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則清

陳則清
大明湖广右布政使
籍貫懷安縣
出生六月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张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陳則清(1485年—?),字君揚,號蘭汀,福建福州府閩縣民籍懷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福建鄉試第三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一百十七名,登第二甲第四十名進士[1][2]。工部观政,历官泰州、祁州知州,升南京户部员外郎,出为贵州程番府知府,嘉靖十二年(1533年)九月升本省按察司副使。十五年從都御史汪珊平定平浪长官司苗人叛乱,十六年十一月以功升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十九年九月升湖广按察使,又晋右布政使,二十四年去职。

家族

曾祖陳珪,曾任壽官;祖父陳叔旦,曾任壽官;父陳鈺,曾任伴讀。母朱氏。具庆下。兄則大、時濟。弟則鴻、則仁、則盛[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