅即确定,责成他们负责筹划一切,并定出实行计划,交西南局及中央批准。西南局对其工作则每半个月或每月检查一次。第一步是限于三个半月内完成调查情况,训练干部,整训部队,修筑道路及进军至康藏交界地区。”西南局随后向中央报告:由十八军为主担负进军西藏任务,“关于西藏的党组织,我们拟定成立西藏工作委员会,以张国华(军长)、谭冠三(政委)、王其梅(副政委)、昌柄桂(副军长)、陈明义(军参谋长)、刘振国(军政治部主任)、天宝(藏族干部、全国政协代表,时在西南局统战部工作)等人为委员,张国华任书记,谭冠三任副书记。”1950年1月24日中央批准了这一报告,还提请西北局考虑是否还有其他人可以加入西藏工委。1月27日至30日,十八军党委在四川乐山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宣布了中央的决定,标志西藏工委的正式成立。李觉调任十八军第二参谋长,增补为西藏工委委员;5月19日,西南局批准平措旺阶为西藏工委委员。9月24日天宝调西康工作而离开工委。 1951年6月11日,中央复电西南局并西北局“关于西藏工委组织吸收西北西藏工委同志参加问题”:“关于西藏工委组织,同意你们的第二种方案,即除原有八人外,再吸收西北西藏工委中之范明、慕生忠、牙含章三人参加,并增加范明为副书记。……在未会合前,两工委组织都不变。” 1951年12月西藏工委与西北西藏工委会合后,西北西藏工委撤销。1951年12月5日,西藏工委举行会议,讨论了西藏工委及部门的组成问题,由范明主持起草了向西北局、西南局的报告:
1952年3月7日,中央给张经武、张国华并西藏工委并西南局电报:“经武仍须留在西藏工作一个相当时间,对外仍以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名义指导工作,不参加军政委员会职务;对内任西藏工委书记(中央同意西南局的意见:张经武兼任工委书记,张国华第一副书记,谭冠山、范明第二、第三副书记。)” 1965年9月1日,经中央批准,西藏工委改为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任党委书记张国华。 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承担下列职能[2]:
机构设置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设置工作机关12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副厅级)1个。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设置下列机构[3][4]: 职能部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挂自治区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自治区档案局牌子;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挂自治区公务员局牌子;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挂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版权局)、自治区电影局牌子;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挂自治区政府侨务办公室、自治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牌子。) 办事机构(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自治区党委机关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党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宗教事务局。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自治区党委财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挂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 派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自治区党委党校挂西藏行政学院牌子。西藏社会主义学院挂西藏中华文化学院牌子。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挂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牌子。西藏自治区档案局挂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牌子。) 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
(自治区党委机要局挂自治区国家密码管理局牌子。) 历届组成人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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