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北京辦事處驻北京办事处,简称驻京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级行政区及副省级市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特区政府、中央政府驻港澳联络办设在首都北京市的派出机构。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办事处与综合管理司负责管理和协调各级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工作。“内蒙古自治政府驻北平办事处”是地方政府在北京设立最早的派出机构,于1949年3月设立[1]。 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驻京办承担下列职能:
驻京办名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8号),保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截至2022年,各地政府驻京办共有52个。其中国管局直接监管的驻京办50个(除注明外皆为正厅级)[2]、特别行政区驻京办2个: 省级行政区政府驻京办
副省级市政府驻京办
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
国管局直接监管的其他驻京办特色文化餐饮文化各省驻京办大多开设有供应各自地方特色菜肴的餐厅,“驻京办”在北京市民中也成为了地方菜的代名词[3][4][5][6],部分市民则并不满足于省级驻京办的菜肴,转而前往地市级驻京办餐厅寻求特色餐饮[7][8]。2010年,针对县级驻京办裁撤一事,律师高占强曾表示,驻京办中的宾馆、餐饮等业务可以从驻京办中分离出来继续存留[9]。 但也有个别省级驻京办不设餐饮服务,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10]。 批评和争议2010年以前,中国内地还包括地方政府所属部门、部分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地方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以及部分县、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也用各种名义设立了驻京办[11]。据不完全统计,在2010年国务院整治驻京办问题之前,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12]。 美国之音认为,各地设立驻北京的办事处原本只是为处理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关系,但其实并无任何法律规定他们的职能。除了各个地方阻截本地的上访者赴京告状之外,这些驻京办的职能也已经超出了原本设立的目的[11]。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斥驻京办是“跑部钱进”,是滋生腐败的温床。[12]作家王晓方在《驻京办主任》中指驻京办是“三不管”,即“别人管不着,地方没法管,北京管不了”。“又开宾馆、酒楼,又办公司……”[1] 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撤销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撤销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要求在半年内完成有关整治行动[11]。然而新疆因属于偏远地区,被允许保留部分地州驻京联络处(共8个)[13]。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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