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庄
八里庄為臺灣日治時期1920年至1945年間存在之行政區,轄屬臺北州淡水郡。即今新北市八里區。 行政區劃八里地區在清治時期及日治時期初期屬八里坌堡的庄,在1895年6月隸屬「臺北縣淡水支廳」,在1897年7月1日隸屬「樹林口辨務署」[1],在訊塘埔庄設置第二區區長事務所[2]。1898年6月28日,八里坌堡改隸「滬尾辨務署山腳庄支署」[3]。1899年月10日13,改設置第九區庄長事務所[2]。1901年11月11日,臺灣的行政區劃改為二十廳,五股地區隸屬「臺北廳滬尾支廳」。1901年12月17日,臺北廳劃分為39個區,八里地區被劃分為第32區[4]。1902年7月31日,八里坌堡實施街庄整併[5]。1906年1月1日,臺北廳改設置以地名稱呼的28個區,八里地區被劃分為小八里坌區[6]。此時的街庄如下:
1912年9月21日,滬尾支廳更名為「淡水支廳」[8]。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之行政區廢除,街庄改為大字;小八里坌區(前述4庄)改為臺北州淡水郡「八里庄」,轄域內分為大八里坌、小八里坌、長道坑、下罟子四個大字。
二戰後,八里庄在1946年改為臺北縣淡水區八里鄉,為目前的新北市八里區。
庄長
設施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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