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有文

宋有文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
籍貫四川成都府資縣
出生十一月初三日
配偶李氏
親屬曾祖宋處仁,祖宋均義,父宋鑑,
母劉氏
出身
  • 景泰五年甲戌科進士

宋有文(1415年—1474年),顯章四川成都府資縣人,軍籍。

生平

十一月初三日生,行二,治《詩經》,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十三名舉人,年四十歲中式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會試第六十六名,第二甲第九十六名進士[1]。授監察御史,成化元年(1465年)二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七年以军功升右布政使,十一年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等处,十四年二月因军士鼓噪生变,降为河南布政司左参议,支正四品俸。八月以年老致仕。

家族

曾祖宋處仁;祖宋均義;父宋鑑;母劉氏。永感下,妻李氏,叔玉(巡檢),兄有成,弟有學;有安;有昌;有轍;有謙;有善;有爵。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九十七》,出自《明史

註釋

  1. ^ 《景泰五年甲戌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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