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庄林口庄為臺灣日治時期1920年至1945年間存在之行政區,轄屬台北州新莊郡。今新北市林口區。 行政區劃林口地區在清治時期及日治時期初期屬八里坌堡的庄,在1895年6月隸屬「臺北縣淡水支廳」,在1897年7月1日隸屬「樹林口辨務署」[1]。1898年6月28日,改隸「滬尾辨務署山腳庄支署」[2]。1901年11月11日,臺灣的行政區劃改為二十廳,林口地區隸屬「臺北廳新庄支廳、滬尾支廳」。1901年12月17日,臺北廳劃分為39個區,林口地區被劃分為第37、38區[3]。1902年7月31日,八里坌堡實施街庄整併[4]。1906年1月1日,臺北廳改設置以地名稱呼的28個區,林口地區被劃分為樹林口區、大南灣區[5]。此時的街庄如下: 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之行政區廢除,街庄改為大字;前述6庄合併為臺北州新莊郡「林口庄」,轄域內分為南勢埔、菁埔、大南灣、小南灣、瑞樹坑、大平嶺等6個大字[6]。
二戰後,林口庄在1946年劃為臺北縣新莊區林口鄉,為目前的新北市林口區。
庄長設施參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