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寶應(?—564年),晉安郡侯官縣(治所在今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1][2],南梁、南陳时期的军阀,割据闽中,後因協助留異和周迪叛亂而被殺。
陈宝应的父亲陈羽本是晋安郡豪强。梁大宝元年(550年),陈羽以武力逼走晋安太守、宾化侯萧云,自主郡政,因年老,命陈宝应统领军队。其時東部饑荒,尤其在會稽更死去大部分民眾,平民都互相賣身,唯獨晉安依然富庶。陳寶應從海路進入臨海、永嘉及會稽、餘姚、諸暨,承載糧食和人民貿易,收穫玉器、絲綢和民眾子女,又羅致到能駕船的人,於是財產豐富,部下強盛[3][4]。侯景被平定後,梁元帝任命陳羽為晉安太守。555年陳霸先輔政时,陳羽奏請退休,希望讓陳寶應擔任太守,獲准。紹泰元年(555年),朝廷授他為壯武將軍、晉安太守,不久加員外散騎常侍,次年(556年),封侯官縣侯,食邑500戶。當時東西山路都有流寇佔據,他從海路到會稽納貢。557年,南陳建立,他獲封持節、散騎常侍、信武將軍、閩州刺史、領會稽太守。陳文帝繼位,加封他為宣毅將軍,又加其父陳羽為光祿大夫;同時下令宗正將他家族的世系記下並編為宗室,派使者授予他的子女官職爵位[5][6]。
後來陳寶應娶留異的女兒為妻子,侯安都討伐留異時他派兵協助留異,又資助周迪兵糧,派兵入臨川。都督章昭達在東興、南城打敗周迪,陳文帝命令章昭達率領軍隊由建安南路越過山嶺,又命益州刺史、領信義太守余孝頃統率會稽、東陽、臨海、永嘉軍對從東路會合攻打陳寶應,並且下詔宗正斷絕他家族的屬籍。天嘉五年(564年),周迪被擊敗,章昭達越過東興嶺在建安坐鎮,余孝頃從海路攻擊晉安;陳寶應據守建安湖际抵挡官軍,水陸兩路都架設柵欄。章昭達鋪設深溝和高壘,不和他作戰,但命令士兵軍士斬樹木造木筏。不久大水沖出,衝擊陳寶應的柵欄;官軍水陸兩路攻至,於是他的部屬潰敗,自己逃入山中,走投無路被抓獲,和子弟二十人被押到建康斬首[7][8][9]。
参考文献
- ^ 《陳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九》:陳寶應,晉安侯官人也。世為閩中四姓。父羽,有材幹,為郡雄豪。寶應性反覆,多變詐。梁代晉安數反,累殺郡將,羽初並扇惑合成其事,後復為官軍鄉導破之,由是一郡兵權皆自己出。
- ^ 《南史·卷八十·列傳第七十》:陳寶應,晉安侯官人也,世為閩中四姓。父羽,有材幹,為郡雄豪。寶應性反復,多變詐。梁時晉安數反,累殺郡將,羽初並扇惑成其事,後復為官軍鄉導破之,由是一郡兵權皆自己出。
- ^ 《陳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九》:侯景之亂,晉安太守、賓化侯蕭雲以郡讓羽,羽年老,但治郡事,令寶應典兵。是時東境饑饉,會稽尤甚,死者十七八,平民男女,並皆自賣,而晉安獨豐沃。寶應自海道寇臨安(海)、永嘉及會稽、餘姚、諸暨,又載米粟與之貿易,多致玉帛子女,其有能致舟乘者,亦並奔歸之,由是大致貲產,士眾彊盛。
- ^ 《南史·卷八十·列傳第七十》:侯景之亂,晉安太守賓化侯蕭雲以郡讓羽,羽年老,但主郡事,令寶應典兵。時東境饑饉,會稽尤甚,死者十七八,而晉安獨豐沃,士眾強盛。
- ^ 《陳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九》:侯景平,元帝因以羽為晉安太守。高祖輔政,羽請歸老,求傳郡于寶應,高祖許之。紹泰元年,授壯武將軍、晉安太守,尋加員外散騎常侍。二年,封侯官縣侯,邑五百戶。時東西嶺路,寇賊擁隔,寶應自海道趨于會稽貢獻。高祖受禪,授持節、散騎常侍、信武將軍、閩州刺史,領會稽太守。世祖嗣位,進號宣毅將軍,又加其父光祿大夫,仍命宗正錄其本系,編為宗室,并遣使條其子女,無大小並加封爵。
- ^ 《南史·卷八十·列傳第七十》:侯景平,元帝因以羽為晉安太守。陳武帝輔政,羽請歸老,求傳郡于寶應,武帝許之。紹泰二年,封侯官縣侯。武帝受禪,授閩州刺史,領會稽太守。文帝即位,加其父光祿大夫,仍命宗正錄其本系,編為宗室。
- ^ 《陳書·卷三·本紀第三》:(天嘉五年)冬十一月丁亥,以左衛將軍程靈洗為中護軍。己丑,章昭達破陳寶應于建安,擒寶應、留異,送京師,晉安郡平。
- ^ 《陳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九》:寶應娶留異女為妻,侯安都之討異也,寶應遣兵助之,又資周迪兵糧,出寇臨川。及都督章昭達於東興、南城破迪,世祖因命昭達都督眾軍,由建安南道渡嶺,又命益州刺史領信義太守余孝頃都督會稽、東陽、臨海、永嘉諸軍自東道會之,以討寶應,并詔宗正絕其屬籍。昭達既剋周迪,踰東興嶺,頓于建安,余孝頃又自臨海道襲于晉安,寶應據建安之湖際,逆拒王師,水陸為柵。昭達深溝高壘,不與戰,但命軍士伐木為簰。俄而水盛,乘流放之,突其水柵,仍水步薄之,寶應眾潰,身奔山草閒,窘而就執,并其子弟二十人送都,斬于建康市。
- ^ 《南史·卷八十·列傳第七十》:寶應娶留異女為妻,侯安都之討異,寶應遣師助之,又資周迪兵糧,出寇臨川。及都督章昭達破迪,文帝因命討寶應,詔宗正絕其屬籍。寶應據建安湖際逆拒昭達,昭達深溝高壘不與戰。但命為簰,俄而水盛,乘流放之,突其水柵,寶應眾潰。執送都,斬建康市。
- 《陳書》·卷三·本紀第三
- 《陳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九
- 《南史》·卷八十·列傳第七十
扩展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陳書·卷35》,出自姚思廉《陳書》
- 《南史/卷80》,出自李延壽《南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