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人佐敦
飞人乔丹(Air Jordan,簡稱AJ),是经由美国NBA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授权的,耐克公司旗下的運動鞋品牌。飞人乔丹运动品牌的标志为乔丹跳起腾空单手扣篮,即常说的“Jumpman”。 第一對 Air Jordan I 於1984年11月17日發行給仍是 NBA 新星的米高佐敦穿著,經歷了接近30年,現時除了主線“Air Jordan”外,還有其他支線產品,包括Air Jordan Force、6 rings、Air Jordan Spiz'ike等、亦出過不少套裝、特別版或限量款式。 過往,Air Jordan 都是迈克尔·乔丹的專用球鞋,除了他以外,其他球星並沒有穿著來比賽。首次有其他球星穿著 Air Jordan 比賽的是斯科蒂·皮蓬,他當時穿著了 Air Jordan X 比賽,並在鏡頭前抬起腳上的球鞋做出手勢,貌似要求當時退休去打棒球的乔丹回歸NBA。自此,其他球星亦開始陸續地穿著。[來源請求]而相關服裝和配飾則以 Jordan Brand 的名義銷售。2001年起,耐克透過 Jordan Brand 開始招攬一些運動員作為旗下代言人,稱為“Team Jordan”(乔丹團隊),亦不只限於籃球員,例如就有棒球手德瑞克·基特、賽車手丹尼·夏文林(Danny Hamlin)、傷殘田徑運動員埃普里·霍姆斯(April Holmes)等。 维权事件中国大陆的乔丹品牌(QiaoDan),为乔丹体育在中国所申请注册的商标。2016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迈克尔·杰弗里·乔丹拥有中文“乔丹”的姓名权,但对汉语拼音“qiaodan”和“QIAODAN”不具有姓名权[2]。 各產品系列不計算佐敦牌(Jordan Brand)的其他生產線,各套裝系列歸回所屬鞋款 乔丹服役期间发布Air Jordan I(1984)第一款Air Jordan是迈克尔·乔丹在1984年效力芝加哥公牛队期间为他生产的,由彼得·C·摩尔[3]设计。作为Air Jordan I 原型的Nike Air Ship的红黑配色后来被当时的NBA总裁大卫·斯特恩禁止,因为上面几乎没有白色。 (这条规则被称为“51%”规则,在2000年代后期被废除。)[4][5] Air Jordan II (1986)Air Jordan I的成功鼓励耐克在1986年为新的篮球赛季发布新Air Jordan。由Peter Moore和Bruce Kilgore设计,Air Jordan II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在意大利制造的。在早期的测试中,乔丹实际上穿的是一个测试型,它融合了原始Air Jordan的鞋面和为新型号设计的缓冲科技。Air Jordan II配备全掌Air-Sole气垫,旨在缓解乔丹的双脚酸痛。这双鞋的轮廓与第二年发布的 Nike Air Python相似。 AJ II采用仿蜥蜴皮和俯冲线条,类似于跑车的设计细节(这种设计美学在系列后期融入Air Jordan系列)。 AJ II 通过聚氨酯中底和全掌Nike Air气垫提供了更好的缓震性能,以此获得最大的舒适度。Air Jordan II是第一款鞋面没有Nike swoosh标志的Jordan,不过“Nike”是缝在鞋跟柜台上的。由于脚骨折,MJ在 1986-87 赛季只穿了 18 场Air Jordan II。该鞋于1986年至1987年发售时最初零售价为 100 美元。该鞋款后来在1994、2004-05、2008、2010、2014-18年重新发售,命名为Jordan Retro 2。 Air Jordan III(1987)最初于1988年发布,首次采用气垫外露设计,2009年飞人佐敦重新推出了备受追捧的Air Jordan III"True Blue"配色。 这是一个仅限国际发行的版本,这意味着它们不在美国销售。2011 年,该品牌发布了黑人历史月Air Jordan III配色,以纪念黑人历史月35周年。 2020年2月15日,为庆祝伊利诺伊州芝加哥举办2020年NBA全明星赛,发布了最新版本的Air Jordan 3 SE“Red Cement”。还推出了芝加哥独有的配色版本。这双鞋的鞋跟带有“Nike Chi”标识,取代了传统的“Nike Air”标识。[6] Air Jordan IV (1988)Air Jordan V (1989)Air Jordan VI (1990)Air Jordan VIIAir Jordan VIIIAir Jordan IXAir Jordan XAir Jordan XI首次使用漆皮為鞋面的材料,最初因物料被質疑不合適作為打球用而銷售平平,但亦因為它破格的設計,令一些藝人或歌手穿着它出鏡,因而受到歡迎,是歷來最受歡迎的AJ系列。 Air Jordan XIIAir Jordan XIIIAir Jordan XIVAir Jordan XVAir Jordan XVIAir Jordan XVIIAir Jordan XVIII乔丹退役后发布Air Jordan XIX Air Jordan XX Air Jordan XXI Air Jordan XX2 Air Jordan XX3 Air Jordan 2009, 2010, 2011, 2012由於「23」是代表佐敦的數字,也代表了這系列的一個圓滿總結(也表示了沒有其他事可以超越他,即「23」的象徵意義),因此,Nike在推出下一款的佐放產品時,不再以代數來表示,而是改用推出的年份作為名稱,因而原來應稱作「Air Jordan XX4」的,便變成為「Air Jordan 2009」,可是以「象徵意義」為因的意念並不受落,這更直接地反映在銷量上比之前的代數有着非常明顯的跌幅,結果這命名方法只維持了四年,至2013年時,重新以號數來稱呼,是為「Air Jordan XX8」。 XX8-XXX5從第31代開始,都會在球鞋的設計上重新加入1代的元素在內(即32代有2代的元素,如此類推)。 Air Jordan XXX6
注释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
Portal di Ensiklopedia Du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