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南榕廣場命名爭議
22°59′46″N 120°13′10″E / 22.99620°N 120.21951°E 國立成功大學南榕廣場命名爭議,2013年11月起發生於臺灣的新聞事件。位於臺南市的國立成功大學進行校園改建,將校本部成功、勝利兩校區之間圍牆拆除,拆除後的空地形成一個廣場,位於原臺南高等工業學校本館與成功大學舊總圖書館間。2013年11月,成功大學校方委由學生社團聯合會辦理徵求廣場名稱與公開網路投票,後由共約3000名師生投票選出「南榕廣場」作為名稱。但成功大學校方以這個名稱具政治意涵為理由,否決這個名稱。提案學生則認為校方不尊重民主程序。 此事引發校內與社會的討論,形成新聞事件。成功大學校務會議最終決定取消廣場命名[1]。 命名理由南榕廣場的名稱由成功大學法律系學生邱鈺萍提出,她表示,成大以榕樹為校園象徵,以南方的大榕樹作為命名的意向。此外,這個名稱也用來紀念成功大學校友、言論自由運動者鄭南榕[2]。 事件經過2013年11月25日至30日,進行為期一周的網路票選[3]。初選選出「成勝廣場」、「羅望子廣場」、「南榕廣場」、「成風廣場」、「語同廣場」、「晨曦廣場」、「大城廣場」、「煦育廣場」、「洋楹城畔」、「博致廣場」等十組名稱,在進入投票程序後,成大校方另外提出「成功」、「大學」兩組廣場名字。投票結止時,全校師學生總投票人數為三千八百多人,其中971票支持南榕廣場,次高票為715票支持的成風廣場。投票結果送交校方時,成大主任秘書陳進成表示,此項命名活動雖是由校方委託,但沒有實際效力,否決這個名稱。此事引起支持的學生不滿,利用網路及臉書等發送訊息,發起連署抗議[4]。 2013年12月25日,民進黨立法委員葉宜津質詢成大校長黃煌煇,黃表示將在校務會議討論廣場命名案。學生同意學校方可以按照程序,在校務會議中討論命名一事,但要求要有學生代表參與。 2014年1月6日,校長以電子郵件與學校網站致全校教職員工生一封信,重點有二:第一,校園空間命名作業要點已有明文規範,故仍須依循該要點之規定,辦理廣場命名決策之行政程序,方符合依法行政原則。第二,大學校園除應遵守依法行政原則外,更應恪遵政治中立與宗教中立原則,校內相關設施均應避免涉及政治性活動與特定政治意識形態,避免造成校園之不安定。 1月8日,匿名學生團體Triple Hunag在臉書上發出訊息,指稱他們為了落實校長政治中立的看法,把光復校區名牌中的「光復」二字挖除以抗議成大校長雙重標準[5]。成大校方認為這是破壞公物而報警追查。同時,成功大學758次主管會報中,提出多元廣場、成大廣場,以及丁肇中廣場、吳京廣場等名稱,在各處室主管與教授代表充分討論之後,決議只將命名活動最高票的『南榕』,送交1月15日校務會議討論[6]。 1月15日,成功大學校務會議中,討論是否採用南榕廣場名稱,政治系學生周孟涵與法律系學生邱鈺萍擔任學生代表,出席發表意見。最後由材料系林光隆教授臨時提出修正案,建議直接取消廣場命名一事,根據現場表決結果,100票中有70票同意,21票反對,決議取消命名[7]。 各方意見支持命名
反對命名
後續2014年1月15日深夜,因當天校務會議決議取消命名,成功大學畢業校友李盈叡對此不滿,徒手拆除光復校區名牌中的英文字「KUANG-FU」,被校方發現後,送交警方並對其提出毀損告訴。6月24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認為此行為未造成字體損壞,且經黏貼後即可恢復原有功能,回復成本極低,因此不構成毀損罪,且被告李盈叡以拆除來作為抗議行為,屬於應受保障的監督公共事務之言論自由,所以判處李盈叡無罪[28]。 1月19日,校方發現成大中正堂標示牌的「正」字被拆,報警處理[29][30]。 4月7日,成大零貳社自行訂做印有「南榕廣場」字樣及鄭南榕照片的立牌,綁在大學路的號誌燈柱上,並自行舉辦揭牌儀式。4月9日,成大總務處拆除了這個立牌。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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