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說四因說由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提出,將世界上事物的變化與運動的背後原因(古希臘語:αἴτιον)歸納為四大類。四因包括:
亞里士多德认为,凡感性实体,包括自然物和人造物,都具备这四种原因。 來源在亞里士多德的著作形而上学中,一開始就闡明了這本書的要旨,在於探討個人經驗之上的事物原理與原因,並表示這些知識才是智慧,因為這些知識比感官經驗更難獲得,它們可以解釋宇宙萬物,而不只是單一個體。緊接著(第一冊,第三章(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他說明了原因的四種涵義,並依此解釋或批評了先哲學說中所論述的原因,提到的先哲包括蘇格拉底、阿那克西美尼、錫諾普的第歐根尼、希帕索斯、赫拉克利特、恩培多克勒、阿那克薩哥拉、巴門尼德、克拉佐门尼的赫尔摩底谟、畢達哥拉斯學派、麥里梭、色諾芬尼、以及他的老師柏拉圖,在這裡(第一冊,第六章(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他依據自己的四因說批評了柏拉圖的理型論,正式宣告與老師的學說分道揚鑣。 在第八冊,第四章(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亞里士多德提出闡述事物原因的方法:既然原因有各種不同涵義,就把所有可能的原因都予以說明,亦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 在《物理學》的第二冊,第三章(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亞里士多德應用了四因說來建立起物理學的論述方法。最後他強調說:
「原因」、「理由」、與「解釋」在亞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原因」這個詞的原文是古希臘文αἴτιον(希臘文:aition),另一個使用到的近似詞是 αἰτία(aitia),則有「原因」與「理由」這兩個意思。這兩個詞交互出現,當指稱事物的原因時,他使用 αἴτιον,當指稱原因的解釋時,他使用 αἰτία,例如[2]:
一般認為 αἴτιον 與 αἰτία 是同義詞,所以都翻譯為「原因」。但是有些學者認為,將 αἰτία(aitia)也翻譯為「原因」是(不怎麼嚴重的)誤導,翻譯為「解釋」較為恰當[3][4][5]。亦即,亞里士多德是在探討事物原因的各種合理的解釋方法,而合理的解釋是人類的理智所能達成與理解的,這個原則被經院哲學時期的湯瑪斯·阿奎那所繼承。 後續發展中世紀歐洲經院哲學時期的湯瑪斯·阿奎那承繼了亞里士多德的知識論,並對四因說做了進一步的發展(參見因果关系)。 弗兰西斯·培根在其著作《新工具论》中反对四因说,并称其“显然与人的本性有关,而不是与宇宙的本性有关;并且从这开始,哲学被一种奇怪的方式玷污了。”[6] 儒家對四因說的解釋中國新儒家哲學家牟宗三提出,《中庸》記載到「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7]。牟宗三認為,從成物之始來看,就是亞氏的「動力因」;從成物之終來看,就是亞氏的「目的因」。一物之完成,就含有了「形式因」;而終始扣在「物」之上,則為「質料因」。由此,誠體就是貫穿終始過程,從而解釋了亞里士多德的四因說。[8] 文獻
參考
相關條目 |
Portal di Ensiklopedia Du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