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甘霖
高甘霖(英語:Glen Daniel Graber,1920年7月30日—2009年11月7日),門諾會牧師,長期投入臺灣與印尼兒童照顧,並於臺灣的育幼院首創家庭式的教養制度。 生平高甘霖為1920年7月30日生[1],生於美國愛荷華州[2],自布拉夫頓學院畢業後就加入門諾會互助策進社[3]。 1946年,高甘霖到河南省開封,不久國共內戰,在開封兩年以後,他輾轉由山東、南京經衡陽、長沙,至廣東,抵達香港,1949年10月返回美國[3]。 高甘霖在故鄉只逗留三個月,就於1950年1月以基督教門諾會代表的身份來台灣設診所[3]。當年夏天,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總會董事包霖來臺灣,與孫雅各孫理蓮夫妻、高甘霖合作,在臺灣提供兒童福利服務[4]。由高甘霖接受此一重任,同年8月15日成立光音育幼院[5]。 光音育幼院當時開在台中市中區光音里福音巷5號,收容三至十八歲的孤兒[6]。初創時貧困人家不肯把孩子送來,高甘霖只好自己把一些露宿街頭或車站的孤兒拉到作院童,並在臺灣首創家庭式的教養制度,把十二個院童編成一家一起生活,使孩童仍然能像在正常家庭裡成長,這種制度為臺灣各公私育幼院爭相模仿[3]。1951年報導時,光音育幼院已收容三十一名[6]。該年他結婚[7][1],對象是於花蓮縣門諾會診所擔任護士的高純美(June Straite)[3]。1954年,他與呂春長牧師在台中開設林森路教會,到1961年間又陸續開設西屯、大雅、南屯及台北大同等教會[1]。 接著高甘霖創辦了光音育嬰所,專門收養棄嬰,就由妻子主持,長達二十一年[3]。為讓院童孩子有鮮奶喝,他買了十四頭牛,由教會租地種牧草飼養[2]。 高甘霖也與謝緯等人一起於門諾會山地醫療團服務[8]。1953年9月,高甘霖在招待剛來臺灣的薄柔纜幾天後,於臺東縣往屏東縣路上因腹痛病倒,隔天才用飛機將送回臺北就醫[9]。 1961年12月8日,高甘霖得知外省女子許英在1953年創立的大同育幼院因經營困難已負債新台幣五十餘萬元,便派光音育幼院院長劉人傑補助三萬三千餘元[10]。翌年,兒童福利基金會接辦此育幼院[3]。 1964年7月,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台灣分會成立,由郭頂順擔任董事長,高甘霖為會長,同年也在臺灣各地陸續成立家庭扶助中心,逐漸建立社工員制度[4]。高甘霖在該基金會期間,招募大專畢業生,培植專業社工員,再派往各地的家扶中心任職[5]。如以台灣分會董事長的身分,派僅二十四歲的陳淑靜掌管光明盲童育幼院[11]。該會福利部主任黃正雄回憶,高牧師只要聽說那個青年有心唸大學,經濟又不許可,必定暗中濟助他,例如臺灣第一位女盲人碩士柯燕姬[3]。 1969年2月11日,內政部在台北公會堂表揚四位從事社會慈善事業人士,分別為孫理蓮、高甘霖、呂錦花、胡石清,由徐慶鐘部長主持典禮[12]。 高甘霖與高純美生的四名孩子都在臺灣出生。1972年春,高甘霖奉派到印尼勘察,發現印尼兒童更需要援手,所以決定轉至印尼服務,1973年5月27日,在中和鄉的大同育幼院舉行臨行歡送會。[3] 1995年7月24日,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召見高甘霖、梁許春菊、許雨秋金、薇薇夫人,表揚他們對於臺灣兒童福利的貢獻[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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