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公前658年(周惠王十九年、魯僖公二年、晋献公十九年),晋国的荀息请求用屈地出产的马和垂棘出产的璧玉,向虞国借路来进攻虢国。他对晋献公说虞国的宫之奇懦弱而不能坚决进谏,从小就和虞公在宫里一起长大,虞公对他亲昵,虽然进谏,虞公不会听从的。晋献公就派荀息到虞国去借路,说:“冀国无道,从颠軨入侵,围攻虞国鄍邑的三面城门。我们晋国伐冀而使冀国受到损失,也是为了虞国。现在虢国无道,在客舍里筑起堡垒,来攻打我们晋国的南部边境。请求贵国借路,以便我国到虢国去问罪。”虞公接受了礼物,答应了请求,而且表示自己先去进攻虢国。宫之奇劝阻,虞公不听,就带兵进攻虢国。晋国的里克、荀息领兵会合虞军,进攻虢国,攻克下阳。《春秋经》因为虞国接受了贿赂,把进攻虢国的军队中,虞国写在前面[1]。前655年(周惠王二十二年、鲁僖公五年、晋献公二十二年),晋献公再次向虞国借路进攻虢国。宫之奇以唇亡齿寒比喻,虞国和虢国的关系。虞公问:“晋国是我的宗族,难道会害我吗?”宫之奇回答:“太伯、虞仲,是周太王的儿子。太伯出走,没有继位。虢仲、虢叔,是王季的儿子,做过周文王的卿士,功勋在于王室,受勋的记录还藏在盟府。晋国准备灭掉虢国,对虞国又有什么可爱惜的?况且虞国能比晋国的曲沃桓叔、曲沃庄伯更加亲近吗?如果晋国爱惜桓叔、庄伯的后裔,桓、庄之族有什么罪过,但是却被晋侯杀戮,不就是因为桓、庄之族的势力使晋侯感到受到威胁吗?亲近的人由于受宠就威胁公室,尚且被无辜杀害,何况对一个国家呢?”虞公说:“我祭祀的祭品丰盛、清洁,神明必定保佑我。”宫之奇回答:“臣听说,鬼神并不是亲近哪一个人,而只是依从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说:‘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说:‘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说:‘民不易物,惟德繄物。’这样看来,不符合德,民众就不和,神明也就不来享用祭物了。神明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如果晋国占取了虞国,发扬美德作为芳香的祭品奉献于神明,神明难道会吐出来吗?”虞公不听,却答应了晋国使者的要求。宫之奇带领了他的族人出走,说:“虞国过不了今年的腊祭了。就是这一次了,晋国不会再次出兵了。”十二月初一日,晋国灭掉了虢国。虢公丑逃亡到京师。晋军回军,乘机袭击虞国,灭亡了虞国。晋国俘获虞公和虞国大夫井伯,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员,但不废弃虞国境内的山川祭祀,把虞国的赋税归于周王。《春秋》记载“晋人执虞公”,是归罪于虞国,而且说事情进行得太顺利[2]。《汉书·古今人表》将他定位八等下中[3]。 参见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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