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形成計畫國土形成計畫 (日语:国土形成計画/こくどけいせいけいかく Kokudo Kēsē Kēkaku)是基於日本《國土形成計畫法》(昭和25年法律第205号)的,考慮國土自然條件,從關於日本經濟、社會、文化等的對策的綜合視角出發,為推進國土利用、整備以及保護而制定的綜合而基本的規劃。[1] 自民黨政府下,日本內閣於2008年7月批准了基國《國土形成計畫法》的首个國土形成計畫。國土交通省設置了國土計畫局(2001年各省廳合併中,國土廳與建設省等合併)來專門負責此項事務。 概要國土形成計畫包括為日本全域制定的全國計畫以及按各地方分塊制定的廣域地方計畫。 一般而言,國土計畫是指表達對由土地、水、自然、社會資本、產業集聚、文化、人才等構成的國土的期望的狀態的,長期的、綜合的、空間上的規劃。自1962年(昭和37年)制定《第一次全國綜合開發計畫》(一全綜)以來,日本戰後的國土計畫以《國土綜合開發法》為依據,以全國綜合開發計畫為中心展開。但是在迎來人口減少時代的當下,需要相應的國土計畫制度以滿足新時代的需要,因此2005年(平成17年)的第162回通常國會對《國土綜合開發法》作出了根本的修訂,制定了新的國土形成計畫,以取代國土綜合開發計畫。 國土計畫制度改革改革背景迄今為止已制定5版的《全國綜合開發計畫》以「國土的均衡發展」為目標,推進制定了當時面向問題解決的對策。經過戰後半個世紀期間,國土全境內謀求工廠、教育機構等向地方的分散,以及中樞、中核都市的成長,從戰後至今,長遠觀之,大城市的人口激增趨勢逐漸減弱,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也大大縮小。另外,從區域角度來看,城市也已呈現出污染預防和和擁堵缓解的態勢,而在地方圈,伴隨着公共設施的普遍配建,其水平也得到了提高,生活環境也得到了極大改善。伴隨着這種充實,國民開始更關心國土的美麗、有地域個性的文化創造,以及與自然的共生。 但是,当前东京和太平洋工業帶的單極單軸結構仍未有改觀。各地方圈(東京圈、關西圈、名古屋圈以外的地域)有許多地區出現了過疏化的難題,而在地方城市,市中心衰退也是一個重大問題。另一方面,大城市仍面临人口密集的中心区的防灾和居住环境整治改善等的问题。此外,由於郊區蔓延及與農村、山村周圍地區缺乏協調,國土整體的景觀混亂,土地污染、水污染和非法傾倒成為社會問題。2005年(平成17年)起,日本人口开始减少,国民对未来的担忧与日俱增。 在國土政策上,除上述課題以外,地域社會難以維持的地區的擴大、農地的急劇荒廢和缺乏適當管理的森林的增加等緊迫的課題也在浮現。另外,在國際上,東亞經濟圈正迅速崛起,日本要想在21世紀繼續保持和發展經濟社會活力,與東亞各國的緊密協作至關重要。為了妥善應對這些國內外的緊迫課題,在國土計畫中明確體現國土及民生的未來面貌,是本次改革的背景。 改革要点《國土綜合開發法》是確定日本國土政策根本的全國綜合開發計畫的依據法,制定於昭和25年,當時的社會經濟形勢等背景下以開發為基調,以量的擴大為目標。因此,需要在落實地方分权和國內外協調的同時,謀求提高國土質量,不僅要提出願景使之合乎以實現國民生活的安全、安心、安定為目標的成熟社會,還要從根本上重新審視規劃制度。改革的要点如下。
新國土計畫制度概要國土形成計畫的定義
國土形成計畫的基本理念
全國計畫
廣域地方計畫
北關東、磐越地域5县設置分科會。北陸圈和中部圈、中国圈和四國圈設置合同協議會。
制定时间表全國計畫的制定關於全國計畫,2005年(平成17年)9月,國土審議會設立了計畫部會,正式開始討論。同年10月,針對被認為是主要計畫課題的5個領域(Lifestyle·生活、產業展望·東亞合作、自立地域社會、國土基礎、可持續國土管理),計畫部會設立了專門委員會。調查審議以此體制進行,2006年(平成18年)11月為止的討論狀況作為「計畫部會中間彙總」上報國土審議會。 之後,基於都道府縣、政令指定都市的計畫提案,2007年11月計畫部會的最終報告進行匯總,並且經過公眾評論等手續,於2008年(平成19年)2月在國土審議會進行了匯報。 2008年7月4日,內閣會議通過了國土形成計畫全國計畫。 廣域地方計畫的制定對於廣域地方計畫,由於計畫制定前有必要先出台政令、劃定廣域地方計畫區域,2005年9月,國土審議會設置了圈域部會,討論地域分塊的問,2006年7月確定廣域地方計畫區域。基於這些區域的廣域地方計畫在全國計畫制定一年後的2009年8月由國土交通大臣批准。 參考文獻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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