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乙(?—17世紀),山東兗州府東平州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宋祖乙是崇禎六年(1633年)山東鄉試舉人[2],次年(1634年)聯捷進士,歷任唐縣和永年縣知縣,禁止驛馬簽富戶,並擒拿大盜榮居賜[1][3]。不久調任祥符,招徠一萬七千家人前來恢復產業,陞官刑部主事。
弘光時,任四川司郎中,不久因丁憂去職,再出家為僧[4][5]。
引用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祖乙,東平人。崇禎七年進士。歷唐縣、永年知縣,禁驛馬簽富戶,禽大盜榮居賜。
- ^ 道光《東平州志·卷十一上·選舉徵第三》:崇禎癸酉科(舉人) 宋祖乙 見進士
- ^ 道光《東平州志·卷卷十三·人物傳第二》:宋祖乙,東平人。崇正甲戌進士。知唐縣,調永年,禁驛馬簽富戶,擒大盜榮居賜功尤著。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時刑部先後司官之可紀者,為卜象乾、王傚通、鄭洪猷、潘湛、袁定、劉延禟、朱輅、孔尚則、傅箕孺、宋祖乙、費景烷、張萬選、張景韶、夏供佑、王質、董祖嘗、曾守意、王政敏、陸慶衍、汪鉉、陳儒樸、吳伯尚、陳謙、汪姬生、賈應寵云。……調祥符,招徠復業者萬七千家。累陞四川司郎中。南京亡為僧。
- ^ 道光《東平州志·卷卷十三·人物傳第二》::補祥符,招徠復業者萬七千家,擢刑部主事,尋丁內艱。值闖變隱去,及歸里惟以瞿曇靜業為事。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
- 道光《東平州志》·卷十一上·選舉徵第三
- 道光《東平州志》·卷十三·人物傳第二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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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向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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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唐縣知縣 1634年-16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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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曾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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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曲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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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永年縣知縣 崇禎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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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王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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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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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祥符縣知縣 1643年-16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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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蕭時望 清朝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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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山東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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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8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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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七年(1634年)甲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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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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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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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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