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撬鐵撬(英語:Crowbar)又名撬棍(英語:Jimmy bar)、鐵挺[1]、鐵筆、撬棒[2](英語:Pry bar)、起釘器(英語:Wrecking bar)或者鵝頸棍(英語:Gooseneck),是一種以金属棍為主體的工具,主要特徵是其中一邊為彎曲(彎曲角度可達90 °)和扁平化削尖的末端,以切入到較狹窄的角度,讓使用者可以撬開物件;通常中間有一條小小而且很深的凹槽或裂縫或對分成兩端,並且以杠杆原理以去除钉子。也有将这个工具和铁锤结合在一起,把铁锤的另一头做成铁撬,方便木工使用。在英国、爱尔兰共和国和澳大利亚,“鐵撬”可能偶爾會隨便地用來形容這個工具,但更常用於那些較大的直線型工具(參見開鑽棍)。而“Jimmy bar”、“Jimmy”或“Jemmy”最經常提到的是盜賊在爆竊時使用的工具。 由于《半衰期系列》中鐵撬作为主角戈登·弗里曼的主要武器之一,而且其身份为理论物理学家,其高度的曝光率,被爱好者们戏称鐵撬为“物理学圣剑”或“物理学圣杖”。 用途它是用來作為一枝杠杆,以分開兩件原來在一起的東西,或是移除钉子。鐵撬通常用於打開以釘子密封的木箱子。而另一種常見的用途是以較大型的鐵撬以拆除東西:例如移除钉子、撬板和打破一般的東西。鐵撬可作為任何三種種類的槓桿,當中彎曲末端的通常是作為第一類槓桿,而扁平化的末端則作為第二類槓桿。較大型的鐵撬也可用於一些拆遷工作,例如:起重板、將各個組成的部分分開(如磚)或打破一些柔軟的對象。 另外,鐵撬也可以用來作為一種簡易近戰武器,同時用於攻擊和防禦這兩種的目的。例如鐵撬曾經在提姆·麥克林被殺案之中,一名卡車司機將鐵撬交給巴士乘客作為與李偉光(非二林蔗農事件領導者)對峙的武器。 材料與施工鐵撬通常由中型碳钢製造;它們也可以由钛金屬製做,它的優點是比起鋼更輕、更耐用、無磁性和不會在碰撞時造成火花。 最便宜、最常見的鐵撬是鍛造而成的六角型鐵撬,有時是圓柱型握柄。更昂貴的外觀和設計的,可以是一個工字型的截面。 語源從语源学[3][4]之中可以確定的是,鐵撬的英文的首四個字母與一種黑鳥的名字“乌鸦”有關,也許由於鐵撬設計得與烏鴉相似的脚或是嘴。這個詞是在大約1400年首次證實。他們有時也被簡稱為烏鴉(英語:Crows),或是鐵烏鴉(英語:Iron crows)。威廉·莎士比亚在其許多地方使用了烏鴉這個術語,例如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第五節,第二場之中:[5][6]
後來,在1719年由丹尼爾·笛福所寫的小說《魯濱遜漂流記》第五節11月7日的筆記之中,主角曾經將鐵撬作為锄头使用,只是將這種工具稱為鐵烏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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