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棻
蔣棻(1605年—1664年),字畹仙,號南陔,直隸蘇州府常熟縣(今屬蘇州市)人,明末政治人物、詩人。 生平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生。[1]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應天鄉試第二名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中式丁丑科第三甲第六十三名進士。授廣東南海縣知縣,催科賦稅有法,奸猾官吏不得侵貪圖利;審訊囚犯時嚴懲誣供以及匿名陳述者;捕治以邪法異說煽惑民眾的熊順吾,使叛變不致蔓延。 在職於廣東南海縣知縣時逢丁憂。服喪期滿後闕補福建建安知縣。當時多盜匪警報,蔣棻疏濬護城河、施行保甲、招募鄉勇,得到可用之兵數百人,如同一方軍鎮,「弭盜鋤奸,豪猾屛跡」,福建巡撫張肯堂舉薦蔣棻為廉幹第一。 後升禮部主事,尚未赴任而明朝廷覆亡,清兵入關之後隱居杜門著書。卒年六十。邱炫煜考証其卒於康熙三年(1664年)。 親友为毛晋好友,与张溥、陈继儒、吴伟业、钱谦益、陈子龙等人过从甚密,積極參與復社活動。 著作
參考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