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名
重名(英語:Tautonym)是指物種學名的兩個字都一樣,例如美洲野牛 Bison bison、西部大猩猩 Gorilla gorilla 、喜鵲 Pica pica、鵪鶉 Coturnix coturnix、黃嘴天鵝 Cygnus cygnus、黃雀 Spinus spinus、夜鷺 Nycticorax nycticorax 、白鸛 Ciconia ciconia 、紅腳鰹鳥 Sula sula、翻車魚 Mola mola、大蟾蜍 Bufo bufo、印度眼鏡蛇 Naja naja 等等,前一個字是屬名,後一個字在國際植物命名法規表示種加詞,在國際動物命名法規表示種名。Tautonym語源為古希臘語ταὐτό(tautó)和ὄνυμα(ónuma),意為相同名稱。 重名的使用在動物命名法是允許的(參見重名列表)。過去版本的動物命名法規使用術語「tautonym」,現在則換成了更具包容性的「tautonymous names」;其中包括三名法的名字,例如西部低地大猩猩 Gorilla gorilla gorilla。 在植物學命名法的現行規則中(其追溯適用),重名是明令禁止的[1]。植物重名的一個例子是歐洲落葉松(Larix larix)。其最早的命名是Pinus larix L. (1753),但赫爾曼·卡斯滕(Hermann Karsten)不同意安置在松屬(Pinus),並於1880年決定將其移動到落葉松屬(Larix)。他提出的命名創造了一個重名。根據1906年最早建立的規則,在追溯適用下,「Larix larix」不能成為正式的命名。在這種情況下(或是有空缺),必須儘早找出並發表下一個妥當的名稱,本例子即為Larix decidua Mill. (1768)。 然而,重名允許一個物種命名的兩個部分表達相同意思,而非只在相同拼寫。例如 Arctostaphylos uva-ursi 分別在希臘語和拉丁語表達了熊果的意思;塞爾維亞雲杉 Picea omorika 使用了拉丁語和塞爾維亞語對松樹的稱呼。 也有例子是屬名幾乎重複,只有輕微修改,像是未被接受的蕃茄命名 Lycopersicon lycopersicum(希臘語和拉丁化希臘語)。差異小至單個字母是允許的,例如棗 Ziziphus zizyphus。 在語言學在普通英語,重名有時被認為是任何由兩個相同的部分或音節所構成的字詞,像是胖胖糖(bonbon)或達達主義(dada)。這種用法的起源未能確定,但這種相對較新的推導已被提出。諸如此類的雙重字詞在語言學統稱為疊字詞。 參見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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