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的賽艇比賽在9月9日至11日於羅德里戈·弗雷塔斯潟湖舉行。共產生4面金牌。
比賽分級
賽艇比賽的運動員有不同程度及類型的殘障,包括神經系統病變、視覺障礙、截肢或腦癱等,因此委員會按照他們的殘障程度及類型分為4級,每種級別只能夠參加個別項目[1]:
- AS級:運動員只能夠控制上肢及肩膀的活動,沒有軀幹及下肢的活動能力,例如脊椎受損。此級別只能夠參加單人雙槳項目。
- TA級:運動員能夠控制上肢及軀幹的活動,但不能夠使用賽艇滑座,例如進行膝部截肢手術。此級別只能夠參加雙人雙槳項目。
- LTA-PD級:運動員能夠控制上肢、軀幹及下肢的活動,例如進行手指、手碗或足踝截除手術。此級別只能夠參加四人單槳項目。
- LTA-VI級:運動員有不同視覺障礙,分為B1至B3級。此級別只能夠參加四人單槳項目。
比賽規則
- 賽艇比賽的規則為在1公里的距離內,用最短時間到達終點。
- 本屆比賽共有4個項目,其中男子及女子各有1個項目,混合則有2個項目。
- 男子單人雙槳(ASM1x)
- 女子單人雙槳(ASW1x)
- 混合雙人雙槳(TAMix2x)
- 混合四人單槳(LTAMix4+)
- 每個項目四人單槳都有不同的殘障程度要求:單人雙槳項目只供AS級運動員參賽,雙人雙槳項目只供TA級運動員參賽,而四人單槳項目只供LTA級(包括其子分級)運動員參賽。
- 由於四人單槳項目可以給有視覺障礙的運動員參賽,公平起見,只能有2名運動員有視覺障礙,而最多只能有1名運動員為B3級[1]。
參賽資格
每個國家最多只能在每個項目派出1支隊伍,共4位男子及4位女子運動員(混合四人單槳項目的舵手不計算在內)。雙人雙槳項目必須由1名男子及1名女子運動員組成,而四人單槳則必須由2名男子及2名女子運動員組成,而四人單槳項目的舵手則沒有性別及殘障級別限制(可以是健全運動員)。
所有運動員都必須於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參加任何一項由國際賽艇聯會認可的比賽,以及獲得「確認」或「複審」(複審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之後)的分級認證[2]。
資格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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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線資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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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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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單人雙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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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單人雙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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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 雙人雙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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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 四人單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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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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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國 |
不適用 |
1(4) |
1(4) |
主辦國只確保必定能參加1個項目,及最少1名男子及1名女子運動員參賽,以主辦國在資格賽中排名最高的項目為準。 如果主辦國在任何項目獲得參賽資格,此名額將會分配至外卡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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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FISA殘障賽艇世界錦標賽 |
前8名 |
32(64) |
8(8) |
8(8) |
8(16) |
8(32) |
未使用的名額將會依名次遞補,如未能補上所有名額,將會分配至外卡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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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殘奧會資格賽 |
前2名 |
8(16) |
2(2) |
2(2) |
2(4) |
2(8) |
未使用的名額將會依名次遞補,如未能補上所有名額,將會分配至外卡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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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卡名額 |
不適用 |
7(12) |
7(12) |
由IPC及FISA決定,未使用的名額亦會分配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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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和 |
48(96) |
12(12) |
12(12) |
12(24) |
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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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表
獎牌得主
獎牌榜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