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翔縱火案
陳彥翔縱火案,是2022年6月15日晚間發生於臺灣新竹市的一場火災及縱火案。發生地點是東區東大路一段與中央路交叉路口附近的輪胎行[1][2],31歲陳姓縱火犯嫌因與父親發生口角,持汽油點燃停放在輪胎行一樓的四輛機車,火勢瞬間蔓延整個鐵皮屋,造成一家八人死亡。[3] 經過據倖存父親所說,6月15日22時,小兒子當天先跟媽媽爆發爭執,又跟父親吵架,至加油站購買600元20公升的汽油後回家潑灑於路邊停放的機車,再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後丟向被潑灑一地的汽油,瞬間火勢蔓延整個鐵皮屋並伴隨爆炸。[4]由於火勢迅速,屋內家人逃生困難,導致陳嫌的56歲母親、28歲妹妹、34歲妻子及三名子女(6、3、7歲),28歲兄嫂及一名1歲姪女死亡,僅剩父親與大哥倖存。[1][5]後續警方調查發現,陳嫌長期與父母討錢,6月15日晚間又被訓話,疑似一氣之下才購買汽油縱火,陳嫌經常伸手向父母索取金錢而挨罵,推測舊事重演,陳嫌一氣之下才縱火。[6] 嫌犯
陳彥翔,即屋主小兒子,汽修科畢業,已婚,育有二子一女,有詐欺、竊盜及毀損等前科。[1][7] 此次犯案,斷送了包含自己三名小孩和妻子性命。惟辯稱無意縱火,卻仍在唯一逃生出口處放火。 輪胎廠該次火災現場為橫濱輪胎銷售及更換的店面,俗稱汽修廠。店面外觀為二層樓鐵皮屋,裡外堆放輪胎,店名為正義輪胎,一樓為店面、二樓為住家。[8]許多台灣的店面,尤其是工廠,為省下租金,皆使用住宅和商辦混合型的房屋做為店面。火災後已變廢墟,幾天後夷為平地。[9]專家更指出,由於逃跑時間只有三秒,想成功逃生的機會「不到1%」。[10] 後續地方政府反應事發後,因時任市長林智堅確診新冠病毒而隔離,由時任新竹市副市長沈慧虹前往靈堂慰問,大媳婦家屬要求制裁嫌犯。[11] 8口人四度燒燙傷,不再進行解剖。[12]許多民眾也帶著鮮花糖果悼念此次身亡的小孩。[13][14] 新竹縣縣長楊文科表示「新竹生活圈,感同身受。」致送慰問金予家屬。[15] 家屬間的爭議與法律行動2025年1月26日,陳彥翔的大嫂胞妹於社交平台Threads發文,控訴姊夫(陳彥翔的哥哥)在姊姊遇害半年後展開新戀情,並於交往兩年後再婚。她批評姊夫未尊重亡妻及家屬,引發網路熱議與爭議。[16] 針對小姨子的指控,陳彥翔的哥哥已正式向警方提告,控告小姨子妨害名譽,並於社交平台發表9點聲明進一步回應。他表示,針對小姨子公開指控的部分內容已對家族造成傷害,強調自己從未刪除亡妻與子女的相關貼文,只是隱藏,因為難以承受回憶失去至親的痛苦。[17] 在聲明中,他對此前在社交平台上發表的「餘生是你,晚點沒關係」等言論造成的不佳觀感表示道歉,並向亡妻家屬致歉,解釋該言論的本意是感謝現任妻子在困難處境中接受自己,而非對亡妻不敬。他還提到自己在事件發生後已配合分配保險金和存款,但仍遭到前岳母的多次索取與情緒勒索。[18] 陳彥翔的哥哥最後懇請外界停止過度揣測與惡意造謠,並強調自己與父親也是事件受害者,希望能重新開始生活,同時保留對誹謗言論的法律追訴權。[19] 審判一審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10號刑事判決 新竹地檢署以「泯滅天良、毫無人性」建請法院判處死刑。2023年9月28日,新竹地方法院宣判,陳彥翔遭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須賠償1186萬元,全案可上訴。[20][21] 二審2024年1月11日,由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審理,陳彥翔態度不佳,向法官說出:「沒點燃汽油過怎知傷害嚴重」,往生者家屬希望維持死刑原判。[22]3月7日第2次開庭,陳彥翔態度冷靜,庭上呈現兩段警方用密錄器錄下的蒐證影片,將成為他能否「逃死」的關鍵證據[23]。4月25日第3次開庭,陳彥翔承認縱火,但否認殺人,並向法院聲請「修復式司法」。合議庭將於7月24日傳喚3名負責鑑定的證人到庭作證[24]。 11月1日言詞辯論,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詹常輝論告,主張陳有放火主觀犯意、殺人直接故意,他從找油桶、買油、點火冷靜安排,還騙過加油站員工,心思細密,明知放火會造成傷亡卻執意為之,不顧被害人中還有4個小孩。法律扶助基金會派出林俊宏、陳雨凡、陳志寧律師替陳彥翔辯護。陳志寧指陳彥翔是因為點燃的衛生紙「太燙」才扔掉,鑄成大錯,非有意殺人。律師陳雨凡以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3146號刑事判決,認為一審未給予陳自首減刑,判決違誤。她說,警察到現場時還不知道是誰縱火,因為陳母報案時只說「我兒子在倒汽油」,警察也想知道發生什麼事,而陳彥翔說「我縱的火,趕快啦」。[25] 12月11日,高等法院審酌證據,顯示他哭求警員救妻兒,顯露懊悔自責又向警員借槍自盡等,認定為真實自首,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26] 受害家屬聲明12月11日在二審宣判後,陳男大嫂的母親林姓婦人、陳彥翔妻子的2名姐姐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竹分會陪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林姓婦人發布「我的孩子在火海中喊救命,他卻冷眼旁觀」信件,闡述對司法的盼望以及身為被害者母親,對女兒死亡不捨的心情。信中表示,每當夜深人靜,總是會想起女兒最後的模樣,也想著才11個月大的外孫女還未認識這個世界即離去,這是多麼心碎的場景。她的女兒(陳彥翔的大嫂)抱著年幼的孩子,在無處可逃的火場裡身亡,陳彥翔冷眼旁觀,這是天理難容的畫面,至今讓她夜不能眠,痛徹心扉。大法官已明確指出死刑合憲,此案是造成8條人命死亡的滅門慘案,若連這樣冷血、殘忍的犯行都能免死,什麼案件才能判死刑,而死刑存在的意義為何。[27] 類似案件參見參考來源
|
Portal di Ensiklopedia Du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