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二屆立法會
立法會是香港的立法機構。第二屆立法會於2000年9月10日經選舉產生,60名議員分別從分區直接選舉選出24名、功能團體30名、選舉委員會6名,任期四年,由2000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本屆立法會主席為范徐麗泰。 議員列表根據《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連續擔任立法會議員的時間較長者排名較前,而連續擔任議員時間相同者則按宣誓的先後決定排名,即按中文姓名繁體字筆劃較少者為先,下表乃根據立法會公佈之排名次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而列出。議員的政治聯繫是根據議員向立法會申報的資料,雙重黨籍者則列出較主要者,或其載列於立法會網頁的首項黨籍計算,而於任期內有任何改動者,則按其任期結束前最後情況列出。政治派系僅為大概分類,並不代表同一派別議員只有單一取態;於重大事項(如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中的投票取態可視為分類的依據。
政黨組成第二屆立法會以民主黨為第一大黨,其次為民建聯。按議員表決時的投票傾向,大致可分類為建制派及民主派兩大陣營[1]。 根據《香港基本法》附件二:「政府提出的法案,如獲得出席會議的全體議員的過半數票,即為通過。」;另外,「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法案和對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須分別經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和分區直接選舉、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通過[2]」。
委員會立法會內設有不同委員會,以履行研究法案、監管公共開支及監察政府施政等職能。以下列出第二屆立法會各主要委員會於各年度的正、副主席。[3]紅色及綠色分別表示建制派及泛民主派[4]。
注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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