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鹽場臺南鹽場是臺灣在二次大戰後由臺灣製鹽總廠所設的六大鹽場之一,位在臺南市的安南區及南區內,其內包括了歷史可追溯至清治時期的「鹽埕鹽田」(第二代瀨北場),後稱)與日治時期開闢的「灣裡鹽田」、「安順鹽田」與「四草鹽田」(安順鹼場鹽田)。臺南地區是臺灣曬鹽產業的發源地,日治時期的製鹽會社多半聚集在此,而民國時期的鹽務總局及臺灣製鹽總廠也設在此地。該鹽場直到民國八十六年(1997年)才停止曬鹽[1]。 沿革臺南鹽場裡的鹽埕鹽田為清治時期的第二代瀨北場,是臺灣鹽業史上使用最久的鹽田。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第一代位於今臺南市喜樹地帶的瀨北場(瀨口鹽田)遭洪水沖毀後,鹽民們便在現今的臺南市南區光明里與鹽埕里的地帶重建瀨北場,當時的面積約有96甲,是淋鹵式瓦盤鹽田,後來到了嘉慶三年(1798年)時改成了曬鹵式鹽田[2]。鹽田內部分割成許多大小不一的部分,由鹽民們自行產曬[1]。之後該鹽田一直到臺灣割讓給日本時仍在原處繼續生產。 進入日治時期之後,明治三十七年(1904年),位於現今的臺南市南區灣裡、喜樹與鹽埕居民,在現今的省躬里萬年公園海濱公地申請開墾新式瓦盤鹽田,並成立「臺南製鹽公司」管理。而臺南地區在大正十年(1921年)又增加了由臺灣製鹽株式會社開闢的安順鹽田,是一個「半採鹽,半採鹵」的鹽田。至於原本的瀨北場鹽田,在日本策畫下其業主在昭和十二年(1937年)成立「鹽埕製鹽公司」來管理之。然而後來因為臺灣總督府的鹽業一元化政策,臺南製鹽公司與鹽埕製鹽公司都在昭和十六年(1941年)時被臺灣製鹽株式會社給合併。隔年(1942年)鐘淵曹達工業株式會社闢建四草鹽田,至此後來臺南鹽場的四塊鹽田都已開闢[2][1]。 二次大戰結束後,除了四草鹽田是被臺灣鹼業公司(臺鹼)所接收外,其他三處鹽田都被臺灣製鹽總廠所接收。但由於產能低下的關係,民國六十年(1971年)鹽埕鹽灘廢曬,隔年(1972年)灣裡鹽灘亦廢曬。之後到了民國六十六年(1977年)安順鹼場鹽灘被製鹽總局接收,至此臺南鹽場只剩下位於安南區的兩處鹽田。後來為了提高產能,民國七十五到七十七年(1986年-1988年)兩處鹽田進行了機械化,但最後兩處鹽田還是在民國八十六年(1997年)停止曬鹽,而臺南鹽場也到此結束[2][1][3]。 鹽田的沒落在台灣工業逐漸發展時,工業用鹽的需求隨時間增加,為滿足國內對鹽的需求,民國五十六年(1967年)開始停止外銷台灣鹽場所曬的鹽。而後,因進口鹽「物美價廉」,台灣曬鹽方式為提高台灣鹽的品質於民國七十六年(1987年)轉為採「深滷後曬法」,並以機械方式為主收鹽。但即使如此,台灣鹽的產量與品質相比於進口鹽卻依舊無法與之抗衡。最後,於西元2002年,臺鹽全面停止鹽場曬鹽。[4] 鹽田資料以下所列為臺南鹽場裡面的鹽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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