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步雲
鄭步雲(臺灣話:Tīnn Pō͘-hûn[b],1854年—1916年),亦名鄭步瀛,字馨秋,本名樹桂,人稱「樹舍」。台灣澎湖廳東西澳媽宮人(今澎湖縣馬公市),臺灣清領時期生員、軍職人員、日治時期曾出任媽宮街區長,在日方文獻中多作鄭馨秋。[1][2] 生平鄭步雲祖父鄭應章(又名建成),原籍福建省漳州府龍溪城古縣社竹腳村[2],出生於乾隆55年(1790年),於嘉慶17年(1812年)輾轉前往澎湖發展,自此於媽宮東甲(約今馬公市啟明里)久居。[3] 鄭步雲出世於咸豐四年(1854年),生父鄭志德為鄭應章次子,鄭志德在鄭步雲九歲時亡故,生母葉氏緞則於十一歲時辭世,其時鄭步雲僅有一弟鄭步梯(1857年-1890年)尚存,上有一兄、下有二妹全數早夭,情境堪憐,祖母唐氏引笑代為撫養鄭步雲與鄭步梯兄弟。鄭志德長兄鄭懷德乃將鄭步雲收繼膝下,引為次子,鄭懷德另有一子,即「媽宮舉人」鄭步蟾。鄭步蟾原為鄭步雲之堂兄,自此成為禮法上之兄長,而胞弟鄭步梯則延續鄭志德香火故,並未轉嗣,身份變為鄭步雲之堂弟。[2] 鄭步雲曾受業於澎湖秀才郭朝勳、舉人郭鶚翔,亦曾隨同鄭步蟾拜入大龍峒的仕紳陳維英門下;當陳維英過世、門生敬贈輓聯之時,鄭步蟾排於舉人名單第三位,而鄭步雲則排於生員名單中第12位。後,鄭步雲出任兵輪、官輪的會計和文案等職位。[1] 光緒11年(1885年)新曆三月份,法國將領孤拔發動澎湖之役攻佔澎湖群島[4],鄭步雲當時為澎湖前路軍火總局兼團軍長官一職,在兵荒馬亂之際,設法保存軍火,並運往臺南繳納,獲得上級嘉勉,後轉任臺灣本島的軍營文案。[1] 光緒21年(1895年),清廷因前一年度甲午海戰戰敗於日本,在馬關條約中同意割讓台灣、澎湖群島做為議和條件之一[5];另在同年度乙未戰爭之中,駐守台灣的原清兵亦不敵日軍。日本成功接收台灣全境[6][7]之後,頒定「住民去就決定日」,給予居民兩年的期限,自行決定續留原址接受日本統治、或者離開台灣澎湖,移居大清帝國的領土。[8]鄭步雲辭去原清朝官職,先返回故鄉澎湖,在1897年(光緒22年、明治30年)間返回福建廈門,赴往漳州祖籍所在之處省親,復於明治32年(1899年)十二月再回澎湖。[1] 明治43年(1910年)八月,鄭馨秋領銜率領26人開辦「澎湖水產會」,即今澎湖區漁會前身。[9]明治43年至大正三年(1910年-1914年)授命出任澎湖廳媽宮街區長[10],並出任學務委員、衛生組長等公職,甚至獲得臺灣總督府授予的紳章[2],惟後不知何故被日本政府收回。[1] 大正五年(1916年),鄭馨秋在農曆八月病逝於澎湖媽宮,享壽63歲。蒙兄長鄭步蟾之福蔭,按清代舊例,獲「武畧郎」之稱號,身後原葬於澎湖觀音亭之南側(今澎防部中正堂、篤行十村附近),後又遷葬於媽宮草樹仔尾(馬公市光明里、光榮里[11])。[2] 家族
相關條目注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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