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博勇(1964年11月—),河北永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副国级领导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委员。河北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擁有北京大学法律系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曾任审计署副审计长。
生平
1982年,入读于河北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担任廊坊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科员、书记员。1995年4月,升任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95年,担任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河北分校廊坊分部副主任。1998年,任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河北分校廊坊分部专职副主任。1999年6月,任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1999年11月,任廊坊市监察局副局长。2001年,任廊坊市安次区副区长[1]。
2003年,任廊坊市副市长,同年兼任河北省监察厅副厅长[2]。2011年,任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河北省监察厅副厅长。2012年5月,任民建河北省委主委、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2012年12月,任民建中央常委、河北省委主委,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2013年1月,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民建中央常委、河北省委主委,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2013年8月卸任此职)[3]。
2016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副审计长[4]。2018年1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5]。2022年12月,升任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2023年3月10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上,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6]。2023年3月31日,不再兼任审计署副审计长[7]。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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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019年2月 |
理事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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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017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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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2016年12月15日十届十九次主席会议决定,马培华任第一副主席,郝明金任常务副主席
- ^ 注2:2016年12月17日十届中央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撤销施耀忠常委、委员职务,开除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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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022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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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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