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紹灝
劉紹灝(1830年11月19日—1886年10月12日,道光十年十月初五日午時-光緒十二年九月十五日亥時),又名濬,字蓉生,又字容深,號子景,齋號視齋。江蘇省常州府武進縣(今屬常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自幼個性純厚忠實,與兄弟嬉戲,總是以有餘待人不足處;父親常在外地講授,紹灝隨母居住,言行舉止成熟婉轉。家境貧寒,與兄劉紹沅出外就傅讀書,十五歲時已博覽書籍,伯父劉錫祜時任安徽鳳陽縣知縣,紹灝隨侍父親劉錫嘏前往鳳陽,深受伯父器重。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年十九歲,隨伯父遊京師,廣與學者舉子結交讌遊,年少而有才名;隨後寄籍順天府大興縣,充補增廣廩生,應考順天鄉試,落榜;翌年,考試高等升補廪生,隨即獲知父親患病而疾馳返鄉。 咸豐二年(1852年)正月,為應國子監試赴京,行過淮河時遭遇盜匪,喪失路費,返回赴江南鄉試,未中。五年(1855年),再次上京應試,仍落榜;當時太平天國已攻占江寧府,軍事危急,紹灝因科舉不得志,而父親晚年多病,急於得到俸祿奉養,於是援例由候選教諭改分知縣,分發浙江。 八年(1858年)正月,由吏部引見咸豐帝,抵達浙江省後,受巡撫晏端書看重。 十年(1860年),太平軍二破江南大營,江蘇常州府淪陷之際,紹灝將父母及兄弟接到嵊縣衙署避難。數月後臨縣新昌縣土匪事起,受紹興府知府懷清委託兼攝新昌縣事務,劉紹灝即單騎馳往,隨一僕一役,會見該縣耆老,曉諭利害,迅速使匪徒解散。新昌縣因糧額無定徵,完賦時由縣官決定價值,難以持平,因此奸民楊增林等藉以煽動叛亂;紹灝到任後察知弊病,釐定了劃一的糧價標準;新昌又有訟爭土地的積案,懸宕二十多年,牽連甚廣,紹灝親自履勘,坐堂審理兩晝夜而結案,釋放無辜者數十人,受百姓稱頌。暫署三個月後正任官到任,回任嵊縣知縣。十二月,省會杭州府淪陷,巡撫王有齡、將軍瑞昌殉國,錢塘江以東府縣全部戒嚴。嵊縣素來沒有戰爭準備,紹灝到任後修建城牆、壕溝,添設擂石、鐵蒺藜以備戰;曾經對妻史氏說:「守土之義,城亡與亡。設不幸,兒曹行付汝矣。」當時許多故鄉的親族接踵來到嵊縣避難,紹灝總是妥為供張安頓,若有人被太平軍擄走,則設計出資援救。 十一年(1861年),卸任縣事,暫時留居紹興府城,聽聞太平軍主力將要撲向浙東,紹興府城恐怕不保,紹灝與兄紹沅帶領父母及眷屬航海南下福建福州,途中遭遇海盜強索財物,紹灝鎮定處理而得以保全。 同治元年(1862年),由福建赴浙江衢州投效巡撫左宗棠軍營,左宗棠即委派紹灝趕赴江西省請領巨砲。 抵達南昌時,接獲父親卒於福州的消息,隨即赴福建奔喪,因無法歸葬江蘇,遂暫時下葬於福州府城外大夫山;因父親遺命其「馳驅戎馬間、殺賊報國」,遂仍返回衢州跟從左宗棠。當時左宗棠正揮師規復浙江全省,因軍餉逐漸匱乏,與兩江總督曾國藩籌議將浙江產鹽運往江西銷售以資轉運糧餉,於玉山縣設局轉運,玉山上控廣信府下通衢州府,是浙江入江西第一門戶,衝疲要地,特別檄令紹灝前往辦理玉山轉運總局。 三年(1864年)四月,李鴻章收復蘇州府、常州府,即稟請交卸轉運局事務,自江西返回江蘇。經過兵亂,房舍田園殘破蕭條,屍體遺骸堆疊,紹灝巡視屋宇以及妻子娘家的基址,又下鄉祭掃祖墳、堆土植樹。服闕,仍回浙江任職。在全浙肅清案內,得到督撫從優保舉,但紹灝以在左宗棠幕府不久,堅決推辭,於是最終只保舉於本班儘先補用。 四年(1865年),受委任交代局、清釐局、餘姚鹽局差事。其時大亂剛平定,地方制度法規荒廢,候補官員多求補缺以獲取利益,紹灝卻盡職於委辦局務,並矯正攀附鑽營的陋習,曾對人說:「盤根錯節,乃別利器,才誠有之,品亦宜然。」 五年(1866年),調辦湖州府屬雙林釐局。在任二年,不妨害商民而維持釐金盈收。 七年(1868年),署任浙江處州府慶元縣知縣。在縣興辦學校,提倡教育,捐養廉銀重修先農壇、武廟後殿門廡,加塗丹漆;又興建善堂,設立義塾,賑濟窮人。[1]九月十一日,齋匪吳昌新以持齋禮神煽惑群眾,在慶元縣南鄉山岱聚眾起事,焚掠村落,脅迫子女。紹灝偵知情形後即調集營兵、招募民團鄉勇,親自率團迎擊,督令士紳分隊攻剿,得到鄉民踴躍支持;齋匪頑強抵抗,山路狹小陡峭,向上仰攻不克,紹灝則令民眾在四周鼓噪擊以分散敵勢,另外分出精兵繞道山後,乘敵不備突擊,齋匪潰敗,於是肅清其巢穴,殲滅一百人,救出難民五百餘人,搜獲偽號旗幟、偽印、入會約狀等物。因約狀下牽涉縣民達五千餘人,民心恐懼浮動,紹灝公開焚燒其約書,民眾才完全安定。齋匪餘黨向西南竄逃,紹灝追捕至福建建寧府甌寧縣界,捕獲其首領,押解至處州府處刑。浙江巡撫李瀚章以紹灝蒞任還不到三個月,且未借助正規軍、不動支糧餉就平定齋匪,隨奏摺保舉。十二月,得旨,補缺後以同知補用[2],弟紹洽、紹沛也隨同案內得到保舉。處州知府原本想阻止征伐而無效,於是向巡撫上札批評紹灝性格倔強,不堪任用,李瀚章回覆:「年少強項若劉令者,正不可多得。」 八年(1869年),卸任慶元縣事。當時父親的棺木還在福建,即先令弟弟紹洽赴福建扶棺回籍安葬,而自己也呈請給假葬親,但因無人代署,不克返鄉觀葬,常認為是畢生遺憾。 十年(1871年),兄紹沅在福建攝理寧化縣知縣事務交卸後病卒,紹灝聞喪悲慟,作輓聯:「千里孤魂兄早返,一肩重任我何辭。」每誦之皆涕泣。 十一年(1872年),補任浙江湖州府孝豐縣知縣,巡撫楊昌濬飭令儘先履任,六月到任。 太平天國之亂中孝豐縣受兵災慘重,戶籍凋敝,原居民只剩七千餘人,紹灝到任後招集流民、休養生息,一年內開墾荒田數萬頃。又因地形多山,多盜匪窟藏,與駐防綠營裴游擊結交合作,時常在完成判牘或讞獄結束後的半夜,偕同裴游擊輕騎率領精兵深入山谷搜捕,屢次捕獲縣境一帶出沒的積盜陳芢有、蔣良第等,深受巡撫楊昌濬嘉獎,咨交吏部議敘加秩二級。孝豐縣境毗鄰安徽廣德,為皖、浙門戶,紹灝以城牆傾圮不足為屏蔽、廨宇年久失修,稟請籌款修建,巡撫批准,即招集工匠、辦置材料,六個月完工。孝豐文風不振,一百年來無人考取進士,紹灝興築奎文閣於縣城東隅,又倡導學校,撥給優厚的膏火以勉勵學子。因縣志久佚,主持重修《孝豐縣志》,咨詢耆老,親自繪圖立說,旁及私家著述,搜考地方傳說,建立綱領,然後多方延請名士對質證實,編輯三年而成書。 十三年(1874年)七月,妻史氏卒,因史氏個性明朗有決斷,生前在公務及家事多有輔助,紹灝悲痛說:「吾自此失左右手矣!」,題輓聯:「傷汝半生心血,賸予獨力支撐。」 光緒元年(1875年)秋季,罹患濕溫症,一度生命垂危,至冬季痊癒。 二年(1876年),江蘇、安徽、浙江各府縣民間傳言有匪徒夜施巫術,民間擾動,境內台州海盜乘機密謀在九月十五日襲擊孝豐縣、隔日取於潛縣;紹灝先行偵查得知後,凌晨寅時出動營兵疾馳至大溪山、木公山等處搜捕,捕獲賊首章木懷、周得五等人,經訊問認罪後就地正法,並移會於潛縣協同偵辦,捕獲人犯眾多,巡撫楊昌濬隨後檄令道員朱明亮統兵協助清剿。事件平定後,得旨嘉獎。 四年(1878年)三月,因會審命案,借調至省會杭州數個月,受布政使任道鎔所擢引。十月,審結重案後仍返回本任。先後在孝豐縣知縣任上七年,縣民父老有評價:「吾邑自劉使君來,閭閻安堵,田野日闢,案無留牘,獄無冤民,蓋數十年無此賢父母矣。」 光緒五年(1879年),調補嘉興府石門縣知縣。時值山右大祲,督撫飭令各屬籌辦儲糧以預備應付災荒。紹灝提倡募捐,數月間集資至一萬餘緡,建糧倉於縣衙西側,貯存米穀五千石。冬季,以石門縣漕糧首先全數完納,巡撫譚鍾麟、糧道惲祖貽彙案保奏,奉旨以同知候補,隨後舉卓異,以知府升用。 六年(1880年),巡撫譚鍾麟認為浙江漕運事務有許多弊端,州縣往往虛報未墾田畝以圖利,已成長年積習而難以改變,以湖州、嘉興二府最嚴重,於是嚴令下屬清查;紹灝即率先核實詳情呈報,時人佩服其清廉。 八年(1882年),大雨,石門縣及杭州府海寧州及湖州府德清縣水災。石門縣風俗誠實,但有少數奸狡者藉災情與官吏發生衝突,紹灝妥為賑濟救助,境內平服,照料飢民卻不耽誤稅賦;嘉興知府許瑤光稱讚有幹濟之才,巡撫陳士杰也大為賞識。 九年(1883年),勸辦山西賑災捐款,紹灝提倡官員捐出養廉銀。 十年(1884年)五月,石門縣衙門失火,衣物財物損失殆盡。七月,中法戰爭情勢緊張,福建水師戰敗,浙江東部瀕海各府戒嚴。紹灝協助籌辦海防經費,擬請將漕運章程修改為杭州、嘉興、湖州三府免除賠墊南米,條列說明上呈巡撫劉秉璋,得到巡撫支持,但礙於眾議未得實行。隨後某監察御史密奏議論杭、嘉、湖三府漕章,內容與紹灝所提議相同,即得旨交浙江巡撫籌劃辦理。 十一年(1885年)六月,石門縣水災,紹灝下鄉勘查災情,天氣炎熱,仍親自乘小舟來往奔馳,一個月間受到暑濕滲透累積,返回縣署即罹患痺痛。石門縣是「衝、繁、難」要缺,交通要道,設有驛站,官員傳驛往來不絕,迎送的勞累使病情惡化;延請嘉興、湖州之名醫,內外治療,兼用針灸,仍疼痛不止,因紹灝自己有研習醫書,自行治療有效果而未能痊癒。 光緒十二年(1886年)春季,痛風再度發作,仍然勉強處理政事,不假手他人,但因久病萌生退休之意,寄函通知時任刑部郎中的長子劉持敬南下協助。六月,精氣衰減,食量減少,醫師表示:「脈氣尚平,調治可漸康復」。八月,稟請前往杭州就醫,委由周雲章代理知縣,紹灝於是部署交接事項。九月初一日,劇痛忽然發作;初二日,身體發熱,口乾舌燥,精神衰弱;初三日,交卸縣事,症狀稍有減緩然而胃氣大傷,紹灝自知已不能救治,決定不去省會治療,直接返鄉。初十日,回到江蘇常州,與母親團聚,神情很欣喜,醫師來診斷:「元氣雖損,精神尚聚,可冀調治就痊。」九月十五日午後,突然大量出汗,痰氣上壅,而神智清晰;彌留之際,以未終養母親為遺憾;亥時卒,享年五十七歲。十一月十一日,下葬於陽湖縣新塘鄉陳灣山新阡。 光緒十三年(1887年)閏四月,因之前卸任交接時庫項有虧短,上諭追革官職。[3] 人品學問品行誠懇敦厚孝順,尤其用心照料親戚族人,兄紹沅死時幾個兒子都未成年,紹灝負責教養撫育,十餘年如一日;宗族及姻親中經濟貧困者有數十家,遇婚事、喪事無力舉辦者,都量情資助;咸豐十年,妻子的家族史氏殉難,遺下一女只有十歲,漂流在民間,紹灝尋訪找回撫養至成年出嫁。待人寬和蘊藉沒有城府,溫雅謙退,平時生活節儉而厚待別人,常說:「寧瘠己以肥人,毋損人以益我。」又曾對兒子們說:「我不願以私財累汝,願汝曹自立也。」作官三十年不曾置產。處理政事當機立決,銳氣猛厲,在搜捕賊匪方面,時論以為有于成龍、李湖的風格魄力。對下屬不疾言厲色,生平遭遇災難或變革、煩擾詭異的事情,總是鎮靜堅忍,不曾慌張失措。讀書求取大意綱要,不屑於背誦文章,教導諸子「體用賅備」之學,不要求考取科舉。 寫作散文清新簡練,嫻熟典故、律例,擅長擬寫官書、判牘,援筆立就。詩作風格趨向韓愈、黃庭堅,在慶元縣任上時,山行與朋僚酬和及感事諸作。公務閑暇時喜愛臨摹鍾繇、王羲之書法。自幼跟隨兄長研究醫家醫書,熟讀張仲景書,兼綜博覽諸醫家學說,於清代醫學家特別推崇陳念祖《陳修園公餘醫書六十種》,治病多有心得。 家庭及關聯劉紹灝為武進西營劉氏第十七世。
妻妾
子女有子女十五人,九子六女。
参考文献
武進西營劉氏
宅邸 - 劉綸舊居(志王府) · 近園 · 青果巷劉氏宗祠 · 劉海粟舊居 始遷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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