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1997年香港立法局
立法局是英屬香港的立法機構。第四屆直選立法局共有60個議席,全部議席經1995年9月17日的選舉產生[1]。當中20席為地區直選議席,21席為傳統功能組別議席,9席為新功能組別議席(俗稱新九組),10席為由全港民選區議員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舉委員會議席[2]。60名議員的任期原本為四年,由1995年10月11日開始至1999年7月結束後,亦可期間過渡成為特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但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單方面宣佈放棄「直通車」協議並決定「另起爐灶」[3],自行成立推選委員會並委任臨時立法會作為替代,所有議員在1997年6月30日全數提早「落車」。 本屆立法局是首次完全以選舉方式產生的議會,亦是英屬香港最後一屆立法局[3]。 派別組成
註: 斜體 表示該組織成員仍然是議員,但改屬其他政治組織。 政黨組成該屆立法局以民主黨為第一大黨,其次為自由黨。按議員表決時的投票傾向,大致可分類為民主派及親中派兩大陣營。 根據《王室訓令》第22條:「提出立法局辯論的所有問題,均應以多數票決定,主持會議的議員應有原來表決票,與局內其他議員相同,以及決定票,如果在任何問題上票數相等時。」;另外,根據《香港立法局會議常規》第35條:「所有提交立法局或全體委員會表決的議題,均須以出席會議而又參與表決的議員可者及否者的過半數決定。」。
議席分佈圖表
議員列表根據《會議常規》及《內務守則》,連續擔任立法局議員的時間較長者排名較前,而連續擔任議員時間相同者則按宣誓的先後決定排名,即按中文姓名繁體字筆劃較少者為先,下表乃根據立法局公佈之排名次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而列出。議員的政治聯繫是根據議員向立法局申報的資料,雙重黨籍者則列出較主要者,或其載列於立法局網頁的首項黨籍計算,而於任期內有任何改動者,則按其任期結束前最後情況列出。政治派系僅為大概分類,並不代表同一派別議員只有單一取態;於重大事項(如立法局選舉安排修訂)中的投票取態可視為分類的依據。
1 = 立法局主席 2 = 最資深議員
備註: 委員會立法局內設有不同委員會,以履行研究條例草案、審核公共開支及監察政府施政等職能。以下列出該屆立法局各主要委員會於各年度的正、副主席。綠色及紅色分別表示民主派及親中派。
參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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