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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暹」。
周叔弢(1891年7月18日—1984年2月14日),原名明扬,后改名暹,字叔弢,男,安徽省建德县(今安徽省东至县)人,中国实业家、文物鉴赏家、收藏家,周馥之孙,清末进士周学海之子。
生平
周叔弢出生于扬州,辛亥革命后先后前往上海、天津。1919年时跟随其叔父、实业家周学熙经商,曾担任过青岛华新纱厂专务董事、唐山华新纱厂董事兼经理、天津华新纱厂经理、开滦矿务局董事、启新洋灰公司董事、耀华玻璃公司董事等职。抗日战争期间在天津寓居。1945年任新洋灰公司协理、总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过天津市副市长,全国工商联副主任委员。
1982年10月立下遗嘱,敦嘱丧事从简。全文如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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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生无他长,只是不说假话。临终之时,实能心地坦然无愧于中。我死之后,千万不要发讣告,千万不要开追悼会,千万不要留骨灰盒。投之沧海以饱鱼虾毋为子孙。累存款五年定期壹万元,国库券壹万五千元全数本息上交国家。在四化大海中添一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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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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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二年十月弢翁至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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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在天津逝世。[2][3]
社会兼职
曾任第一至五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二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
轶事
- 周叔弢曾经向刘少奇请教关于资本主义发展和剥削问题的看法,刘少奇则向他解释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资本主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是有进步性和历史功绩的,鼓励他多开工厂[4]。
- 1951年8月20日,周叔弢将家藏一册《永乐大典》捐出并致信:“仆旧藏《永乐大典》一册,杭字韵,卷7602至7603,谨愿捐献贵馆,……珠还合浦,化私为公,此亦中国人民应尽之天责也。”,1950年代至1970年代间曾将自己收藏的3.6万余册图书以及1200余件文物捐献给国家。[2][3]
家庭
周叔弢共有七子三女,其中包括历史学家周一良、翻译家周珏良、植物学家周以良、微生物学家周与良等。
参考文献
宪法修改委员会(198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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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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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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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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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0月-1983年11月 | 主任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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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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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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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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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1月-1988年12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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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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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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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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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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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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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子昂于1988年4月五届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辞职,被推举为名誉主席
- ^ 荣毅仁于1988年4月五届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当选主席
- ^ 孙孚凌于1988年4月五届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当选常务副主席
- ^ 李定、马仪于1988年6月五届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 经叔平于1988年4月五届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当选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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