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吉爾國際區
丹吉爾國際區,是一個以摩洛哥海岸城市丹吉爾為中心的373平方公里(144平方英里)國際區。最先在法國和西班牙的保護下,然後由法國、西班牙和後來的葡萄牙、意大利、比利時、荷蘭、瑞典、美國和英國共同管理,從1924年開始存在,直到1956年重新融入獨立的摩洛哥。 儘管摩洛哥國王保留了對該地區的名義主權和對當地居民的管轄權,但該地區仍根據《丹吉爾議定書》進行管理。 在1939年,丹吉爾國際區的人口約為60,000,而到1950年則為150,000。 歷史為了解決法國、西班牙和英國在丹吉爾控制權方面的分歧,根據1923年12月18日在巴黎簽署的一項國際公約,在1924年將丹吉爾定為中立非軍事區。儘管在協議上出現了一些分歧,但在1924年5月14日在巴黎交換了批准書。該公約於1928年進行了修訂,意大利,葡萄牙和比利時政府於1928年加入了該公約,荷蘭政府於1929年加入了該公約。 該區域擁有自己任命的國際立法議會,該議會受由比利時,法國,英國,義大利,荷蘭,葡萄牙和西班牙的領事組成的控制委員會監督。行政權歸屬行政長官,司法權由五名法官組成的法院管轄,分別由比利時,英國,西班牙,法國和意大利政府任命。由於設立了國際法院,歐洲各大國撤回了以前在這裡行使的領事裁判權。 該區在寬容,文化多樣性,宗教信仰和波希米亞主義方面享有盛譽。它成為西方國家的文學巨匠和男同性戀者的旅遊熱點。 1940年6月14日,西班牙軍隊佔領了丹吉爾,同一天巴黎沦陷於德軍之手。儘管作家拉斐爾·桑切斯·馬薩斯和其他西班牙民族主義者呼籲吞併,但法國認為佔領只是一種戰時臨時措施。丹吉爾於1940年11月23日被吞併入西屬摩洛哥。 丹吉爾於1945年10月11日恢復到戰前地位。1952年7月,在拉巴特舉行會議,討論了該區的未來,並同意廢除該區。1956年摩洛哥恢復完全主權之後,丹吉爾重新併入摩洛哥。 参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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