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臺灣食用油油品事件
2013年臺灣食用油油品事件(又稱食用油風暴[1]、黑心油事件[2]),是台灣自2013年10月起發生的一系列食品業者被查獲以造假方式生產食用油的事件,因牽連大統長基、富味鄉、頂新製油、興霖食品等多家台灣食品大廠而引發台灣社會大眾關注。 事件經過大統首先遭查
多家廠商牽連頂新對大統混油不知情卻遭牽連
富味鄉表示24支調合油產品中含有精煉棉籽油
撤銷公文事件2013年10月30日,衛生福利部召開食安小組會議。10月30日傍晚,衛生福利部發出公文,要求各地方政府將37項脂肪酸檢驗不完全符合的油品全數下架。但當日稍晚衛福部又撤銷該公文,表示是要地方衛生局再查源頭和工廠,而不是要求將油品下架。10月31日,行政院長江宜樺稱此為「誤發公函」。同日衛福部將食藥署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和北區副主任許景鑫調離原主管職做為懲處。[22] 11月4日,立法委員林淑芬爆料,10月30日衛福部長邱文達指示下架,後來有油廠老闆打電話給衛福部次長許銘能施壓,才撤銷下架的公文,並將此定調為烏龍事件,潘志寬與許景鑫兩人僅是代罪羔羊,對此邱文達否認。11月5日林淑芬再爆料,是衛福部一位「高主任」向衛福部高層獻策撤銷原公文,並將事件定調為誤繕公文。11月5日衛福部次長許銘能否認衛福部有「高主任」,但11月6日許銘能承認的確是有一位「高參事」(高宗賢)建議撤銷公文。[23] 結果2014年6月6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對於富味鄉棉籽油調合油品事件,認定富味鄉未構成詐欺、虛偽標示產品品質,亦無攙偽假冒之嫌,對富味鄉行不起訴處分。 富味鄉考量台灣民眾對含有精煉棉籽油產品的疑慮,儘管棉籽油食用安全性無虞,富味鄉已在2013年10月底承諾不在台灣市場販售含有精煉棉籽油之產品。案內下架回收之含有精煉棉籽油產品,以及廠內庫存之棉籽油,全數銷往海外,或販售給合法之廢棄食用油回收廠商,並提供相關出口證明文件予新北市衛生局。 彰化檢方偵辦此案時,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同步清查大統的逃漏稅行為;已查出大統逃漏營業稅新台幣2200萬元、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約新台幣1億多元,加上罰鍰後共計新台幣1億5700百多萬元[24]。 2014年7月24日,智慧財產法院判決:高振利觸犯《中華民國刑法》「商品虛偽標示罪」、「詐欺取財罪」等罪,同時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2年;另外,大統應繳納罰金新台幣3800萬元定讞[25]。 2014年9月22日,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大統長基公司2013年10月因食用油品混攙棉籽油及違法添加銅葉綠素,引爆國內油安問題,當時共有約140萬瓶油品遭沒入銷毀;大統長基公司問題油品共有2680公噸作為生質柴油(B2合成燃料)、39公噸作為馬路標線用料及機械潤滑油。[26] 影响中國大陸福建厦门口岸在2013年曾经进口大统长基食品公司食用植物油3批共40363公斤,包括大统金橄榄葡萄籽油、大统金调和特级胡麻油、大统金橄榄葵花油、大统金初榨橄榄油和大统胡麻油。进口後的食用油在厦门市进行销售。福建检验检疫局督促进口商将这批食用油召回封存。截至10月31日召回20吨。[27]大统公司食用油的中國经销商在食用油事件中蒙受了库存压力和经济、名誉损失,向大统长基食品公司索赔526万元新台币[28]。 针对食用油可能会导致健康伤害问题。台灣记者陈立宏在电视谈话节目中提出,应该将其全部销往中國,帮中国人节育[29]。 美国纽约法拉盛华人超市将所进的相关食用油下架。相关负责人士表示,由于受波及的产品销量并不好,进货不多。加上此前台湾品牌的方便面和瓜子曾经出现过问题。食用油事件可能让纽约华人对相关品牌再度失去信心[30]。 政府官方資訊油品混充及違法添加銅葉綠素事件專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判刑定讞2013年10月16日,大統混油事件爆發。2014年7月24日刑事部分二審定讞,大統公司負責人高振利判刑12年。[31]2017年4月27日,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味全油品案,二審宣判味全公司負責人魏應充判刑2年定讞。[32]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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