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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封禁IP編輯權及其他
我現在在澳門的一個青少年社區中心 ,使用那裏的公共電腦編輯維基,發現那裏的IP被封禁了。IP被封禁可能基於Wikipedia:破壞 吧,但是我看警告頁面並沒有引導IP使用者註冊,也沒有提示讓現有用戶具名操作 ,這樣是否會打擊那裏的潛在貢獻者的激情呢?Wikipedia:用戶#被封禁而無法註冊? 的說明應該適用,但是在封禁信息頁面並沒有提示或鏈結。使用青少年社區中心的電腦上網的都是青年人(我除外),維基應該考慮與之有更好的對接,而不是讓他們只在抄襲作業的時候才想到維基。(我是老鳥才會不顧阻擋的登入,並其他使用者來說這樣並不討好)
我現在使用的IP雖然被禁止編輯,但是可以註冊,Wikipedia:用戶#被封禁而無法註冊? 是否過時或者不適用?所謂「被封禁而無法註冊」是在何種封禁下發生呢?還請說明。Ivantalk (留言 ) 2011年1月2日 (日) 08:20 (UTC)
重定向頁 使用分類 的問題:在編輯工作中,還是有需要給重定向頁加上分類的,我手上有兩個例子:債台高築 (屬Category:成語 )和新馬路 (屬Category:澳門街道又名 )。 這些重定向頁的意義使得需要使用分類,分類也是有用的資訊(而不像一般的重定向頁,只提供重定向功能,別名本身的意義不大;像成語重定向就是典故的轉義使 用),但是目前的顯示樣並不方便用戶檢視重定向頁中的資訊(比如我現在提出的分類資訊),可否在重定向的目標頁中標示重定向頁一定的資訊內容?建議使用以 下格式:
(重定向自債台高築 〔分類:成語 | 成語1 | 成語2 | 成語3 | 更多... 〕 )
上面涉及到訪問條目時系統需二次訪問特定資訊(如重定向頁),在技術上是否可以做到?Template:noteTA 的處理功能也可以套用這個措施:在主條目己做好的繁簡體手動轉換,不應該在條目外的引用重新做一次。(即-{zh-cn: [[别斯兰人质危机|别斯兰母亲 - 别斯兰人质危机]];zh-hk: [[别斯兰人质危机|別斯蘭母親 - 別斯蘭人質危機]]; zh-tw: [[别斯兰人质危机|貝斯蘭母親 - 貝斯蘭人質危機]]}-,別斯兰人质危机 已經有這樣的轉換了。)這樣可以收統一資料、減少數據冗餘及減少輸入之效。(全局繁簡轉換可以解決問題,但不是所有使用以上重覆處理的條目引用都要放到全局轉換)
繁簡中文的條目名訪問的映射功能(自動轉換)
繁簡中文的條目名訪問的映射功能(自動轉換): 我在兩個月以前己數次提出,但是管理員回覆不會處理 ,現再次敦請處理這個需求。點擊訪問和維基百科:維基百科工具/導航Popup 已經支持這樣的功能(如永順土司 (條目名是簡體,使用繁體字引用)),但是方左「搜尋」的word-compeltion、重定向頁、Template:Otheruses 及條目章節定位(Dinizulu 訪問失敗;Dinizulu 成 功訪問)都沒有支持使用異於條目名的字體(即條目名為繁時,引用連結為簡)的正常訪問,進而要為和之前沒有映射功能一樣,保留那些多餘的繁簡體重定向頁, 浪費資源和不利管理之餘,還增加編輯者的麻煩:我就為上面Dinizulu的訪問失敗煩惱過幾分鐘,我還是網頁程式員才知道原因,其他非IT專業的貢獻者 就更不用說了。請維基管理員不要怕麻煩,正視這個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時間表。
我對這個問題前後一共提出了四五次了,請管理員給出一些正面、有用的回覆,不要用一句你們是義務的就把這些正常需求都一句抹殺了,這樣很傷人的。以我個人理解統一調用一個API就能達到效果了,實在不理解為甚麼沒人做這個。
現存的多餘繁簡體重定向頁會影響維基百科:維基百科工具/導航Popup 不能正常訪問目標條目:不能在頁目中顯示目標條目的內容,只能從簡體(或繁體)的重定向頁顯示繁體(或簡體)的條目名,並未輸出條目內容。
同時建議維基系統自動把條目中的Template:noteTA 的標題手動轉換加入索引,這樣可以實現手動轉標題的搜尋word-completion及點擊訪問。(如現在使用「貝斯蘭人質危機 」,是不能自動到别斯兰人质危机 的)Ivantalk (留言 ) 2011年1月2日 (日) 08:20 (UTC)
popup好像遇到重定向页是会进一步输出重定向目标页的内容的。Liangent (留言 ) 2011年1月13日 (四) 08:58 (UTC)
逐个回答。
“搜索”繁简技术尚未实现(是否可能实现?),若有需要请使用Google +site:zh.wikipedia.org解决。
繁 简重定向有保留的必要。重定向的存在对运行基本没有影响,繁简重定向是为了保证在一些不能完全实施繁简转换的功能(访问层面如Wapedia、 zh.m.wikipedia.org,编辑层面则可避免重复建立条目)不出现差错。您所说的Popup也是一个例子,Popup并不能区分繁简;您所说 繁简重定向阻止Popup正常访问条目并未见到,请举出具体例子。
Otheruses区分繁简的目的是避免繁简混用标题。系统并不能自动区别繁简混用标题。
章节标题必须按照原有章节标题(而非条目标题)的繁简,您可以查看您举出的例子的实际HTML链接。一个汉字需要用6个数字或字母标示,但在章节标题中会在每2个字母或数字处加一个点。目前技术完全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一个NoteTA自动转换技术上不可行,只能手工编辑。
--达师 - 197 - 336 2011年1月14日 (五) 03:42 (UTC)
另外此事不是“管理员”管辖,而是相关技术人员。--达师 - 197 - 336 2011年1月14日 (五) 03:48 (UTC)
還有其他幾點問題
Ivantalk (留言 ) 2011年1月2日 (日) 08:20 (UTC)
**这样换行,
**星号、井号、冒号开头时不需要换2行。
回答
(!)意見 :这位朋友,下次提问可否将问题整理好再提问?另相互无关的内容可以分为几个论点段落讨论。我粗略一看,不知道你打算就哪个问题发问。—Edouardlicn (留言 ) 2011年1月2日 (日) 11:30 (UTC)
寫得比較亂,但大致上還是有分點敍述的,Edouadrlicn大大你就我列的點回覆即可(或其中一二點)。我這list總共有6顆星星,所以各位回覆我七點即可(有一點在列表前面,就是IP封禁的問題),謝謝。Ivantalk (留言 ) 2011年1月2日 (日) 14:03 (UTC)
此段叙述主体不是澳门,因此在下予以移除。至于Ivantalk兄所说“官本位”作风,在下认为有所误会:我这次编辑不是巡查员的工作,只是正常的修订;编辑后没有加入编辑摘要,则是在下之疏漏,目前已经到Ivantalk兄之讨论页解释[2] 。请社群明察。 AlexHe34 (留言 ) 2011年1月2日 (日) 14:20 (UTC)
(!)意見 ,「債台高築」直接重定向到「周赧王」不太合適。219.114.181.99 (留言 ) 2011年1月5日 (三) 04:41 (UTC)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ikipedia:互助客栈 (全部) 。
Wikipedia:封禁方针#保证用户权限 中写道:
以下不适合的用户(帐号)可能被封禁:
公用帐号,即用户名和密码他人可以得到或者多人共享;
请问这个封禁的目的是什么?这与防止维基百科遭到持续或严重破坏 的理念好像不太相合。—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0日 (四) 14:53 (UTC)
對此我持有同樣疑問,這是我被迫使用IP方式的決定性原因。61.206.126.130 (留言 ) 2011年1月20日 (四) 15:37 (UTC)
是因为帐号需要对应到个人的原因吧--Mys 721tx (留言 )-U18协会 2011年1月20日 (四) 17:28 (UTC)
所謂帳號對應到個人亦與上述理念沒有甚麼關係。況且照此,帳號應亦可對應到法人 。118.21.205.235 (留言 ) 2011年1月20日 (四) 18:23 (UTC)
Role accnount也就是这种公共帐号,根据元维基上的说明,摘录如下。
“
A role account is an account that is not associated with a particular person, but with an office, position, or task. Those doing the task use the account only to do the task. They have other accounts for other work.
Use of role accounts is not officially sanctioned on most Wikimedia Foundation projects, though their use has been proposed. In order to use them consensus must be made. Meta-Wiki does not use them currently, but Foundation representatives may do so in the future.
”
——m:Role_account
也就是说,除基金会批准的帐号或类似于User:info-zh等用于邮件列表通信目的的账户之外,其它Role Accnount因基金会方针而被禁止。不光中文维基这么做-Mys 721tx (留言 )-U18协会 2011年1月21日 (五) 02:00 (UTC)
上述疑問正是針對該基金會方針。61.206.126.130 (留言 ) 2011年1月21日 (五) 02:36 (UTC)
那么请移玉步去元维基讨论该方针的修改事宜-Mys 721tx (留言 )-U18协会 2011年1月21日 (五) 05:27 (UTC)
(※)注意 :Mys 721tx说话时要注意依据 :阁下的那段引文与阁下所说的“也就是说”大相径庭。—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1日 (五) 16:28 (UTC)
(~)補充 :m:Role account 在meta似未获得方针地位 ,这又与阁下所说的“因基金会方针而被禁止”大相径庭。—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1日 (五) 16:37 (UTC)
(*)提醒 :m:Role account 在m:Policy#Policies which apply to all Wikimedia projects 和m:Meta:Policies and guidelines#All Wikimedia projects 中均未记录,在meta-wiki中也没有找到任何关于该文的任何“通过”/“驳回”讨论,同时,从文章的叙述风格上看,更像是一篇essay。—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1日 (五) 16:51 (UTC)
(!)意見 难 道是我英文不够好?上面的英文完全没有说到要禁止这类帐户啊。而且我们说的和上面的也有不同,上面英文提到“Those doing the task use the account only to do the task. They have other accounts for other work. ”这就不包括一家人共用一个帐户的情况。有的人不愿意频繁的登入登出,夫妻两人共用一个帐户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可以。完全无害。--苹果派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44 (UTC)
以下數點意見,希望能推進討論:
要動用到這點進行封禁的動作,提出人必須要給出足夠的證據,證明帳戶持有人向公眾公佈這個帳號的登入名稱及密碼,又或證明此帳號是與一個群組的其他人共享。
對外公布帳號和帳密實際上已等同將帳戶使用權開放,使帳戶有機會被不肖人士利用作破壞。但實施上是不是一看到有人公佈帳密就要立即封禁,這點可以商榷。
我認為某程度上共享帳號應該較對外釋出使用權的影響低——因為帳戶使用權並非對公眾開放,但還是有出現破壞的風險。至於多大的群組才算「多人」或「群組」,哪些關係不適用等等,各位如果認為需要細化的話,也是需要討論的議題。
在執行上,待出現破壞時才封禁可能是一個可行的變通,但需要各位繼續參與討論才能落實。在考慮最適合的封禁時機時,我建議可以同時考慮一些實行上的配合,例如:是否需要通知被公佈帳密的用戶?是否需要一些與用戶確認的流程?等,從而協助管理員執行封禁。
以上。—Altt311 (留言 ) 2011年1月22日 (六) 03:06 (UTC)
书生封禁Mys72tx的例子告诉我们:只要管理员想封谁,方针里见风他就能下雨;
對外公布帳號和密码确实不应得到赞同,但如果就因为这个原因就ban人,那就本末倒置了;
共享帳號有没有破壞的風險,是使用者自担的,我们没有必要 也不应 为避免相关责任人承担破壞的風險而“好心好意”地把它封禁掉 。
(&) 建議 我有如下想法:
对某个集体(包括上述法人、夫妻、朋友、机构等等)帐户,应当允许,但应给与其“责任自担”的提醒;
不建议 集体帐户使用投票行为,如非要使用:
所投之票必需 落实到人头上,被落实到人头的人必须给出其真实的身份证明,并自愿承担释放真实的身份证明所带来的风险;
未落实到人头上的票作废,但不影响该集体的成员以个人名义投票(作废但不追究责任);
落实到人头上的票,如投票者另有投票,按Wikipedia:傀儡 中的条文(不代表一定记为傀儡)处理,所带来后果应尽量不被作用到集体的其他成员上;
对集体帐户的奖励作用在集体帐户上,且不承袭 至集体成员所操作的帐号(如果有的话);
对集体帐户的惩罚作用在行为人和集体帐户上,且当集体确保该行为人不再具有该集体帐户的操作权限时,加在集体帐户上的惩罚撤销;
使用集体帐户所带来的一切密码被篡改 之类的责任自担 ;
建议 集体帐户定期维护成员列表,成员列表不明确、不可信、不够新所带来的争议造成的后果,责任自担。
对于帐户密码被直接 公开(iff. ability of anyone to obtain it without effort)的集体帐户,个人希望不会出现。但是,由于封禁这类用户将于我们的基础方针冲突,建议等待该类帐户出现破坏行为后再依据Wikipedia:封禁 从严处理,而不是直接封禁。
—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0:16 (UTC)
任意位置间断1
(!)意見 - 1. 從虞海的大堆意見就可以看出,為了容許共享帳號而另立一堆規則,是取繁捨簡,把站務複雜化。 2. 現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越來越難做了,難怪管理員群體在數量及活躍度皆出現萎縮。 3. 英文維基百科的en:Wikipedia:Blocking policy 亦 明言"some types of user accounts are considered disruptive and may be blocked without warning, usually indefinitely: ... public accounts (where the password is publicly available or shared with a large group);"。--Mewaqua 2011年1月22日 (六) 10:50 (UTC)
(:)回應 :
我们争取在保障每个人的权利的基础上尽量简单化站务。但如果简单的站务法则破坏了弱势群体的权益,则不中立;站務複雜化如果是为了保障每个人的权利不被破坏、保障中立性不被破坏、保障维基百科的基础政策不被破坏而设的,就不能算作取繁捨簡。
没办法,管理员的义务就是要当牛做马·服务大众 ,谁让你是管理员呢?
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要说事请找Meta来。
—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1:08 (UTC)
请 虞海阁下找出“管理员的义务是当牛做马”的依据,且我相信mewaqua与阁下正在讨论中文维基百科的本地方针,否则也请劳您大驾将自己发言移动至 meta。另外摘录一段文字送给虞海阁下,该文仅是指引,因此仅仅摘录给阁下而已,并无它意,我确保我很自重地摘录这些文字。
“
以 前,有些维基人发现自己的维基压力增加,特别是当他们认为一项关心的事件的处理手法并不公平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找到很多维基百科不一致的地 方,并举例证明其他事件的处理方式与此次不同,从而得出“只许…放火,不准…点灯”的结论,并成为他们愤怒的理由。在这种情绪的驱使下,一种通过拙劣模仿 或者破坏实验证明自己观点的冲动很容易产生。例如,维基人可能对其他条目使用其反对的政策,这些行为通常都是扰乱性的。所谓扰乱性,就是指需要其他“冷 静”的维基人进行消除的行为。
”
——维基百科: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
-Mys 721tx (留言 )-U18协会 2011年1月22日 (六) 12:52 (UTC)
首先感谢你Cquote中的那段,精确地概括了此前我在维基所犯的几乎一切错误之上的元错误,但互助客栈不是检讨区,深入地讨论这个无关话题将会导致跑题,因此下面切入正题:
当牛做马 就是对服务大众 的比喻,并不是真的把管理员不当人看,如果对此还有异议,请提出;
我讨论的正是中文维基百科的本地方针,而Mewaqua引用了英文维基百科的方针,并试图用英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来制约中文维基百科,这时我才说“这里是中 文维基百科,要说事请找Meta来”,意思是“中文维基百科不受英文维基的控制,只受meta的控制,要想引用zh.wikipedia.org之外的内 容并作用于zh.wikipedia.org,唯一的办法就是引用meta.wikimedia.org的内容”。不知是我说得不明白还是你没注意到 Mewaqua对en:Wikipedia:Blocking policy 的引言所带来的语境;不管什么原因,在此解释清楚了。
—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5:16 (UTC)
(*)提醒 :元維基是維基媒體各計畫間協作的渠道,而各計畫的規則細節應該是由各計畫的社群自行釐訂的吧。另外,Mewaqua引其他語言的版本我認為沒什麼不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最重要的是討論這些引用的內容是否適合於中文維基。—Altt311 (留言 ) 2011年1月22日 (六) 16:20 (UTC)
错,元維基中有很多policies which apply to all Wikimedia projects,如果中文维基把那些policy给正式地、明目张胆地 否了,将可能导致m:Proposals for closing projects/Closure of Chinese Wikipedia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是对的,但直接把英文维基的方针引过来作用到中文维基百科上是绝对不可以的。—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8:44 (UTC)
抱歉,但我感覺你在斷章取義。回應兩點:一、元維基中適用於所有計畫的方針是基本,不可違背。但實行這些方針的細節,就是由各計畫的社群在基本上自行釐訂。而元維基中適用於所有計畫的方針列表 中 沒有說到封禁方面,只要不違反維基百科最基本的五大支柱和以上適用的方針,社群可自行制定方針(基於第一點)。二、「直接把英文维基的方针引过来作用到中 文维基百科上是绝对不可以的。」這點言重了。所有方針在成為正式方針前,都必須經過社群討論並獲得共識。故重點不在引用其他計畫的方針,而是討論。不作討 論而直接否定,這也是不可以的。—Altt311 (留言 ) 2011年1月23日 (日) 03:32 (UTC)
同意,我要说的就是除了meta以外任何引用在中文维基中都不具备制约性 的作用,都不能当作论据使用(作为论点使用当然是可以的)。—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3日 (日) 07:38 (UTC)
幾個問題:虞海你是想保障個人還是保障群體(感覺有些矛盾)?哪些是弱勢群體?還有這條規則如何破壞這些弱勢群體的利益?這兩點我想多了解。不過要用到共用帳號這一點來進行封禁,必須有充足的理據才能被接納才對。—Altt311 (留言 ) 2011年1月22日 (六) 16:20 (UTC)
对不起,我分不清弱勢個人 和弱勢群體 ,因为保护群体利益和保护个人利益是同一的。—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8:44 (UTC)
那請回答第三個問題:還有這條規則如何破壞這些弱勢群體的利益?—Altt311 (留言 ) 2011年1月23日 (日) 03:32 (UTC)
这条规则不必要地限制了用户对维基百科贡献的方式,这导致将有很多编辑习惯与中文维基百科不符,但又符合meta-wiki基础政策的用户拒之门外。这些用户将不具有表达自己意向的权力(由于他们已被封禁),他们将不被重视,成为弱势群体。这样的弱势群体在这样的状态下,很可能转变为破坏者。而当破坏者出现的时候,没有人 会认为破坏者的出现与维基本身的原因有关,一切的责任均由该一弱势群体承担。—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3日 (日) 08:14 (UTC)
任意位置间断2
(!)意見 请勿偏离话题。我觉得关于集体用户有如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
为什么有集体用户?哪些情况是被允许的?
法人、社团的共用编辑
朋友之间、小团体内为了方便(他们更可能是新人,并不了解这条规定)
集体用户有何风险?
可能被独立注册者利用,同时当做维基百科:傀儡
用户名和密码公开,被人利用作为破坏渠道(类似公开代理)
集体用户所触碰的现有规定
维基百科:傀儡
投票权问题,在各类大小讨论中,是每位使用者均有一票,还是共有一票(内部如有争端?),还是无投票权?
维基百科:封禁 ,集体账户是否要为个人的破坏所负责?
其 实如果事先说明“使用集体帐号会意味着这个集体可能会为个人的破坏行为承担责任”,那么使用集体帐号可以被看作是了解后果后的自愿行为,不鼓励但不禁止。 但在讨论和投票问题上,使用集体帐号将会面临一系列困难:如观点不一、多次投票等。所以综合来看,我觉得要么在限制讨论和投票的基础上允许集体帐号存在; 但如果社群觉得这样太为繁缛,那不如彻底禁止其存在,而要求每个人各自注册自己的帐号。--菲菇 @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1月22日 (六) 17:23 (UTC)
觉得前面说的都对,就是“但如果社群觉得这样太为繁缛,那不如彻底禁止其存在” 我不同意。—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8:57 (UTC)
任意位置间断3
(!)意見 - 「集體有可能為個人的破壞行為負上責任」不限於封禁,更可以是涉及民事和刑事法律的責任問題。有沒有想過,假如有某人A用某共享帳號User:Shared當維基百科是Wikileaks,或是用來加入誹謗內容,後果可能是連用過該Shared帳號的其他人也受牽連。--Mewaqua 2011年1月23日 (日) 04:29 (UTC)
能说得详细些么?受何种类型的牵连?—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3日 (日) 07:32 (UTC)
反革命集团 。--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 2011年1月23日 (日) 10:36 (UTC)
间断4
目前WP:AUTO (“面子”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是问题了;管理上,各种版本的规则也都有了。应该可以继续推进放宽集体帐户进程了吧?—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30日 (日) 18:00 (UTC)
前方討論被歸檔了,針對管理上的各種版本的規則,我把我的版本中最主要的三條貼在這裡(全文請查看原文):
投票落实到个人
奖励对集体
惩罚对个人(尽管在一段时间内affect到集体)
—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2月3日 (四) 15:27 (UTC)
WP:封禁 建议添加一条:应用户创建者要求,或特殊帐户技术要求。 —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3日 (日) 08:31 (UTC)
饭桶附议。--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 2011年1月23日 (日) 10:19 (UTC)
附议什么内容?— —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虞海 (對話 |貢獻 )加入。 2011年1月23日 (日) 11:49 (UTC)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
所有在本章節中作出之檢討只供社群於十周年前後討論,以延續下一個十年。為確保維基人能發表自己的意見,此部份之討論並不會用作任何解任權限投票之用,但亦請勿人身攻擊。
”
——HW (留言 - 貢獻 )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7日 (五) 14:26 (UTC)
封禁
目前管理員似乎過度使用封禁的權限。
2011年1月4日 (二) 13:04 Mys 721tx (對話 | 貢獻) 「27.130.202.174 (對話)」(僅限匿名用戶、創建賬戶已禁用、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6個月 (扰乱)
這個用戶沒有破壞用戶頁,為何要把「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啟用?-HW (留言 - 貢獻 )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6日 (四) 10:13 (UTC)
同上質疑 :對其他用戶頁的編輯並無像是破壞的部分。此外,該用戶遭封禁前,並沒有接到警告。110.158.235.134 (留言 ) 2011年1月6日 (四) 14:10 (UTC)
严重BLP破坏条目已被删除,显然不能直接被HW阁下看到。并质疑HW为何不将其创建条目列入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IP創建風險評估 。且根据贡献纪录可判断该用户为user:wong lowang ,至于CU请自便。-Mys 721tx (留言 )-U18协会 2011年1月7日 (五) 10:53 (UTC)
IP創建風險評估已停止運行,謝謝。-HW (留言 - 貢獻 )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7日 (五) 13:53 (UTC)
這還要是個長期封禁。在我心中,一個月以下就算短期,一個月以上就算長期的封禁的了。敬請執行封禁者解釋。大量不當封禁案例陸續有來,詳情參見Special:Log/block ,又再給出一個例子:
2011年1月4日 (二) 19:25 Mongol (對話 | 貢獻) 「221.126.134.252 (對話)」(僅限匿名用戶、創建賬戶已禁用)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3天 (在條目中增加無意義文字)
討論頁還是紅鏈,現亦同上面那個IP用戶,在根據正式方針WP:BP#防止破壞
“
對於非經常性破壞,用戶一般會在被封禁前受到數次警告 ;至於有計劃、經常性破壞者則一般不會在封禁前有任何警告。但所有封禁在執行時一般應在被封禁用戶的對話頁給予適當的說明 ,以減少爭議。
”
的前提下提出解封要求,並就以上之封禁提出質疑。-HW (留言 - 貢獻 )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6日 (四) 14:19 (UTC)
“
重复添加或恢复针对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之争议资料的编者,可能会因其扰乱行为而受到封禁。进一步的说明详见封禁方针。
”
——WP:BLP
“
厘定封禁期限
封禁的目的是预防被封禁用户的不当行为进一步恶化,而不是惩罚该不当行为。因此封禁期限主要是根据用户会否重返而定。如该用户是某方针的惯犯,管理员应给予较长的封禁,以减低对维基百科的干扰,并避免增加维护工作的负担。简而言之,管理员在厘订封禁期限时应考虑以下两点:
* 该不当行为的严重程度;
* 该用户是否初犯。
此外,在厘定同一行为的封禁期限时,对共享或动态IP地址的封禁期限一般应较对注册用户和静态IP地址的期限短,以减低对其他使用该IP地址进行编辑的人士的影响。
”
——WP:BP
在此质疑HW对于破坏严重程度的标准。如果连续1个月持续破坏并在最严重时半小时内三次重建严重违反BLP页面如果不属于破坏,我提请废除破坏方针和封禁方针-Mys 721tx (留言 )-U18协会 2011年1月7日 (五) 10:53 (UTC)
在此質疑Mys_721tx為何要選擇「禁止編輯自己討論頁」-HW (留言 - 貢獻 )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7日 (五) 13:52 (UTC)
(!)意見 - 我覺得HW在這件事上流於「捨本逐末」,過度追求「程序正確」,把維基百科當作官僚機構看待 。該ip的破壞行為很明顯,如果這樣也要管理員花N分鐘去搞一堆「正確手續」,以及向HW解釋到滿意為止,以後還有誰願意動用權限呢?我想問HW,如果Mys_721tx的答覆不能令您滿意,是不是要發動罷免他?--Mewaqua 2011年1月7日 (五) 14:20 (UTC)
(:)回應 我只是認為管理員某些時候操作似乎有點不當,而提出吧了。我剛在本章節之頂加入聲明,敬希留意。-HW (留言 - 貢獻 )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7日 (五) 14:26 (UTC)
(!)意見 ,閣下提到了「程序正確」一詞。程序正確以及名義適當,這至關重要 ,如果以不適當的理由和方式進行封禁,等於對無過錯行為進行封禁,是對其他用戶的侵犯行為。這非常嚴重,嚴格意義上講,屬於濫用權限,提請罷免也不為過。118.21.205.235 (留言 ) 2011年1月21日 (五) 16:47 (UTC)
请Mys 721tx保持管理员应有的和缓态度。“我提请废除破坏方针和封禁方针”并不能缓解任何冲突,相反地话如果付诸实施的话,将违反WP:RL 。--菲菇 @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1月17日 (一) 14:27 (UTC)
(!)意見 - 為何手續繁複,並不是在制度上簡化手續、使用適度自動化的工具輔助、加強操作熟練度並精練出較快的操作技巧?而是把不執行完整手續和把執行過量懲罰這兩者 正當化,無視額外權限帶來的額外權力和相對沒有那些權限的用戶們更能影響人們對維基百科觀感的額外影響力?而「以後還有誰願意動用權限呢?」這樣的反問句 反映的是,預設了權限的正確使用、恰當使用和謹慎使用會使人不願意動用權限。
其實,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的一些權限可以分擔出來,例如防濫用過濾器的修改權、新用戶的帳戶創建權,英文維基百科現在試行的 Pending-changes protection (在原有的三水平編輯保護維度和三水平移動保護維度外增加了一個三水平 Pending-changes protection 維度)就可以分擔編輯受保護條目的工作,英文維基百科中的確認用戶或自動確認用戶的權限包括了巡查權(patrol)。
--LungZeno (talk ) 2011年1月29日 (六) 22:38 (UTC)
Pending Changes提案正在方针页讨论,已接近于退回。--达师 - 198 - 336 2011年1月31日 (一) 10:10 (UTC)
建议去方针页新开主题。但同时建议你等Pending Changes、异体字和条目名称空格的讨论结束或部分存盘之后再开,方针页太长了。--达师 - 198 - 336 2011年2月3日 (四) 13:35 (UTC)
鉴于已被承认为自己账户的黄世泽维基百科账户,未经他人许可在维基以外的站点公开维基人的隐私。我在这里展开讨论,维基人是否应该因公开他人隐私等涉嫌犯罪行为被封禁,请全体维基人尤其是管理员和行政员参与讨论。注意:在香港及多个国家及地区,侵犯他人隐私是犯罪行为。 —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 2011年7月18日 (一) 11:17 (UTC)
无需讨论,查Wikipedia:封禁方针 ,里面说的很清楚了。--达师 - 198 - 336 2011年7月18日 (一) 13:58 (UTC)
贊同,雖然我不太承認日語維基Aphaia被重罰的結果,但是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隱私,不過這些情況都應該在站內發生,包括維基百科郵件,例如向某名用戶恐嚇等行動,即應封禁,封禁時間應視乎輕重。--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18日 (一) 14:06 (UTC)
顺便补充个来源:Aphaia事件(jawiki) 。--海牛 (欢迎吐槽^^ ,出错总结 ) 2011年7月18日 (一) 14:59 (UTC)
封禁是否达到保护维基的目的,这个不是你说了算。链接自己去其他版找吧。不过话说黄生这么有名,找链接不难。—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 2011年7月18日 (一) 14:50 (UTC)
無需討論,Wikipedia:封禁方针#保護用戶或社群 已經充分說明清楚,請有共識的管理層執行方針。--章·安德魯 (留言 ) 2011年7月18日 (一) 16:41 (UTC)
看了一下Wikipedia:封禁方针#保護用戶或社群 , 裡面第二點「進行人身、財產或法律威脅(包括發生在維基百科網站以外的行為)」特意提到「包括發生在維基百科網站以外的行為」一句,我想這應該是代表了發 生在維基百科網站以外的行為不需要封禁,除了進行人身、財產或法律威脅。因此我不認同在站外的泄漏個人信息在封禁範圍之內。Scgaw2000 (留言 ) 2011年7月19日 (二) 05:01 (UTC)
那请问你如何判断未有发生“人身、財產或法律威脅”?如果发生这样的威胁,而事前又未有任何行动阻止,谁来承担这样的责任?基金会吗?—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 2011年7月19日 (二) 05:34 (UTC)
那你如何判断會发生“人身、財產或法律威脅”?要知道世上有種東西叫無罪假定 ,如果你覺得會有上述情況發生就請提出證據。Scgaw2000 (留言 ) 2011年7月22日 (五) 14:44 (UTC)
請問他究竟公開了哪位維基人的個人資料?沒證沒據又想封禁別人,罪名是「莫須有 」?--Inn (留言 ) 2011年7月18日 (一) 18:50 (UTC)
公開了私人頻道內的對話紀錄,在他的部落格裡。--Reke (留言 ) 2011年7月18日 (一) 19:32 (UTC)
公开他人IP这类无聊的事情以至于被wordpress警告,需要我找出来呈给您吗? --Ben .MQ 2011年7月19日 (二) 03:43 (UTC)
所以該對話維基找不到,現在的灰色地帶是在維基以外公開其他人對話應不應該用維基方針去封禁。在該人的首頁有連結(廣東話注意)。--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19日 (二) 02:30 (UTC)
容本人解釋︰《騷擾方針 》 段「張貼個人資料」所指乃個人資料,悉之而可覓此人謂之個人資料,如電話號碼。留言或該段對話並未符合此定義,故未應援引此文而施禁。至於同文段「私密通 信」則賦權管理員直接刪除該等資料,引而施禁,亦非妥當,而管理員亦已動用此權刪除該等版本。當然社群或管理員可動用《忽略規則方針 》去無視所有限制直接施禁,但真的值得為這些人而放棄原則嗎?—J. Wong 2011年7月19日 (二) 02:54 (UTC)
人身攻擊已經是充分的封禁理由了[3] [4] ,不過得承認這無法阻止Martinoei 繼續在站外發布擾亂WP的言論。-- 同舟 (留言 ) 2011年7月19日 (二) 03:03 (UTC)
任何人,在任何媒体上发表批评他人的说话,是言论自由。但如果涉及他人隐私,是犯罪行为。 如果这段对话不是两人的讨论内容,是诽谤行为;如果是真实对话,是揭人隐私。如果黄世泽愿意删除该对话,我支持管理员对其因不熟悉法律或一时之气遗忘法律宽大处理。但如果他依然认为此事是正确,我想各位行政员自己想想,维基百科的方针是否应该纵容犯罪行为? —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 2011年7月19日 (二) 04:05 (UTC)
是 否属于侵犯隐私,首先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应属于隐私,在论坛、qq群(除非这qq群是只有两个人的)等地方进行讨论的聊天记录,不属于隐私。 第二,取得内容的手段是不合法的,例如窃听,黑客攻击、盗取账号等等。在有证据证明以上两点之前,请不要乱扣“犯罪行为”的帽子。--huangqinfeifei (留言 ) 2011年7月19日 (二) 06:20 (UTC)
据 我所知,该讨论区(不管是Q群还是聊天室)黄世泽并不是参与者。既然此人并非参与者,任何参与其中讨论的人,均可认定此内容未经授权放出为侵犯隐私。比如 说公司开商业会议,有人将会议记录私下放出公司以外的邮件列表,属不属犯法?而其中的传播者,更是侵犯了这个底线。至于黄取得内容的手段是否合法,我想我 前面已经表述清楚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 2011年7月19日 (二) 10:33 (UTC)
有管理员认为,封禁并不是惩罚。但正因为封禁是为了保护维基百科,对擅自揭露他人隐私的行为才应该封禁。-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 2011年7月19日 (二) 12:38 (UTC)
(!)意見 - 很明顯的是,假如本來只有管理員才可以看到那些對話,則管理員群體內有人已直接或間接向黃某通風報信 。--Mewaqua 2011年7月19日 (二) 12:59 (UTC)
該要公佈名單嗎?好讓管理員「人人自危」。--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20日 (三) 00:53 (UTC)
谁做过这事情他心里清楚,但是起码他没有将这段讨论公开出去,所以不应该追究责任。—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 2011年7月20日 (三) 01:48 (UTC)
既然是犯罪行為,你去找有司告發他囉。反正你指責的那人有名號叫「律師信魔人」,為何你不反過來用法律手段對付他﹖--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 2011年7月23日 (六) 08:28 (UTC)
维基百科:不要訴諸法律威脅 —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 2011年7月23日 (六) 15:14 (UTC)
上面的那个不是方针。不过这个是方针 。--海牛 (吐槽^^ ,误~ ) 2011年7月23日 (六) 15:39 (UTC)
唉……越喜歡走邊緣的人,越喜歡走灰色地帶,今天我又見識一次了。--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24日 (日) 13:50 (UTC)
条目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 现招致多名IP用户大量删除条目内容,请求将其保护,并封禁相关用户。
114.216.58.98
121.228.142.63(此人大量删除了两次)
221.224.14.2
218.103.154.232
218.103.154.232
60.48.75.124
Xiehechaotian (留言 ) 2011年8月25日 (四) 15:20 (UTC)
WP:AIV 現在已經被用濫了。這個頁面本來應該是處理無爭議的WP:VANDAL ,現在卻成了一些人發洩私人恩怨的場合與處理編輯爭議的地方,而且近乎無一被舉報使用者收到過WP:WARN ,結果就是管理員都懶得處理真正的破壞者。是否應該考慮對於很明顯的濫用(如被舉報者完全沒有收到任何警告,且其編輯非無爭議的破壞)製作專門的模版進行警告,並對屢勸不改浪費管理員時間者進行WP:BLOCK ?Zzarch (留言 ) 2012年1月2日 (一) 03:08 (UTC)
那编辑争议应该放哪里?--爱管闲事 的 Inspector (留言 ) 2012年1月2日 (一) 07:03 (UTC)
現行的政策應該是鼓勵討論,如果有編輯不願討論並打編輯戰,用警告後不聽從才能提交WP:AIV 。現在AIV上的被舉報者沒有幾個收到了最後一次警告的,只能說是舉報者公報私仇。Zzarch (留言 )
若举报者不警告的话,管理员也可以视情况警告吧。--爱管闲事 的 Inspector (留言 ) 2012年1月2日 (一) 08:22 (UTC)
Wikipedia:当前的私人恩怨 /Wikipedia:每周笑话 --バカ あたい最強! (留言 ) 2012年1月4日 (三) 02:05 (UTC)
還有Wikipedia:被忽視的指引 。Zzarch (留言 ) 2012年1月6日 (五) 05:20 (UTC)
好吧,剛剛在WP:TWINKLE 中看到Template:uw-aiv 這個警告模版,看來大家最好多多利用這一模版以警示濫用者。Zzarch (留言 ) 2012年1月6日 (五) 15:52 (UTC)
“封禁不应被用作记录用户的警告”是什么意思?--Gqqnb (留言 ) 2013年4月3日 (三) 07:25 (UTC)
應該是指封禁只是用作避免用戶繼續破壞,而不是當作對用戶的懲罰,把破壞行為透過封禁記錄下來。— lssrn45 | talk 2014年4月10日 (四) 11:27 (UTC)
以下内容移动自WP:VPM ,新留言请置于框外。执行人:Gakmo (留言 ) 2014年3月5日 (三) 10:29 (UTC) 。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执行者:Jimmy-bot (留言 ) 2014年3月28日 (五) 14:42 (UTC) 。
因應早前客棧的討論共識 (已存檔),在此展開相關討論。其實,查看現時的Wikipedia:封禁方针 ,有以下段落:
(1)如果你(作为管理员)反对另一个管理员实施的某个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进行讨论。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不成立;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了。
(2)如果一个封禁决定有明显的错误,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又不在线,你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 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管理员通报板留言进行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 ,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
為改善有關程序,建議加入(1b):「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反對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 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
請討論,謝謝。--Gakmo (留言 ) 2014年3月5日 (三) 10:46 (UTC)
Gakmo :那unblock-zh的电邮不就是管理员管理的吗?“反对该封禁的管理员”为什么还要发电邮?須嚴謹處理我赞成,但如果实施封禁的管理员不在线或已离开维基百科了呢?
另外,英文维基百科有说明,indefinite 不是infinite 的意思。(en:WP:INDEF )但是,现在不管是技术上还是社群里,都使用“永久”一词,不管是在保护页面还是封禁用户。我建议从“永久”全部改称“无限期”。--黄居士 (留言 公开 私底下 ) 2014年3月8日 (六) 13:54 (UTC)
的確indefinite是不定時期,建議改稱「無特定限期」。--❦‽維基vs百度 ‽來源專題 hanteng ✉ 2014年3月10日 (一) 09:01 (UTC)
@User:HYH.124 ,那個電郵列表不會自動將管理員加入,如他/她沒有加入,就不會收到郵件。另外,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或者可以考慮由行政員處理。--Gakmo (留言 ) 2014年3月18日 (二) 05:22 (UTC)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执行者:Jimmy-bot (留言 ) 2014年5月21日 (三) 02:42 (UTC) 。
承接之前讨论,现实用户对封禁界面的“永久”存在理解误区,所以征求通过将该措辞更改为不限期 。乌拉 跨氪 2014年3月20日 (四) 10:32 (UTC)
「無期」何如?--J. Wong 2014年3月20日 (四) 11:10 (UTC)
和“永久”有差别吗?“不限期”不等于“永久”,足够区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0日 (四) 11:21 (UTC)
其實到底,無期及不限期,分別何在?都是無期,即無選定日子解封。--J. Wong 2014年3月20日 (四) 11:37 (UTC)
@Wong128hk :在下覺得"無期"和現實生活中"無期徒刑"太接近,容易引起錯誤聯想,且"無期封禁"讀起來比"不限期封禁"別扭。--Temp3600 (留言 ) 2014年3月20日 (四) 14:43 (UTC)
其確實猶如「無期徒刑」。分別不大。抱歉,「不限期封禁」未免過於累贅。--J. Wong 2014年3月21日 (五) 12:24 (UTC)
虽然累贅但更符合实际情况。--維基小霸王 (留言 ) 2014年3月24日 (一) 11:47 (UTC)
三字与两字相比也并没有多了多少。若无反对意见3日后更改系统内措辞。乌拉 跨氪 2014年3月29日 (六) 13:49 (UTC)
@乌拉跨氪 :請問改了嗎?--Temp3600 (留言 ) 2014年4月5日 (六) 09:19 (UTC)
@Temp3600 :。已经修改了,等待系统更新。乌拉 跨氪 2014年4月5日 (六) 10:05 (UTC)
@乌拉跨氪 :慢着,更新的是translatewiki的?我觉得这应该是本地的修改意见,不应该作为mw软件的修改意见,在本地界面修改就好了,不要去修改translatewiki的界面。——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0日 (四) 00:29 (UTC)
@cwek :,这本身是由于翻译不当造成的理解歧义。没必要在mediawiki保留这样的错误翻译,而只在本地修改。乌拉 跨氪 2014年4月10日 (四) 09:28 (UTC)
@乌拉跨氪 :,但现在界面用字不是写的是“无限期”吗?我不认为需要针对软件改成“不限期”,只需要在本地就可以了,这是我们本地的要求,而非软件的要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0日 (四) 09:31 (UTC)
@cwek :,上面Temp3600也说了,“无限期”与“永久”过于接近,仍存在理解歧义。乌拉 跨氪 2014年4月10日 (四) 09:43 (UTC)
@乌拉跨氪 :,但问题是这是一个本地应用的决定,而不是对于软件的决定,我们觉得不适合,不代表其他软件使用者觉得不适合。——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0日 (四) 11:20 (UTC)
这措辞的问题本身是翻译与实际意义不匹配的问题,说白了就是翻译错误,既然发现了为何不改呢。维基百科有敢于修缮这一主张,其他使用者也应该会理解吧。乌拉 跨氪 2014年4月10日 (四) 11:59 (UTC)
软件里的话,原文是“indefinite”的就写“无限期”,是“infinite”的就写“永久”吧。顺便说一下enwiki的用词(同样和MediaWiki软件中的原文不同)是“no expiry set”。Liangent (留言 ) 2014年4月10日 (四) 11:38 (UTC)
enwiki中与原文不同的原因是否也是歧义造成的呢?乌拉 跨氪 2014年4月10日 (四) 11:59 (UTC)
“永久”遠比“無限期”好聽多了(本人建議)。-☜Xiou Yue (Message ) ☞ 2014年4月10日 (四) 11:42 (UTC)
個人覺得「永久」是比較適合的用語,有直到永遠的意思。--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4月16日 (三) 01:36 (UTC)
之所以要改,就是因為「永久」不對,wiki的封禁是只要改過就可以解封,不限期就能表達出這點。如有更佳用字,不妨提出。--Temp3600 (留言 ) 2014年4月19日 (六) 07:40 (UTC)
舉我熟悉的體育用詞,「無限期」是指有可能在將來解除,「永久」是不可能解除。--南風先生 (留言 ) 2014年4月26日 (六) 07:39 (UTC)
如果真如上面所言,那么还是“无限期”好一点。--Techyan (留言 ) 2014年4月26日 (六) 12:48 (UTC)
@南風先生 :試舉一例?--Temp3600 (留言 ) 2014年4月30日 (三) 16:18 (UTC)
@Temp3600 :無限期停賽(指受傷不知何時會好) 跟 永久禁賽(被永遠禁止出賽)。--南風先生 (留言 ) 2014年4月30日 (三) 16:41 (UTC)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时,“无限期”好,还是“不限期”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4日 (日) 07:46 (UTC)
无论怎么改名,都是“换汤不换药”。。。--121.224.220.72 (留言 ) 2014年5月6日 (二) 07:25 (UTC)
(+)支持 還有(&) 建議 最好寫明無限期封禁原因AB仔 (留言 ) 2014年5月11日 (日) 00:52 (UTC)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 。执行者:Jimmy-bot (留言 ) 2015年3月5日 (四) 16:42 (UTC) 。
IPv6如何range block?
—RalfX (ἀναγνώρισις )正視獨立列表問題 2015年2月15日 (日) 05:37 (UTC)
0x8 = 1000, 0x9 = 1001, 前3位相同。参照mw:Help:Range_blocks/IPv6 的换算表,是2602:304:AF53:3E99:8000::/67,共2,305,843,009,213,693,952个IPv6地址。--Kovl .留言() ;//回复请ping 2015年2月15日 (日) 06:10 (UTC)
9DF8是1001110111111000,880C是1000100000001100,没有67位这么多吧,4组才64位,少一个范围最多是2602:304:AF53:3E99:8000::/61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5日 (日) 06:20 (UTC)
@Kovl 、RalfX : GlobalBlocking没有限制IPv6,建议去m:SRG 申请。--GZWDer (留言 ) 2015年2月15日 (日) 06:17 (UTC)
不好全域吧...这段好像是AT&T的...要封了我家咋办? --Kovl .留言() ;//回复请ping 2015年2月15日 (日) 06:48 (UTC)
翻en:IPv6_address#Networks 跟上面給出的mw:Help:Range_blocks/IPv6 ,這裡是2602:304:AF53:3E99::/64吧? 算範圍差的確2602:304:AF53:3E99:8000::/67即可。另外在Special:封禁/2602:304:AF53:3E99:0:0:0:0/64 找到了之前的紀錄。—RalfX (ἀναγνώρισις )正視獨立列表問題 2015年2月15日 (日) 06:25 (UTC)
算错了,小范围的的确是2602:304:AF53:3E99:8000::/67。——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5日 (日) 06:45 (UTC)
吓我一跳,准备考思科認證 ,还以为IP协议和比特运算我没学好...--Kovl .留言() ;//回复请ping 2015年2月15日 (日) 06:48 (UTC)
其实是反了方向,从右边数起先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5日 (日) 07:01 (UTC)
话说我记得有说法是建议ISP给单个用户分配/64的地址,后面的由用户自己分配,比如直接把MAC嵌进去,然后消除NAT的使用必要。Liangent (留言 ) 2015年2月23日 (一) 06:48 (UTC)
RFC 6177 / BCP 157都推荐给/48了,所以我每次封IPv6肯定至少也/64。--Jimmy Xu 论 2015年2月23日 (一) 12:58 (UTC)
37731750 可不是小修改,順序上似乎得尋求社群共識才完備,也避免日後爭議。--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 (留言 ) 2015年11月2日 (一) 03:32 (UTC)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执行者:Jimmy-bot (留言 ) 2015年11月22日 (日) 16:42 (UTC) 。
我本人将在互助客栈就维基百科:封禁方针 所新增的内容寻求社群共识,具体新增的内容如下(均为封禁的原因,若通过后将继续列入“封禁的原因”一节,多数翻译自英文版):
(正文开始)
若用户被封禁期间有任何疑问,请向其他管理员提出意见並重審。
以下为常见的用户被封禁的原因:
侵犯权利
扰乱维基百科
另外,以下类型的用户帐户被认为是破坏性的,可能会在没有收到警告的情况下被封禁,通常是无限期(参见Wikipedia:用户名 ):
(正文结束)--Shwangtianyuan 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请严格遵守中国国旗模板使用规则 2015年11月2日 (一) 04:24 (UTC)
可能得先刪去綠鍊部分的敘述,因為出現綠鍊,即表示本地維基很可能沒有此方針或指引。--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 (留言 ) 2015年11月2日 (一) 18:10 (UTC)
知道了。不过您这字“鍊”给打错了,差点看都看不懂。--Shwangtianyuan 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请严格遵守中国国旗模板使用规则 2015年11月3日 (二) 02:59 (UTC)
已经改完了!--Shwangtianyuan 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请严格遵守中国国旗模板使用规则 2015年11月4日 (三) 08:08 (UTC)
已再次根据其他用户意见作出修改。--Shwangtianyuan 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请严格遵守中国国旗模板使用规则 2015年11月10日 (二) 00:0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