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號風球二號風球是香港一個已停用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曾於1905年至30年代及日佔時期使用。 歷史香港天文台從1884年開始就為香港海港內的輪船懸掛颱風信號以作示警,其後並開始為原有的信號球加設數字來代表風力強度和風向。當時,香港天文台有兩套信號系統。一套是本地颱風警告信號(為位於香港警戒範圍以內的颱風),另外一套是非本地颱風警告信號(為位於香港警戒範圍以外的颱風)[1]。 為免製造誤會,本地和非本地颱風警告信號的信號球形狀和懸掛地點都有所不同,但兩套信號中均包括二號風球[1]。 1905年二號風球從1905年開始出現。根據當時的系統,二號風球代表香港東北方有颱風出現。信號球形狀為朝上錐體()並下懸圓柱()[2]。信號分為紅色和黑色。紅色信號代表颱風距離香港超過300哩,黑色信號則代表颱風距離香港少於300哩[2]。 根據當時的憲報,懸掛風球並不一定代表天文台預料香港會出現惡劣天氣[2]。 1917年根據1917年的信號系統,二號風球信號球形狀為朝上錐體(),與今日的八號西北烈風或暴風信號一模一樣。夜間信號燈顏色為「白綠綠」(由上至下),代表烈風從北方吹襲[3]。 1931年1931年3月1日,一個新的颱風警告信號正式生效。新的二號風球信號球形狀為橫條(),夜間信號燈顏色為「白綠白」,代表夾帶急風的強風可能從西南面吹襲[4]。 雖然天文台表示二號風球於1934年取消[1],但香港政府直到1938年關於颱風信號的憲報公告裡依然有記載二號風球的存在,但表明二號風球不適用於香港[5]。 日治時期1943年10月20日至1945年8月底,當時的日佔政府因戰爭時期使氣象預報物資短缺[6],遂暫時把一號及五號至十號風球精簡,改為只有一號及二號風球,其中一號風球(紅藍)[6]代表戒備或強風吹襲,意義與以往的一號風球、現在的一號及三號信號相同;二號風球(藍藍)[6]代表烈風或以上風力吹襲,意義與以往的五號至十號風球、現在的八號至十號信號相同。二號風球重新起用,直至香港重光恢復原有風球後永久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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