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在宥沈在宥(16世紀—1630年代),字元弢,號巢雲,浙江湖州府長興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沈在宥原名沈永明,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中浙江鄉試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成進士[2][3],八年獲授工部虞衡司主事,九年管理盔甲厂,升郎中,轉任福建漳州知府,有廉正名聲。當時海盜藉驅除貪污為名掠奪居民,他警告對方切勿侵犯;陞任興泉道參議,獨身上路時病重,對役夫說:「我對漳州人民無德,不要用後事連累。」過境後即卒[1][4]。 引用
參考文獻
|
沈在宥沈在宥(16世紀—1630年代),字元弢,號巢雲,浙江湖州府長興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沈在宥原名沈永明,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中浙江鄉試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成進士[2][3],八年獲授工部虞衡司主事,九年管理盔甲厂,升郎中,轉任福建漳州知府,有廉正名聲。當時海盜藉驅除貪污為名掠奪居民,他警告對方切勿侵犯;陞任興泉道參議,獨身上路時病重,對役夫說:「我對漳州人民無德,不要用後事連累。」過境後即卒[1][4]。 引用
參考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